建筑法学的教育思路探究
2017-04-26王杏
新教育时代·教师版 2016年44期
摘要:建筑法学是基于建筑的经济技术特点,并结合了法律基本理论而发展起来的一门重要部门法学。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想要对建筑业实行法治,就必须要保证建筑法学的不缺位,当然也必须保证建筑法学人才满足我国当前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国内法学教育界对于建筑法学并未给予应与其地位相匹配的重视,因此,我国建筑法学发展速度较慢,水平较低。本文将从当代我国建筑法学教育的不足之处,加强对建筑法学的建设的必要性以及改革建筑法学教育的具体方法出发,试图对建筑法学的教育思路进行充分探讨。
关键词:建筑法学教育不足意义方法
目前我国关于建筑法的教科书,相关论文主要都是停留在建筑法规的法条汇编,具体释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相对比,目前的教科书对法律制度进行法理解释以及建筑法律法规中特殊规则的研究的相关论述还是比较缺乏的。
一、当代我国建筑法学教育的不足之处
建筑法学作为一门交叉型学科,而建筑与法律本身就分属于工科与社会科学,二者有很大的不同。这就造成了很多法学工作者不懂得建筑,而建筑工作者又不懂得法律这一尴尬局面。原因如果就是判定一个作品侵权,那么其在造型,外观方面就要与被侵权作品相近,但是只有对建筑学以及法学这两门相差较大的专业都具有深厚的功底,才可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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