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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国共合作关系破裂的经济原因新探

2017-04-26庞思娇

青春岁月 2016年23期

【摘要】导致第一次国共合作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是国共两党经济问题上的分歧,特别是土地问题上分歧。国、共两党在实现第一次合作之前,他们对于土地问题在思想上已经存在分歧,这种分歧甚至一直延续到国共合作失败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思想上的不同必然导致两党在制定自己的土地政策上的不同。政策的具体實施中的分歧也就在所难免。随着两党之间关于土地问题的分歧不断扩大,国共两党之间的合作关系也就离破裂越来越近。

【关键词】国共合作关系;土地问题;分歧

一、前言

学术界关于第一次国共合作关系破裂的原因的研究的成果有很多。研究失败原因的角度也很多,马雪芹的《“党内合作”与北伐大革命的失败——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原因新探》和冯春明的《第一次国共合作形式问题探讨》从“党内合作”的合作机制出发进行研究的,但两者看法是完全相反的,前着认为“党内合作”为国共两党合作关系破裂埋下伏笔,后者则认为“党内合作”不是导致国共合作关系破裂的原因,相反采取这种合作方式是历史的必然;张留见的《鲍罗廷与中国大革命的失败》和李军刚的《论共产国际与第一次国共合作》等文章,利用近些年解密的苏联档案,得出共产国际所作出的一些错误的决策是导致第一次国共合作关系破裂重要原因的结论;与此同时,从土地问题的角度来研究国共合作关系破裂成为热点,朱庆跃的《弊端化共识:大革命时期国共合作破裂的内在逻辑——以土地问题为例》、邓智旺的《从土地问题看第一次国共合作关系的破裂》和刘宗让、郝琦的《大革命时期国共土地政策及其比较》等,都认为土地问题是导致国共合作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本文也是从这一角度分析国共合作关系破裂的原因,不同点在于本文通过比较、研究国、共两党的在土地问题的思想分歧、土地政策分歧和土地问题实践过程中的分歧,得出两党在土地问题上矛盾的不可调和,也导致两党合作关系的分裂不可逆转。

二、国、共两党在土地问题认识上存在的分歧

国民党与共产党对于农村状况的看法不同,即对于农村的土地占有状况和阶级矛盾尖锐状况看法不一。这一问题的认识相异导致两党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的设想产生分歧。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中关于土地问题的看法和认识集中体现了国民党对于土地问题的思想认识。对于农村的土地占有状况,孙中山认为农村占有大片土地的大地主很少,多为占有一定土地的小地主。在中国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大家所受贫穷的痛苦。中国人大家都是贫,并没有大富的特殊阶级,只有一般普通的贫。中国人所谓‘贫富不均,不过在贫的阶级之中,分出大贫与小贫。”孙中山的这句话说的是整个中国的情况,但显然农村地区也包含在内。孙中山认为在中国贫富差距不大,阶级矛盾也不是很尖锐,这也是孙中山一直主张和平解决土地问题的原因所在。与此同时,孙中山反对采取激进的方式来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如果我们没有预备,就仿效俄国的急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就是我们革命一时成功,将来那些小地主一定是起来反抗的。就是我们革命一时成功,将来那些小地主还免不了再来革命”,认为用俄国式激进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难以成功,即使成功了也难免再来一次革命。

中共在成立之初虽然已经认识到土地问题的重要性其重要性。虽然中共相关的理论专著很少,我们通过现有的一些资料还是可以窥探出中共关于土地问题的认识。在李大钊的《土地与农民》一文中,其认为通过民国六年到民国九年的统计比较可以观察出“五十亩以上百亩以下,及百亩以上的户数减少,一方面是中农破产而为小农的验证,在另一方面,亦有豪强兼并土地集中的意义。因为百亩以上者,可以自含至千亩万亩乃至百万亩,而此百亩以上的各级户数,在统计上未分别等差为之表出,此其中必有连阡连陌新兴的大地主阶级,吸收多数中农而集中其土地者等户数不必加多,而土地之量可以增至甚巨,此不可不注意者”。从李大钊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认为中国农村土地有越来越集中于少数大地主手中的趋势,土地呈兼并之势。在《中国共产党告农民书》一文中,提到农民遭受到多重压迫,首要压迫就是地主的压迫,农民特别是佃户一年辛勤劳作收获极少,而地主总年不劳作,反而收获颇丰。此外,许多军阀官僚到农村买土地,土地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显然,认为在农村土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普通农民及佃农深受地主压迫和剥削,阶级矛盾尖锐。因此,中共主张通过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土地问题,具体而言就是没收大地主大官僚的土地,把土地分给一般农民。

由上可以看出,关于土地问题,国共两党存在明显的分歧。国民党认为土地没有过于集中,农村中阶级矛盾并不尖锐,因此应该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土地问题,最终实现“耕者有其田”。而共产党认为土地集中于少数大地主之手,一般农民深受地主压迫和剥削,阶级矛盾尖锐,因此主张用阶级斗争的方式解决土地问题。

两党对于彼此在土地问题的认识上不同早有察觉,但面对当时严峻的国内局势,以及两党面对的共同的敌人,再加上苏联的极力撮合,两党尽力寻找两党在土地问题上相同点,并放大这种相同点,对于存在的分歧尽量缩小,甚至忽视,最终实现了建立两党的合作关系。虽然建立合作关系,但两党存在的这种分歧并不会因此而消失。

三、两党关于土地问题政策上存在的分歧

两党都认识到农民的重要性,因此土地也就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但在此之前则需制定相应的土地政策,于是两党在基于各自对于土地问题的认识来制定自己的土地政策。但是两党关于土地问题在认识上明显存在分歧,因此毫无疑问两党在此基础上制定的土地政策也会存在分歧。

提到国民党的土地政策就不能不提及孙中山所主张的“平均地权”,因为“平均地权”是“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的基本原则,所产生的影响既深且巨。”“平均地权”具体操作方法是政府照价收税和照价收买和等之后地价上涨之后完全归公。孙中山认为实行这种方法是可行的,认为既不是现在的地主损失太多,也能是一般的农民享受发展所带来的成果。在国共合作之前,1923年孙中山审核并颁发了《广东省经界总局规程》、《广东都市土地税条例》、《广东田土业佃保证章程》、《国有荒地承垦条例》32条和《土地登记测量及征税条例草案》,这些土地政策都贯穿了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思想。国民党一大的土地政纲依旧体现了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的主张,但很快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在其后国民党又提出“二五减租”的政策。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发表的《对农民宣言》是一个较为接近中共土地政策的宣言,“指出了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农村的大变动,肯定最近迅猛发展的农民运动”、“指出当前革命的进展,农民的要求,已是很迅速的由初步进到第二步,即在很多地方农民对于土地的要求已甚迫切”,且会议决定组织土地委员会。在1927年4月2日召开的中央土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上所讨论的相关解决土地问题的草案依然比较接近中共的主张,但好景不长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并没有最终通过和贯彻实施,直至最后放弃这一政策。

从上面国民党在这一时期颁布的土地政策,我们可以发现国民党的土地政策经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特别是国民党的二届三中全会发表的宣言,这一宣言显然比较符合中共的主张。在武汉中央土地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再一次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原因也不复杂,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发生在国民政府从广州迁往武汉之后,这时的武汉国民政府主要是国民党中的左派和共产党人掌权,但是很形势就发生逆转。

中共一大的党纲规定:“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共有”;中共二大宣言中关于贫农的奋斗目标是:“废除丁漕等重税,规定全国——城市及乡村——土地税则”、“规定限制田租税率的法律”;在中共三大的《农民问题决议案》中指出:“帝国主义入侵和军阀连年战争,造成农民生活愈加困难。提出:为反抗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及贪官污吏,必须保护农民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中共四大对于农民运动的决议案中提出口号:“须切合当时当地农民需要,但不宜轻率由农会决议实行减租运动”、“宣传取消普遍的苛捐杂税”、“农会应多做公益事情,以增高其地位,要求以官地分给农民等”;中共五大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指出:“现在阶段之中,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土地问题的急进的解决”,决定没收所有的所谓的公有土地,交给农民耕种,但不没收属于小地主的土地。

通过中共一大到中共五大关于土地问题的相关决议,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时期中共的土地政策也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国共合作之前,中共的土地政策是激进的;在合作的前期,中共的政策相对和缓;在合作后期,中共的土地政策再次转为激进。至于中共土地政策发生变化的背后原因不难理解,转为和缓是由于国共合作的原因,中共也认识到两党关于土地问题在认识和政策上存在分歧,为了实现国共合作、达成统一战线,最终中共做出了一定让步。但随着革命的深入,中共越来越认识到占中国80%的农民作为一支革命力量在大革命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及农民的要求,以及中共也发现自己与国民党的土地问题上存在的分歧难以消除,所以土地政策转而激进。

从上可知,在这一时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土地政策都曾发生过变化。在合作之前,两党都曾制定符合自己关于土地问题认识的政策;在合作的前期和中期,两党都尽力理解对方,因此制定了一些包含两方主张或倾向对方的土地政策;在合作的后期,两党又回到自己原来的思想主张上。两党政策的发展变化就像两条交叉的直线,两条的距离很远,到逐渐很近,直至交叉,但在交叉之后,两条直线最终相形渐远。

四、两党在具体解决土地问题过程中所出现的分歧

两党在制定好土地政策后,必然会尽力实施,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但是在实施其土地政策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分歧再次显现。

这种分歧在各省的农民运动中都可以看到,在广东省“农村中冲突事件,到处都有。广宁、花县、东莞、宝安、顺德、番禺诸县,尤为剧烈。广宁农民运动同志,被地主杀死十二人,顺德为不肖军人杀死二十余人”;在湖南省,农民直接提出土地问题,并开始直接行动,丈量、插标和分田,“用插标不过是佃农和失业农民中间耕种权的争执,可是分田的意义就根本不同了,是根本的否认地主的所有权而将它分给农民”,“这样一来,地主大震,因此有五月二十一日之事变(‘马日事变)”;在湖北省,农民提出要求与当地的地主发生冲突,“这种冲突和争斗,现在在乡村中普遍的扩大开来,这种争斗的扩大,在革命前途观察起来,是最可乐观的”,这种情况其他各省也普遍存在,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虽然在这些记载中,只是提到农民与地主的冲突,但我认为这也反映了国共两党在解决土地问题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分歧。

如果這些记载不能充分证明这一点,那我们可以通过国民党这一边的当事人的回忆录来证明这一点。据陈公博回忆录记载:“土地委员会虽然没有结果,而各地的共产党倒扯起农民协会的大旗到处没收土地”,“这个没收土地的风潮,到处蔓延,政府和社会都觉得岌岌不可终日”。陈公博认为:军官多来自农村,中产阶级的农民反对没收地主,没有一个士兵赞同没收土地的主张。且他认为“因为土地的没收,于是乎有长沙所谓马日事变了”。这也反映了国民党中一些官员和军队中的军官以及一些士兵对于中共采取的彻底土地革命以解决土地问题是不赞同的。

1926年12月,中共中央汉口特别会议,陈独秀在政治报告说:“目前中国大多数农民群众所争取的还是减租减息,组织自由,武装自己,反抗土豪劣绅,反抗苛捐杂税这些问题,而不是根本在土地问题……若马上拿农民群众还未能了解的土地问题做斗争口号,便是停止斗争”。一直以来许多学者把这作为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的证据,我认为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读陈独秀说这些话的原因,即陈独秀已经意识到中共在解决土地问题的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已经与国民党发生冲突,如果再不加以限制,国共的合作关系很有可能会破裂。因此,我认为陈独秀或者说一些其他人的右倾或是投降主义,并不是国共合作失败的原因,而是他们想要维护统一战线所做的最后努力,但他们的努力显然不可能早已注定的结局。

五、小结

总之,国共合作关系的破裂是不可避免的。在国共合作之前两党对于土地问题在认识上存在的分歧,已为这种关系的破裂埋下了伏笔;在各自对于土地问题的认识的基础上所制定的土地政策使两党之间的分歧逐渐显现,虽然两党都为对方做过让步,但显然他们最后还是朝着自己习惯的方向前行;而在土地问题的具体实施工程中,两党关于土地的问题上冲突更直面化了。最终,两党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直到两党之间的合作关系再难以维系,国共两党合作关系分裂。所以说经济问题,特别是经济问题中的土地问题是导致国共两党合作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

毫无疑问,国共两党都为解决土地问题做出过努力,两党探索出两条不同的道路。由于中国的国情、历史的原因、时局的需要和人民的选择,共产党所领导解决土地问题的道路被民众所接受。

【参考文献】

[1] 孟庆鹏. 孙中山文集[M]. 北京: 团结出版社, 1997.

[2] 金德群. 中国国民党土地政策研究(1905—1949)[M]. 北京: 海洋出版社, 1991.

[3] 陈公博. 苦笑录[M].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4.

【作者简介】

庞思娇(1992—),女,汉族,山西长治人,上海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中共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