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教育要讲清基本学理问题
2017-04-22钱广荣
中国德育 2017年6期
关键词:智慧

人类自从需要运用道德调节社会生活以来,一直将诚与信作为评判社会道德风尚和个体道德人格的第一标准,高度重视关于诚信的道德教育与宣传。这使得诚与信成为最重要的道德范畴,诚信教育成为最重要的道德教育领域。
中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近四十年来,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其中包括人在思想道德方面的巨大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包括以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为主要标志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面对这种情势,思考诚信教育问题不仅有助于更好地开展诚信教育、推动社会的道德治理,更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道德教育的大量事实表明,有效开展诚信教育需要讲清三个基本学理问题。
一、“诚”“信”本义及其逻辑关系
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诚信教育中,一些老师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老实人”或“老好人”的意义上讲诚与信的涵义,有的甚至将人应当具备的诚信品德与不善言谈、不苟言笑之类的个性特征相提并论,混为一谈。这表明,诚信教育中存在不能辨析和把握诚与信的本义及其相互关系的学理问题。因此,开展诚信教育应当首先注意讲清“诚”“信”本义及其逻辑关系问题。
讲清这个学理,有必要先简要说明伦理与道德这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摈弃“伦理就是道德”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伦理学和道德教育领域,过去长期存在不能区分伦理与道德的学理界限,以为“伦理就是道德”。近十年来,一些学者针对道德教育存在的低效、无效乃至负效的情况,持续反思和辨正“伦理就是道德”这一基本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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