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与黑格尔差异形成的原因探究
2017-04-21杨海征
江汉论坛 2017年3期
摘要:马克思把黑格尔视为形而上学传统由盛转衰的标志性人物,后者对法哲学的绝对自信只是逻辑学——形而上学过度膨胀导致的幻觉。通过对普遍性、政治权利以及市民社会的分析,马克思向我们表明,正是辩证法所揭示的总体性的客观矛盾的因素最终敲响了法哲学的丧钟。然而,法哲学的终结是一件幸事,因为它打开了通向历史质的飞跃的空间。
关键词:辩证法;市民社会;法哲学;理性;国家
基金项目:南京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史教学体系研究”;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3-00030-05
马克思是黑格尔的批评者,同时也是一个创造者。站在批判的立场,黑格尔的理论对马克思而言始终是一种外在之物,马克思关注的是其理论的总体结构,探寻的是其理论的缺陷和局限。尽管如此,马克思在对黑格尔进行考察之后指出:“黑格尔的深刻之处,正是在于他处处都从各种规定……的对立开始,并且强调这种对立。”① 但是,作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作者,黑格尔理论在他眼中又呈现出内在性,黑格尔的思想成为有待分解的体系。显而易见,许多唯心主义者也曾经试图使人们从黑格尔的思想禁锢中解脱出来,他们的思想和行动都极大地激发了马克思的灵感。黑格尔是一块顽石,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要想从其思想体系脱身必须另寻蹊径。对马克思而言,他从黑格尔作品中发现了其思想的严密性,即使这种思想是保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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