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正祀的民间化
——以三原县城隍庙为中心的考察
2017-04-13赵永翔
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
关键词:庙会
赵 永 翔
(陕西理工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陕西 汉中 723000)
明清正祀的民间化
——以三原县城隍庙为中心的考察
赵 永 翔
(陕西理工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陕西 汉中 723000)
明清时期的州县城隍庙,作为由官方掌控的地方正祀神庙,建置规整,地位尊崇,彰显着朝廷“治民事神”的施政理念。陕西三原县的城隍庙是明清县域社会中,正祀神庙管理模式转变的典型代表。在明清正祀民间化的社会大背景下,三原县城隍庙的日常管理由官方让渡于民间,最终使神庙成为由官府、士绅、教团三方共掌的神圣空间。这一过程与其说是县内各方力量在教化事务管理权上的博弈,不如说是朝廷正祀民间化的直观表现。
明清正祀; 城隍庙; 民间化; 三原县
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将神明祭祀置于治民安邦国策地位上的传统,像先秦史籍《左传》中的“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163以及《周易》所谓“神道设教”,都是这一传统的反映。这种将神明祭祀与官方政治融合起来的做法,即历朝极力推崇的“治民事神”理念,其实质乃是古代王朝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以超越现实的力量来弥补国家机器力量之不及。明清时期,这一政治理念在州县城隍庙的设置及管理过程中体现得尤其生动,学界在此方面的研究较多①相关论著较多,代表性成果请参见张传勇:《明清城隍庙建置考》,南开大学2003届硕士学位论文;张传勇:《附郭城隍庙考——以浙江地区为中心》,《世界宗教研究》2006(1);张传勇:《都城隍庙考》,《史学月刊》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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