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
——对作为古代社会治理形式的乡约之制的探讨

2017-04-11曹丽娟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610072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文 曹丽娟(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10072)

饮食相约,兴弹相庸,耦耕俱耘
——对作为古代社会治理形式的乡约之制的探讨

文 曹丽娟(四川行政学院,四川成都 610072)

乡约是中国传统乡村治理的核心要素之一,它既是一种制度规范,又包含了作为乡村权威的权力代表,对于传统乡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传统社会“皇权不下县”,国家正式的行政机构管理只到县一级。这就为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留下了很大的空间,使得乡贤、乡约对于乡村的治理成为可能。乡约亦“官”亦“民”,它以一种道德理想的方式来完成乡村基层自治,也向着官方主张的道德理想和礼乐教化目标而施行。乡约亦“官”亦“民”,它以一种道德理想的方式来完成乡村基层自治,也向着官方主张的道德理想和礼乐教化目标而施行。

社会治理 乡约

一、上古之世,乡约滥觞

什么是乡约?从朴素的意义上来说,乡约就是指在宗族乡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村民自愿遵守,自发执行。族长的道德名望使争讼双方信服他们的公平裁决,而不需要司法介入解决矛盾纠纷,农村宗族保持着内部的秩序稳定与和谐。

乡约是传统社会乡民基于一定的地缘和血缘关系,为某种共同目的而设立的生活规则及组织,乡约在中国社会的秩序构造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一项有特色的法律文化传统。乡规民约是基层社会组织中,社会成员共同制定的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中国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度,而在古代王权至上的宗法社会里,法治有着相当严重的缺陷,法资源也十分有限,乡民的实际生活需要与之更“贴近”的“法”来加以约束、调整,乡约应运而生。……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