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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视角下农村贫困治理的路径探索

2017-04-11郑州市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430015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贫困人口政策资源

文 刘 涛(郑州市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 430015)

可持续视角下农村贫困治理的路径探索

文 刘 涛(郑州市社会科学院,河南郑州 430015)

农村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政策设计和制度建设要立足长远,而且要在解决贫困人口生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升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贫困治理效应常态化。要通过消除贫困生成的制度因素、培育贫困治理的内生动能、构建复合多元的贫困治理体系、优化扶贫治理机制等举措,从根本上治理贫困,防止脱贫后的返贫及贫困再生等问题,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致富。

可持续 转型农村 贫困治理 精准扶贫

贫困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存在的痼疾,也是困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一直以来,中国都注重对贫困问题的治理。通过一段时期的努力,2014年中国还剩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但是贫困人口的分布更加零散,贫困的区域差异显现。2013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贫困监测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2年西部地区的贫困人口有所增加,从61%增加到66%,尤其是贵州、云南、甘肃的贫困人口从29%增加到41%,增加速度明显。同时,农村社会保障滞后,生态环境破坏突出,人力资本投入成本高,农村精英群体不断外流,大量的资源流出农村,城乡发展差距在拉大,经济增长中的社会公平、公正和持续性受到挑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要从当下着眼,更要立足长远,从根本上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推动贫困的转型,形成贫困治理的内生动力,实现贫困治理效应的可持续。

一、扶贫工作的理论演进及其运用

(一)参与式扶贫理论及其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扶贫工作经历了从“开发式扶贫”到“参与式扶贫”的转化,“开发式扶贫”强调利用区域经济社会资源,推动村庄、片区的经济发展,带动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然而“开发式扶贫”仍然是传统扶贫工作的延续,在扶贫主体上依靠行政力量推动,在载体上通过项目输入进行帮扶,这样农民参与度不高,扶贫项目与农村实际需求偏离,很多项目建成后难以发挥作用,扶贫的效果不理想。为此,国家开始引导农民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充分吸纳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农民参与扶贫的格局。“参与式扶贫”源于参与式发展理论,强调农民在发展中的权利,主张要在政策设计、制度建设中给予贫困农户参与权,让他们能够充分表达意愿,也能够让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参与式扶贫”赋予农民参与扶贫的权利和责任,并构建起一套参与的体制机制,农民不再只是帮扶的对象,而成为扶贫工作的参与主体。实际上,由于年轻人在村庄生活的时间极少,贫困户又缺少话语权,农民的参与度不高,而且政策实践需要村组干部执行,由于缺少监督,存在政策变通执行的问题,这也使得“参与式扶贫”很难落到实处。为此,参与式扶贫理论进一步延伸,构建了“合作型反贫困理论”,反贫困工作不是由任何一个单一主体的投入即可完成的,它需要政府、社区、贫困群体之间的有效合作,且必须通过一个有效的合作平台来完成。[1]由此,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农户合作、农户与企业合作、政府部门合作的多种模式,这些方式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扶贫资源,对帮助农户脱贫以及提升农户的发展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帮扶主体的多元化也使得贫困治理难度加大,不同力量、不同方式和途径让扶贫变得相对复杂。

(二)发展主义理论及其运用

农村贫困治理不仅是要解决人口的生存问题,而且要实现有效的持续发展。早起的发展主义强调发展是一种开发,它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认为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与政治发展的先决条件;它预设了工业化与民主化的先后发展顺序,认为随着经济增长和民主制度的巩固,所有的社会矛盾与问题将迎刃而解[2]。这种发展主义片面强调发展就是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所有问题都会得到解决,但是经济发展并没有解决贫困,贫困人口反而在增加。早期发展主义忽视了人这一主体的发展,因此如舒尔茨所指出的那样,人的能力没有与物质资本齐头并进,而变成经济增长的制约因素,以至于贫穷国家依然贫穷[3]。对于中国而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单一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改变贫困人口的面貌,相反贫富差距在不断拉大,生态、文化、价值都在遭到破坏,从而也产生了一种新发展主义理论,反对经济发展的唯一论,认为发展是系统的、整体的和内生的,要实现系统内部的协调、和谐,倡导经济与社会的协同发展。这种发展观给予了贫困工作极大的启示。进入新发展阶段,国家扶贫强调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始引导各种资源向农村倾斜,项目下乡、资本下乡开始增多,力图通过资源输入改变以前的“造血式”扶贫,提升贫困村的内生发展能力,以农民+合作组织、农户+公司等方式,让农民在经济参与中获得能力提升,改变经济贫困状态。从各种项目运作和合作组织的发展实际来看,由于农村社会分散,农民的组织能力不强,农民的实际参与度不高,有些合作社成立则专为套取项目资金。同时,一些项目由于瞄准对象不精确、缺少监督而被截留,贫困农户没有真正获得多少扶贫资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发展主义理论把更多精力用于经济层面,立足于从经济政策入手来改变贫困,而忽视社会环境、人的主体性作用,忽视了文化价值、价值培育以及基层治理责任建设,导致政策瞄准不精确,扶贫效果不理想。

(三)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合理性

以往的发展由于社会差异较大,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平性不足,使发展的差距拉大。同时也忽视了人的发展,单纯的救济式福利和福利性扶贫难以改变贫困人口的结构地位,难以改变贫困人口的就业结构,也不能增强贫困人口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观念,反而使得贫困人口的依赖心理增强,人的价值世界扭曲,贫困生成的因素更加复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就是要在城市化、现代化过程中更加关注公平、公正,实现发展成果共享,突出发展的可持续性。这是一种可持续的思维,对于贫困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洪大用认为,可持续性首先是指人类社会整体的可持续性,而不是个体或小群体的可持续性;可持续性应该是一种动态的而非静止的可持续性;可持续性应该是兼顾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性。[4]李龙熙提出,可持续是共同、协调、公平、高效、多维的发展过程。[5]可持续发展强调的是既要满足当代人的发展,又不能损害后代人的发展能力,这种发展不单纯是指经济发展和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等各种系统协调并进的整体发展。发展过程中人的发展是根本目标,其他各系统都是为人的发展服务的方式,发展要高效、公平,且发展成果由社会共享,要防止发展成果被少数精英群体独占。新时期的扶贫要融入可持续的理念,一是要以人的发展为中心,强调贫困人口的主体地位及其自觉性;二是确立协调、高效、多维的理念,倡导公平、正义的价值观;三是要建立常态化贫困治理体制机制,实现贫困治理效应的可持续。当前,精准扶贫直接瞄准贫困个体,其瞄准对象更加精确具体,如何在扶贫工作中发挥贫困人口的潜力,提升贫困人口主动脱贫的积极性,改变贫困人口的结构地位,都需要充分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实现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的积极的社会变迁。

二、农村贫困治理的困境及成因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贫困转型明显,制度性、结构性问题让贫困治理难度加大,出现了农民返贫、扶贫资源散耗、贫困成因消费性等问题,扶贫治理中的公平性受到挑战,贫困治理的持续性不足,扶贫工作面临更大挑战。

(一)发展失衡导致的制度性贫困

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成一定程度上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虽然我国的社会政策包含着多方面的目标追求,但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们并没有被政府均衡地加以实施。城市与农村因其处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地位,而在社会资源的实际占有与使用、收入与社会财富的分配、社会福利与安全保障的提供、风险承担、机会享有与个人行为的自由度等方面呈现出十分明显的等级差别。[6]长期以来国家为了推动现代化建设,把更多的资源用于城市发展,而且随着打工经济的兴起,大量资源流向城市,农民无法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教育资源不足,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他们难以通过个人努力改变贫困状态。医疗保障水平不高,很多农民经历一次大病就可能陷入贫困。可以说由于二元体制的存在,资源分配不公问题突出。受到制度及资源分配的限制,农民无法与城市居民、精英群体进行公平竞争,也缺少获得公平资源分配的机会,由于制度的长期存在,使得城乡之间、富者与贫困者之间形成一种先天的剥夺关系,这是一种制度性、结构性贫困,如果制度不改变,贫困人口将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这种发展的失衡、制度分割一直存在,这样不仅贫富差距没有缩小,而且随着资源外流,城乡之间、贫富之间的差距还在不断拉大。当前,国家虽然在不断改革限制农村发展的制度,但是由于受长期形成的制度环境的影响,农村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资源仍然在外流,城乡之间的差距还在拉大,扶贫工作需要直面贫困农户,也要加快宏观制度改革。

(二)价值失序带来的消费性贫困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在乡村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现代性的因素快速进入,由于缺少筛选和鉴别机制,一些感官的理念和价值侵入,农民的价值世界发生改变,尤其是年轻一代受到消费主义的影响,在消费主义的冲击与影响下,消费占据了现代社会的主导地位,物品控制了消费大众,整体上形成了一种对物的迷恋与追求的狂潮。[7]外出务工的年轻人常年往返于城乡之间,他们一方面要接受传统乡村的价值,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吸纳城市的价值和文化,他们生活在二重性的时空中,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使得他们具有两种不同的价值和文化认同,这种文化带有某种冲突,有时使得他们不知所措,在农民流动加速、市场经济快速冲击的背景下,农民的价值原则与村庄的核心价值原则出现了背离,很多年轻人的打工收入都直接用于消费,他们更注重当下的感受,缺乏对未来的预期。由于缺乏财富积累,抵抗风险能力下降,一旦遭遇天灾人祸,他们很容易陷入贫困。因此,国家扶贫政策要直面农民价值观的转变,在提供物质资源的同时,也要注重扶贫效果的持续性、有效性。

(三)治理责任弱化带来的资源俘获困境

农村扶贫工作的开展需要以基层组织为依托,因为他们最了解农村实际,对于贫困人口的情况最为熟悉,因此贫困人口识别需要充分依靠基层干部。实际上,在贫困治理中村组干部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能够动员农户,组织农民参与到扶贫工作中,且能够解决扶贫资源分配中的各种矛盾和纠纷,使得政策能够顺利落实。但是取消农业税之后,基层组织的治理资源缺乏,他们的治理能力下降,主动参与村庄事务的责任感降低,与农民的关系逐渐疏远,有些地方甚至出现灰黑势力治理村庄的现象。在国家政策的执行中,村组干部由于治理能力不足只能被动应对,如在低保资源配置中,由于钉子户、上访户的要挟,他们为了维护乡村稳定,也需要对这些农户进行 “照顾”。一旦这些农户的无理诉求得到满足,会引发更多的农户效仿,低保资源转为治理工具,偏离政策目标,这直接挑战农村秩序的稳定,也危及政策的公平和权威。同时,由于基层干部对于信息的垄断,一些资源分配给关系较近的朋友、亲戚,有些扶贫项目资源被基层干部截留使用,这带来的结果是扶贫工作的内卷化,扶贫工作的内卷化不仅影响扶贫项目的公益性和合法性,也会导致贫困者对政府信任度的降低,更可能会导致贫富差距的变大以及社会不平等结构的再产生。[8]

(四)贫困治理效应的常态化困境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扶贫工作就开始启动,而每个阶段的扶贫政策都具有明显的特征。革命时期受经济、政治环境影响,国家依托自上而下建立起的强有力的行政力量来治理贫困。改革开放后,国家制定了扶贫攻坚的战略计划,明确扶贫的主体、目标和任务,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扶贫工作。可以说,国家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贫困治理,以签订责任书、扶贫军令状等形式,依靠强有力的行政力量推动扶贫治理,政策实践效果也非常明显。这种扶贫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政策本身的规范执行不足,没有建立起基层对政策的认同权威。政策在执行中的变通较多,政策完全纳入到行政体制内部,通过组织、监管、考核等辅助措施来执行,却没有嵌入到乡村社会、村民价值之中,以至于农民不再看重执行过程,而是更加注重政策实施结果,政策成为一种工具,也因此出现了政策异化甚至失效的问题,政策执行的环境逐渐恶化。从扶贫工作开展的实际来看,仍然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社会参与的水平并不高,地方政策在落实过程中,面临任务指标、评比、考核等压力,必须快速完成扶贫任务,因而出现了扶贫的短期化、数字化现象,短期效果明显,但扶贫效应的持续性不足。当前,国家积极推进精准扶贫,注重扶贫效果的同时,更要建立规范、科学的政策运行机制和法规,制定科学的扶贫规划,为扶贫工作开展提供近期和长期的指导,确保形成常态化的治理效应。

三、农村贫困治理的可持续路径探索

农村贫困治理不仅要解决当下的贫困问题,还要提升内在发展能力,化解城乡差距带来的制度贫困,塑造乡村内部的贫困治理体系,以真正预防、解决和消除贫困,实现扶贫攻坚的战略目标。

(一)消除贫困生成的制度因素

要解决制度贫困问题,必须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的差异,实现经济发展、资源共享和福利保障的均衡和公平。诺斯指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适当的、有效的、能够刺激个人积极性的制度是促进和确保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9]只有从根本上消除制度差异,推动制度创新,才能够帮扶贫困人口顺利、有序地摆脱贫穷处境。为此,要建立城乡协同发展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要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对贫困家庭进行免费培训,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动力能够获得免费的技能培训,使其获得转移就业的机会。加大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力度,帮助其完成高等教育的学习,确保学生不会因为贫困而辍学。二是要推动城乡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推动农村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吸纳优秀的城市医务人员到农村医院服务。三是要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动低保制度与相关贫困救助制度的衔接,发挥低保救助的兜底功能。要在扶贫政策和资源向农村倾斜的过程中,突破城乡二元的体制壁垒,改变历史遗留的城乡差异的发展策略。总之,要依托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实施,把贫困治理与公平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市县两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对边远山区乡村的财政支持,让贫困农村也能够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享受到公共服务的保障,破除制度差异带来的贫困。

(二)培育贫困治理的内生动能

政府扶贫如果仅解决贫困地区经济规模小和群众收入低下的问题,就只能处于动态贫困意义上的“养懒”式扶贫,始终难以脱离治“标”层次;要做到治“本”,就必须扎扎实实培育并实现贫困地区内生性经济发展机制。[10]新时期的扶贫开发要树立人本中心的观念,着力于增强贫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赋予贫困人口发展权,提升发展的能力,改变贫困农民弱者的标签和身份。一是积极创新农村扶贫模式。贫困治理要融入全面性和类型化视角,“输血式”和“造血式”扶贫协同推进,对于特困户要通过解决生存保障,提升其发展的基础能力。对相对贫困户要以发展生计能力提升为着力点,加大项目输入和资本投资,通过整体性的社会资本支持,提升生产性就业能力。同时,扶贫也要与各地的资源特色、自然条件、劳动力状况等结合,使扶贫开发更加符合村庄发展趋势以及贫困人口的实际需要,从而能够真正发挥资本带动的能力。二是注重加强乡村文化建设。贫困不仅是经济资源的匮乏,文化贫困也相对突出,因此需要通过文化资源输入、文化活动开展、文化组织建设,引导贫困人口参与、融入,以文化建设塑造正确的消费观和新型价值观,增强主体性和责任感,形成邻里互助、协同发展的新型村庄社会关系,提升村庄社会的凝聚力和关联度,从而激发起贫困户的正向能量,努力摆脱心理上的弱势和经济上的贫困。

(三)构建复合多元的贫困治理体系

随着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扶贫的主体日益增多,形成多元参与的扶贫开发模式。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个人等不同主体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复合高效的治理体系,实现治理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发挥。由于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仍需要依靠政府推进、管理和引导,因此要由政府部门牵头,以贫困人口为治理目标,以村庄为基本单元,形成多元力量协同互动、合作推进、多元复合的治理架构。这种贫困治理从主体上突破以往行政力量的单一主导,使参与力量更加多元化,且力量集中、高效,可以克服以往扶贫工作中的分散、碎片化的问题。一是在治理责任上,基层政府要承担起引导、服务、监督等功能,尤其是要重塑村组干部的贫困治理责任,提高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公平、公正地配置扶贫资源,从而能够用于真正贫困的地区和农民。社会力量要塑造扶贫正义,杜绝以扶贫开发为名套取项目的现象。社区和个体也要积极参与扶贫工作,主动表达诉求,配合好扶贫工作,使政策能够顺利推进。二是在治理方式上,积极推进协商互动原则,对于项目内容、资源配置、人口识别等要在政府主导下,采取协商方式,通过平等沟通达成共识,确保过程的公平正义。三是在治理目标上,要以精准扶贫为指向,直接瞄准贫困人口,引导企业投入开发、社会组织参与扶贫、金融支持扶贫,真正实现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帮助贫困贫和贫困人口内生转型,形成扶贫的常态化效应。

(四)优化贫困治理的体制机制

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强调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瞄准对象也更加具体,任务更加明确,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指向,是优化扶贫资源配置的政策选择。从内涵上来看,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和贫困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11]面对贫困治理的政策虚化问题,要进一步结合精准扶贫的内容,完善扶贫工作各环节的机制,确保政策实践的公平、公正和有效,使政策嵌入到扶贫具体工作和乡村发展中。一是要建立规划引导机制。要确保扶贫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常态化运行,必须制定扶贫工作规划,以规划来引导扶贫项目实施、扶贫政策完善和扶贫绩效考核,让扶贫工作能够更加具体、规范和持续。二是要优化贫困人口的识别机制。要建立科学的贫困人口测量指标,优化识别方式,同时要依托村组干部、村民代表等对贫困人口进行综合识别,确保扶贫资源用到真正的贫困户身上。三是要完善扶贫监督机制。对于扶贫中的资源违规使用、资金截留、精英俘获等问题,要逐步引入第三方监督力量,借助社会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方式,对资金和项目招标、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扶贫资源能够真正用于扶贫开发。四是要健全扶贫资源投入机制。针对扶贫资源多头管理、投入与需求不匹配等问题,要以扶贫开发部门为中心,统筹资源的配置、投入和运用。同时,扶贫资源投入要充分征求地方政府和扶贫对象的意见,防止项目投入后闲置、浪费问题出现,使得扶贫资源与需求能够有效对接,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

[1]徐孝勇,赖景生,寸家菊.我国西部地区农村扶贫模式与扶贫绩效及政策建议 [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0(02).

[2]郁建兴.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反思与批判[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8(11).

[3]西奥多·W·舒尔茨.论人力资本投资[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2.

[4]洪大用.理解中国社会的可持续性[J].江苏社会科学,2010(05).

[5]李龙熙.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诠释与解析[J].行政与法,2005(01).

[6]关信平.社会政策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7]王章佩.消费社会中的丰盛与贫困断裂——一种现代的视角[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01).

[8]邢成举.村庄视角的扶贫项目目标偏离与“内卷化”分析[J].江汉学术,2015(05).

[9]道格拉斯·诺斯,罗伯斯·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10]黄力明,吴胜泽,冯翊明.完善广西政府扶贫制度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0(11).

[11]王思铁.精准扶贫:改“漫灌”为“滴灌”[J].四川党的建设,2014(04).

责任编辑:陈 琳

F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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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323(2017)03-0010-05

刘涛,郑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文化所副所长、助理研究员。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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