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下的《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
2017-04-08苏丽芳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2016年4期
苏丽芳
摘要:在职业教育领域中,一体化教学的核心思想是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的一体化,融理论知识的学习于工作过程之中,围绕工作过程的需要来选取理论知识。本文从《经济法》课程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结合高职院校“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经济法》课程教学效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高职院校; 一体化; 《经济法》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1
一、引言
《经济法》课程作为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的必修课,由于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覆盖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知识点众多,且作为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又要求学生具备较高的逻辑概括能力和问题分析能力,对尚未投身社会的学生而言,学习难度是较大的。目前《经济法》程设置多以课堂讲授为中心,教师在上课时以法律基础理论为重点,很多时候学生的反应是学得茫然,而老师是教得孤独。因此,在高职院校“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下,《经济法》课程教学亟需改革,其改革的关键点是以“行动”作为教学进程的导向,理论知识围绕行动展开。
二、高职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现实困境
(一)从教师方面看,经济法的教授过程仍是理论研究型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师囿于传统教学模式、学校教学条件及现行评价教育机制、课时量等多方面的束缚,教师的教学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教学手段多以黑板、粉笔加PPT的单一方式,教学效果不佳。在教学内容上,以填鸭式满堂灌教学忽视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思维、法律职业技能缺乏实践练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