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法思考下的农村信用社改革
2017-03-31胡建喜
经济师 2016年9期
胡建喜
摘 要:农村信用社作为相对比较独立的经济组织,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信用社在金融服务方面还具有比较大的进步空间。为了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方式,加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需要在改革的过程中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因此需要加强对经济法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研究,从而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其特殊的金融服务作用。
关键词:经济法 农村信用社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9-185-02
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好坏对于其服务能力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农村信用社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例如农村信用社的产权不清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法律地位的不准确,严重地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和方式;目前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来约束和管理农村信用社,导致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混乱。特别是不同学者对农村信用社的认识不同,导致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方向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缺少有效的法律保障,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给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改革速度明顯加快,而且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例如在改革的过程中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持,在改革的方向上不明确,虽然出现了政策化、商业化以及合作化的模式,但是这些模式难以满足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要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