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行政规章审查启动机制的问题初探
——从公民监督权角度出发
2017-03-28田雅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年1期
关键词:监督
田雅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建立行政规章审查启动机制的问题初探
——从公民监督权角度出发
田雅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民享有监督权,对于规章的监督权行使方面,我国法律缺少有力的规定,国务院行政法规的相关条例、相关文件有类似规定,但对公民行使该权利时缺少详细具体规定,因此应当重视行政规章审查监督机制问题,这不仅是我国立法上的重大进步,也是我国公民权利尤其是监督权行使的权威保障,能促进宪法更好地实施,符合党的最新政策,有利于依法治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公民监督权;规章;立法法;宪法
一、公民对行政规章进行监督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
第一,从我国权力本源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了我国国体和政体问题,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作为权力本源主体的人民当然有权利对国家机构进行监督。宪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除了授予权力机关代为行使各项事务外,人民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作为国家的权力本源主体表明,公民有权对国家机构进行监督,有权监督国家机构的行为,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的行政行为当然也在公民监督的范围之内。
第二,从公民的基本权利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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