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主义犯罪与我国刑法的转型
2017-03-20刘健安宏泽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6期
刘健 安宏泽
摘 要: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正在走向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刑法观念和思想在应对恐怖主义犯罪方面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转型,《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变化则是此种转型的具体体现。面对新形势下恐怖主义犯罪的新特点,刑法提前介入、加重打击,向保护机能方向倾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但是,刑法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转型依然不能突破罪刑均衡、罪刑法定等传统刑法原则。
关键词:风险刑法;恐怖主义;犯罪
作者简介:刘 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 长沙 410081)
安宏泽,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湖南 长沙 410081)
一、 恐怖主义犯罪现状与我国刑法之应对
1. 当前我国恐怖主义犯罪呈现的特征
恐怖主义犯罪概括而言是指实施具体的恐怖主义行为而构成的犯罪。“恐怖主义行为”包括实行行为和预备行为。对于恐怖主义的概念,国际社会与学界多有争论,我国《反恐怖主义法》附则规定:“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企图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引发社会恐慌、影响国家决策、制造民族仇恨、颠覆政权、分裂国家的思想、言论和行为。”此定义将恐怖主义的目的限制为政治目的或与政治目的密切相关的社会目的,将手段限定为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日趋严重相适应,我国的恐怖主义犯罪也不断上升,并呈現以下特征和发展趋势:
第一,我国恐怖主义犯罪与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和民族分裂思想密切相关。……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