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体系三分法与预算会计的优先完善
2017-03-18王雍君
会计之友 2017年4期
王雍君
【摘 要】 中国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持续深化,特别是强化预算执行控制、增进财政透明度以及推动财政绩效评价的诉求,使得加快建设功能完整且相对分立的政府会计体系,变得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文章旨在阐明,该体系应该并且可以由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和成本会计三个支柱联结而成。鉴于功能失调的现行“预算会计”并非真正义上的预算会计,建设基于支出周期的全面的预算会计,使其至少有能力跟踪支出承诺与义务信息,应置于改革议程中最优先的位置。开发成本会计以使其能够有效地支持绩效评价与管理,亦应尽快纳入相关改革议程,引入作业成本法以核算产出与成果的完全成本尤其重要。
【关键词】 会计分立; 预算会计; 支出周期; 成本会计
【中图分类号】 F81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4-0002-04
一、引言
如果说财政预算系统提供“第一道防火墙”——用以防止盗用和挪用并有效利用公共资源[1],那么,政府会计就是第二道防火墙。作为财政管理的技术基础,政府会计用以合理地确保:财务交易得到适当记录,预算执行的财务合规性控制,准确核算政府活动的完全成本。基于第一个目的而发展起来的财务会计(Financial Accounting)涵盖现金(收付实现制)会计和权责(应计制)会计两个基本的次级分支,以及作为两者变体的修正现金会计和修正权责会计。使用现金会计记录政府活动构成任何政府会计体系的底线:即使没有其他分支,现金会计亦绝对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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