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背景下政府防范和治理网络谣言的策略研究
2017-03-13贺靖舒
吕梁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信息
贺靖舒
(忻州师范学院 政治系, 山西 忻州 034000))
《现代汉语词典》对谣言的定义是“没有实施根据的信息”。从谣言产生的条件来看,需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和谣言有关的事件本身存在或有存在的可能,二是公众主体不具备相应的甄别能力,所获取的信息不足以支撑自己做出正确判断。网络谣言属于社会谣言的一种,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而产生,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转发触手可及,导致网络谣言传播迅速、覆盖面广、影响危害大等,逐渐成为引发社会震荡、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潜在威胁。
早期的网络谣言大多发生在出现重大社会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之后,利用民众在敏感时期的恐慌心理引发某些不理智行为和社会恐慌情绪。随着民众对信息的甄别能力和媒介素养的提高,几年前流行的“灾难类”、“惊天黑幕类”谣言,逐渐已经失去市场。反而是一些煽动情绪或是披着“理性”、“客观”、“科学”外衣的谣言,让民众不胜其烦,如生吃酱油会致癌;WiFi对人体有危害等。还有一些谣言,针对社会上的某些热点问题,在传播的过程中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扰乱社会秩序,中伤他人。如何有效防范和治理网络谣言问题,让网络舆论突破“传谣-辟谣”怪圈,用优质内容为网络“正本清源”,已经成为当前各级政府的重要课题[1]。
新媒体技术既是网络谣言的载体,也是应对网络谣言的有效手段。与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天然地具有“草根”特性,即普通大众既是信息源,也是信息的受众,信息的收集、汇总乃至传播都具有了自下而上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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