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真主党政治纲领的调整及其实践
2017-03-13孙寅兵
吕梁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孙寅兵
(长治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系,山西 长治 046000)
1982年,黎巴嫩真主党在伊朗与叙利亚的支持下秘密组建起来,以从事针对以色列及西方国家的恐怖暴力活动为外界所熟知。1989年,《塔伊夫条约》的签署宣告持续了十五年之久的黎巴嫩内战的结束。之后,真主党以军事武装与合法政党的双重面目示人,逐步坐大的真主党与2006年挑起黎巴嫩与以色列的冲突。因此,探究1989年前后,真主党在政治纲领上的调整及其实践活动对于理解认识未来黎巴嫩政局中的真主党因素具有重要意义。
一、真主党政治纲领的调整
大致以1989年为界,在此之前,真主党在政治纲领上以激进的伊斯兰教什叶派宗教思想为主,致力于尽快在黎巴嫩建立伊斯兰神权统治秩序;在此之后,则以较为宽容的政治思想为主,积极推进真主党的黎巴嫩化。真主党政治纲领的调整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教法学家监护”的问题
1982年至1989年期间,真主党在该问题上的观念是,主张在黎巴嫩立即建立由伊斯兰教教法学家监护的伊斯兰共和国。1982年创建之时,真主党属于伊斯兰教什叶派,承认十二伊玛目的宗教权威及其不谬性,伊玛目能够正确理解《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教法。同时,真主党承认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领袖霍梅尼为先知与十二伊玛目合法继承人的领袖地位,拥护霍梅尼“法基赫的监护”(教法学家的监护)的主张,即伊斯兰教教法学家的神权统治。真主党创始人之一的赛义德·穆萨维,曾就教法学家与建立伊斯兰国家的问题作过一番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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