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问题研究
2017-03-13陈宏雷
中国集体经济 2017年6期
陈宏雷
摘要:江苏省内部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考察苏北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的基础上,与苏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影响苏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并针对这些制约因素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能为增加苏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提供出路,缩小苏北城乡居民以及江苏省内苏南苏北地区农民之间财产性收入差距。
关键词:农民;财产性收入;影响因素;对策
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多寡以及占总收入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国家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在“十三五”规划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际遇下,大力提高居民(特别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对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这个目标意义重大。虽然2015年江苏省国民生产总值(GDP)总量全国排名第二,但由于江苏省内部发展不协调,苏北地区较为落后,因此,江苏省若想在全国率先建成小康社会,解决苏北问题是关键。而解决苏北问题的核心在于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要想方设法增加苏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提高其总收入。
一、苏北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
(一)概况
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依靠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取得的收入。对于农民来说,获得财产性收入的渠道比较少,大体也就是银行利息、土地征用或流转补偿费等这几项。包括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在内的苏北地区,经济相对苏南地区比较落后,农民收入来源渠道少,还有一部分农民依旧“靠天吃饭”,因此财产性收入状况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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