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实现路径探析
2017-03-13王琦戴正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王琦++戴正
摘要:我国在中小学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下,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有“定位不明确,法治意识不强,教育内容不够系统,安全教育不全面”等问题。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应该基于法治教育的顶层设计,法治教育应该有一个独立的课程地位,全面的“规则意识”教育,要制备有结构、针对性的课程和教材,教师教学与社会参与要双管齐下,在社区、学校、家庭共同努力下,促进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关键词:法治教育;青少年;规则意识;社会参与
中图分类号:G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141-02
作者简介:王琦(1995-),男,汉族,湖南衡阳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民商法;戴正(1995-),男,汉族,江苏常熟人,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①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因此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势在必行。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却仍不甚明确,因此笔者在此浅谈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实现路径,以期抛砖引玉。
所谓法治就是指用法律或法制来治理国家,区别于封建社会单纯依帝王的意志来治理国家的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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