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房地产预售市场风险担保机制比较研究
2017-03-13谢辉商艳冬
法制博览 2017年2期
关键词:房地产
谢辉+商艳冬
摘要:房地产预售制度是国际通行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制度,各国对于房地产预售市场的风险担保与防范各有不同,本文通过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市场风险担保机制,力求寻找适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预售市场风险担保制度,使得整个房地产预售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能够得到更有效的化解和更合理的分配,推动我国大陆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预售;开发商;购房人;风险担保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5-0060-02
作者简介:谢辉(1979-),女,汉族,山西晋中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商艳冬(1983-),男,汉族,山东聊城人,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纵览世界各国,房地产预售制度并非只有我國才有,房地产预售制度几乎存在于每个房地产市场发达的国家。但是,由于受政治制度、经济水平、法制背景的影响,各国对于房地产预售市场的风险担保机制却各有不同。
一、世界各国的房地产预售市场风险担保机制类型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房屋预售管理主要分两种类型:一类主要是亚洲国家和地区,对房地产预售市场的监管比较严格,如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中国的香港等,政府一般都会预先规定许多预售条件,实行预售许可制度。而另一类主要是欧美多数国家和地区,对房地产预售市场的监管比较宽松,如英国、美国等,政府不实行预售许可制度,买卖双方可以自行自愿签订合同并受合同及相关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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