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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初创期社会组织培育研究
——以CS市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例

2017-03-10陈秀珍

怀化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初创期社工培育

陈秀珍

经济学与武陵山区域发展研究

中部地区初创期社会组织培育研究
——以CS市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例

陈秀珍

(怀化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怀化418000)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日益加大释放社会管理职能的步骤,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已成为政府释放社会管理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中部地区于2014年开始集中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本文以CS市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例,访谈发现当前初创期社会组织培育中主要存在五大症结问题,在对其问题根源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政府部门须克服已有不良惯性,真正放权支持社会组织成长;基地运行组织须开展更贴切入驻组织需求的培育服务,不断创新培育模式;初创期社会组织更需坚定信心扎实服务,提高组织活跃度实现跨越式成长等建议及具体措施,以进一步助力中部地区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移与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的构建。

初创期社会组织;培育模式;治理创新

自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开始主动培育社会组织以释放其社会管理职能、正视并力求有效解决或缓解转型期不断高发与凸显的社会问题及社会矛盾。2008年开始,社会治理改革前沿阵地——广州与深圳等城市开始尝试通过以政府主导培育基地的方式,为初创期的本土社会组织提供培育服务;借助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等系统化的培育服务,一大批社会组织成长起来,逐渐成为政府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结构中的新型合作伙伴。本文中的初创期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注册成功但能力弱与规模小的合法性社会服务组织。中部地区政府支持与主导的社会组织培育实践则集中始于2014年,经过一年半发展,中部地区本土社会组织发展已呈爆发之势,但亦存在一些突显症结问题。本文以中部地区CS市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例,揭示当前社会组织培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并提出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培育症结问题的对策及措施,以进一步助力中部地区政府服务职能社会化进程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体系的构建。

一、CS市初创期社会组织培育成效分析

CS市为中部某省省会城市,2010年启动社会组织培育探讨工作,2014年开始集中发力。2014年中与年底分别创建岳某区与雨某区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运行至今,已取得如下成绩:

(一)积极走项目化培育之路。即政府以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平台,以项目为载体,依托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专业运行团队对入驻基地的初创期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育。其中,2015年,岳某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与6家初创期社会组织协议购买总价为50万元的社会服务项目;同年雨某区则实际支持了11个基地项目,培育了10家初创期社会组织。对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化培育是CS市当前力推的主要策略。该策略有四大优势:第一,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效整合政府资源,形成一中心多部门共同协作的多元主体培育架构,即民政部门主要承担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规划、建设与组织任务,与此同时,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文明办、统战、司法等部门亦通过项目与初创期社会组织合作,这种多部门多领域间接合作有效弥补了单靠民政系统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资源的不足,更实现了公共服务供给平台互通共享的开放格局。第二,实行间接式集中培育,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即在政府与初创期社会组织之间存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及其专业运行团队这一中介方。政府无偿提供场地空间、办公设备等给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及其运行团队,基地运行团队则将该资源免费开放给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并对其进行专业化、职业化与系统化的常规培育,一方面有效释放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的职能,另一方面又切实推进了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逐步成长。第三,关注全方面成长。项目化培育最大的特点是既关注结果,又关注过程。对初创期社会组织而言,过程比结果更能促进其专业成长。访谈得知,大凡成功出壳且生存状态良好的社会组织在培育期间都曾获得基地从项目策划、执行评估、宣传外联等完整环节的切身体验与真正成长。第四,培育项目多样,主要包括来自政府政策性的社会服务购买项目、面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公益创投项目以及对已执行项目进行评比进而指导其众筹或引导企业对其进行资金支持的引导性评比大赛项目等,项目多样化不仅激活了社会组织本身的服务创新能力,更有效链接了包括政府、社会、企业等在内的多方资源服务于社会组织的培育事业。

(二)形成两大具体社会组织专业培育运行模式,即岳某区“区校合作”模式与雨某区“三级联动”模式。其中,雨某区“三级联动”模式,即“三级联动”社会组织立体服务模式,由纵向与横向两大层面立体运作,纵向层面是指分别在区级层面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平台、街道层面建立项目对接的社会组织实践平台,社区层面则建立项目服务最后一公里的落地服务平台;横向层面则指在每个纵向层面上对接与引进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居民以及学生等多方资源为初创期社会组织项目开展助力,合力构建社会组织培育的立体支持与服务网络。岳某区“区校合作”模式则属同时关注“基地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社会工作协会规范引导+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推进”的社会治理创新模式。两种模式间最大差异在于基地专业运行团队间的差异。“三级联动”模式运行方为本地著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区校合作”模式运行方则是有知名高校背景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因为运行方各自背景与过往经历,致使二者在供给培育服务的聚焦面产生明显差异,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运行方更多关注通过提供多种有效资源链接、促进资源匮乏型社会组织的快速成长,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运行方则更关注入驻社会组织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成长。两种模式无优劣之分,只有适合不合适,应该说,每种模式都是本土资源间的最佳组合与抉择,都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然后又回归到当地社区需求的培育模式。目前全国多省份相关部门来CS市学习与取经,两大培育基地接待任务数量不分上下,这亦从另一侧面说明了两种模式各具吸引力与推广性。

(三)社会组织培育服务成效显著。一是切实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培育服务。2015年两大培育基地共策划公益活动100多场次,举办大型社区活动近60场,开展小组活动近70场,举行沙龙、主题分享会50多次,社工研讨会30多次,注册指导340余人次,培训受益人5 000多余人次,资源链接133次,募集各类爱心捐款和物资价值数百万元等等,伴随着各项活动开展的同时,入驻社会组织的定位、使命以及专业服务能力逐渐清晰与提升。二是入驻基地的社会组织出壳率较高。2015年初两大基地共计入驻社会组织数36家,一年孵化期结束即2015年底经评估达标后顺利出壳的组织数为24家,出壳率67%。三是出壳后的社会组织日益活跃。成功出壳的社会组织大多根据服务领域及优势对接到对此有一定需求的街道或社区中。凡是对接成功的社会组织,都以承接专项或综合项目的方式再一次进驻到街道或社区中开展相关服务。以雨某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为例,其下辖的某街道社会组织实践园2015年底就已接收六家成功出壳的社会组织,且每个社会组织不仅有项目可做,更能依据项目策划书如期开展相应的专业服务,且其开展活动已日渐显现广泛的社会影响,该基地的入驻机构之一—孝某先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5年中秋时节开展的社区老年活动以及为卧床老人寻亲服务分别被中央电视台做了专题报道,而其机构负责人就个人志愿者粉丝就已遍布所在街道两大社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区领袖。

经过一年半发展,CS市社会组织培育已开始结出累累硕果,而出壳后的社会组织也将培育基地亲切地称之为温暖的娘家,有问题有烦恼有需求都可在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得以倾诉、缓解或实现,这种因归宿感而存在的价值独特且不容忽视。即便如此,作为新生事物,访谈中依然能够听见有识之士对当前CS市面上发展红火、行业发展实则较虚的社会组织培育现状深感忧虑,而这正是CS市在社会组织培育过程中存在突显症结问题的一种集中体现。

二、CS市社会组织培育中的症结问题及根源分析

(一)政府与初创期社会组织间项目合作欠规范

对初创期社会组织的培育内容主要侧重于能力构建与资源链接。访谈发现,初创期社会组织对基地开展的能力构建活动评价相当高,但对从政府处以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或项目大赛等方式获得项目化培育感情复杂,一方面既需要来自政府的项目与资金,以求在真实项目中成长壮大,另一方面要拿到政府项目并用到项目资金实现组织真正成长亦是困难重重:

1.政府项目对接不畅。初创期社会组织负责人一致反映,每次与街道或社区对接项目时,都会出现需要培育基地相关人士在场担保这一尴尬场面。究其缘由在街道或社区对初创期社会组织是否具备让项目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的能力深感怀疑。2.项目条款变化随意性强。经多道程序彼此协商并最终确定项目合作条款,在项目执行中往往轻而易举就会被相关政府部门单方面修改或束之高阁,政府的这种随性行为一方面严重损害了其宝贵的公信力,另一方面也让社会组织合作方无所适从。3.项目资金要素构成缺失,即项目预算中无人员经费。故在项目承接之后,初创期社会组织必须要从活动经费中挤出仅相当于志愿者补贴的费用作为人员经费,即便这样,一个社会组织也需聘请一定数量的专业或专职人员,否则无法承接与运行项目。为此,初创期社会组织只得在一个项目未完成之际要再去接更多的项目,以期用更多项目中的活动经费挤出部分来支付专业或专职人员薪酬。项目承接越多,所需人手就越多,薪酬开支占比就越大,真正活动经费就愈少,项目质量就愈无法保障,可是不接更多项目,就养不起专职人员,项目便无法运行,机构便无法生存,于是,两难困境与恶性循环就此产生。4.项目资金拨付滞后,即都要求社会组织先做,看到一定成效之后才拨付项目资金。作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没接到项目时想项目,接到项目后又愁资金。通常一年期的项目,需要这些初创期社会组织负责人从年初垫付私人资金直至年尾。政府这种做法虽有公共财政开支上的规矩与无奈,但却严重挫伤本土中第一批敢于积极投身公益慈善或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民间热心人士的情感与意愿。

(二)培育基地运行团队能力两极分化严重

如前所述,CS市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运行团队皆为本土社会公益与专业服务领域中的佼佼者,其团队成员主要分布在三个层次:基地负责人、中间管理层与执行落实层。各层次分工协作配合良好的基础上,亦存在团队能力两极分化中间缺失的严重问题。

1.基地运行过多依赖基地负责人的个人魅力及其行业影响力,且原本只需负责基地宏观事务如整体发展规划、外联稀缺资源、创新培育模式,却被基地各种具体培育事务缠身,不堪其累。2.优秀中间管理层严重匮乏。中间管理层必须能准确领悟到机构负责人的意图、有效将上层意图转变为详细行动方案、并带领整个执行团队践行方案,是基地不可或缺的中枢。访谈中,两大基地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类人奇缺。并认为,只有行业中的年青翘楚才能胜任这一职位,而这类人多有如下特质与魅力:有较深厚且成功的行业资历让人追随,宽容随和的性格禀赋聚拢人才,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保证工作效率。因为优秀中间管理层的缺乏,原本中间管理层承担的重任就上移到基地负责人身上。3.执行落实层管理与外联能力严重不足。目前,两大基地执行层成员多为社工专业科班出身,多数成员仅做过某领域或人群的一线社工实务,对机构运行与管理的知识、技能与经验相当缺乏,加之培育任务繁重,很难挤出更多时间与精力在管理知识与督导技能的学习上。而在与政府沟通方面,执行层成员普遍存在畏难心理,一方面与政府有关具体办事人员工作态度、作风与个性等比较强势,观念比较落后有关;另一方面,部分执行层成员主观上不愿与政府官员打交道。

(三)初创期社会组织专业人力资源欠缺严重

根据入驻基地的条件,初创期社会组织分两类,一类是没有基础的,仅有骨干人员也即发起人、由志愿者组成的松散团队,没有过实际独立开展过服务的经验;另一类称之为有一定基础,即有核心骨干,有明确的服务领域与一定的服务经验,有少数稳定甚至专职的团队成员,有些组织甚至还具有合法身份。本文研究的初创期社会组织主要指后者。对于这一类社会组织,通常都能拿到项目,也真正开展过相关领域的专业服务,因此对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领域中存在的问题感受颇深,主要体现为专业与专职人员奇缺、高负荷工作与超高流失率。

通常有基础的初创期社会组织,会有1-2名稳定性强忠诚度高的资深志愿者作为该组织的核心人员,如果项目来源较稳定且持续性较好,资深志愿者还会转型成为该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同时组织还会依据项目需要招聘1-2名专业社工作为专职人员,如果经费短缺,养不起专职社工,则会向培育基地申请社工支持,或延请其他组织中的专业社工兼职。聘请专业社工为专职人员,通常仅有项目来源多且每个项目资金较大的社会组织才能做到。访谈发现,CS市两大培育基地中仅有一家稍具人员规模的社会组织。目前该组织包括发起人在内,共有4名专职人员,其中2名为资深志愿者转型的专职人员,2名聘请的专职社工,加上不间断的2名左右社工专业大四实习生。根据CS市的消费水准与行业工资指导价,目前该组织仅能开出每月每人2 500左右的工资,薪酬福利很低,但该组织负责人坦言薪酬支付压力很大。目前,该组织同时运行三个项目:两个3万元的奖励性项目,一个10万元的综合性项目,一年资金总进账16万元,虽有项目运行,但政府拨付项目资金严重滞后、每个项目资金中又皆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故如何吸引并保留专职社工这一问题让组织负责人直呼头疼。为保证已签约三个项目的服务效果,包括负责人在内的整个团队外加实习学生,每天连轴转、高负荷工作。据悉,2016年7月末两位专业社工中一位已辞职,另一位正寻找薪酬相对更高的服务机构。向基地申请社工支持或延请其他机构的专业社工兼职这两种做法,对于社会组织来说多是无可奈何之举,一方面确能在火烧眉毛之际缓解人才荒,另一方面不利于项目效果的保障与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出壳后的社会组织活跃度整体偏低

仅有达到一定标准,经过严格评估合格后,入驻基地的初创期社会组织才能从培育基地中出壳。成功出壳的社会组织通常具有合法身份,即在民政部门成功注册,同时有较明晰的组织宗旨与使命,细分的社会服务领域与人群与较稳定的团队核心成员。以与政府以及“娘家”基地联系互动频率深度情况、有无项目服务在按计划开展、有无进行相应的宣传报道以及发起人之间的聚集探讨等为标准,CS市两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2015年出壳的24家社会组织中目前仅有11家较为活跃,整体活跃度仅为47%。借用一家出壳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话,就是出壳前活跃的组织出壳后依然活跃,反之则一直不活跃,甚至部分会变成空壳或僵尸组织。出壳后的社会组织整体活跃度偏低,表象是项目少、资金紧张与专业人士匮乏,究其根源主要有四:第一,部分入驻组织负责人不是真心要做社会公益或社会服务,而是跟风办组织,入驻也只是抱着试一试态度,即便是有幸出壳,也因其缺乏坚定做社会公益与社会服务的强烈使命感而最终选择放弃或置之不管。第二,部分入驻组织负责人当初做社会组织时目的不纯正,目光紧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顺利出壳后,发现要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难上难,即使获得,也都需要付出大量辛苦扎实的专业服务,甚至还需自己前期垫资运转,且没有任何经济盈利,于是及时“止损”、知难而退了。第三,部分组织负责人确实是想实在做事、真心做服务,成功出壳后,可在与相关政府部门打交道中遭遇重重挫折与打击后,对政府部门心怀复杂之情,宁愿敬而远之。第四,即便是出壳,部分初创期社会组织整体服务水准不高,服务能力不强,加之眼高手低,没有项目入手,整个组织也只能偃旗息鼓。

(五)基地与初创期社会组织间粘性程度不高

粘性,在这里主要是指因为利益或价值、兴趣、偏好等高度一致而产生相互吸引、彼此支持的行为及其表现。如前所述,出壳后的社会组织虽将培育基地称之为温暖的娘家,但二者在培育期间的粘性度却不高,主要表现为彼此对此都不甚满意。一方面,基地抱怨社会组织,认为付出大量培育服务的同时,却没有获得来自社会组织方更多的实质性回应,如主动配合、有效建议等;另一方面,部分初创期社会组织抱怨基地,认为已经在积极努力配合基地各项活动,如出席会议、参与接待、配合街道或社区举办活动等,可这些行政性或事务性活动数量太多频率太高,挤占了组织原本有限的精力与资金,加之每次活动都属于单方面行政命令活动,以及活动后更多关注探讨与分享,较缺乏相应反馈与有效解决之策,觉得委屈同时亦感觉配合的无效。究其缘由,主要在于基地对初创期社会组织的需求调查、分析与满足做得不到位,较多关注基地本身应该完成的数量指标,在对上交代与对下负责综合选项中更偏向于前者,加之基地运行中较多采取以追求效率著称的行政式方法与社会组织打交道,缺乏一些柔性管理手段,以至于初创期社会组织有越被培育越走远的趋势。其次在于单边给予多,实质与深度互动少,双方付出收获不平衡,加之沟通不顺畅,基地与初创期社会组织之间粘性程度必将受到影响。

三、标本兼治有效解决中部地区初创期社会组织培育问题的建议及措施分析

(一)政府部门须克服已有不良惯性,真正放权支持社会组织成长

1.切实支持本土社会治理创新。首先,吃透治理是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网状管理系统这一实质内涵[1]。该内涵既承认各类社会组织是治理的主体,又坚守一个负责、高效、法治的政府对于有效治理的重要意义[2]。其次,将治理理念落实于本土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中,不仅要以行政资源与项目合作的方式继续主导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建设与组织,更需克服当前基层政府部门“有权不放累、不放权又辛苦”的痛苦心态,丢弃社会组织抢政府工作人员饭碗的错误观念,视社会组织为实现本土社会治理创新的新型合作伙伴[3],真正将部分政府服务职权责任放给社会组织。第三,至于具体放权给哪种性质或具体哪家社会组织让政府更为信赖与放心,需加强对项目招标政策以及公益项目创投规则的坚守与设计,而不是再去讨论要不要放权给社会组织的这一陈旧话题。第四,需加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与工作内容变迁的适应性训练,以全新理念与更好姿态面对新型合作对象——社会组织,因为基层尤其是政府一线工作人员才是直接影响来此咨询或办事的社会组织对政府形象评估的最关键群体。

2.真正了解社会组织项目的特殊性。第一,了解不同社会组织优势的差异性。当前基地重点培育的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与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两大类型社会组织因其组织理念、使命、方法、程序以及投入的人力资本之间巨大的差异性,从而决定了即便是同一项目,不同类型组织执行必将产生完全不同的项目效果。通常,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解决突发性灾难救助与弱势群体物质支援等领域更具影响力与发言权,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类社会组织则更擅长沉下心通过扎实的专业服务供给来有效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以及缓解部分社会矛盾,二者不可替代却可相互补充。政府必须清楚这两种性质的社会组织各有所长所短,以及依据项目所需达到的目标与所预期的效果等方面综合选择合适的合作方,而不是以投标价格高低作为最重要标准,否则就是对政府资源的巨大浪费。第二,明确专业人士在服务项目效果实现中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在项目预算中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这一项。社会组织所做的社会服务项目多是政府做不好或不愿做的直接服务于具体居民的工作,俗称做人的工作。因做人的工作兼具高复杂性与强反复性,需专业人士沉下心开展长期而扎实的专业服务供给才可能达成预期效果,故在项目预算中增加并保障必要的专业人员经费支出才是目前真正解除社会组织后顾之忧、切实促其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至于人员经费占比如何,可综合本地实际与广州等社会组织发达地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经费构成比例的经验。第三,必须遵循社会服务项目开展规律来设置项目期。通常,一个项目效果通常需要至少两至三年的时间才能逐步显现,因此在项目期限设计与设置上,应放弃短平快,回归到正常时间期限,给初创期社会组织以及项目以足够的时间与耐心。

3.必须恪守协议做守信用讲规则的政府合作方。信用,可以理解为因守信而产生效用或效能。对初创期社会组织而言,政府部门能否恪守信用尤为重要,尤其是在社会形势较为严峻社会矛盾相对复杂情形下,各级政府不同部门更应珍而视之。首先,依据项目性质、服务对象等一系列原则性条件精确找寻与有效筛选社会组织合作方,而不是因为有培育基地工作人员的语言担保或竞标的社会组织出价最低就选择。其次,政府部门在协议协商之际,必须真实真诚全面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无论妥协还是坚守,双方协议的达成都应建立在利益双赢目标一致的情况下,唯有如此,协议执行时发生变动的几率则会低许多。第三,因某些关键情况的变化,确需调整协议,也必须以正式方式通知社会组织合作方,双方心平气和坐在一起理性讨论需要调整条款的变更。其实,认真履行协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给予社会组织以足够的尊重会让政府部门在合作中收获更多更长远。

(二)基地专业运行团队须开展更贴切社会组织需求的服务,不断创新培育思路

1.培育服务供给须更贴切于初创期社会组织的需求。首先,实现负责重心从对上负责转为对下服务,因为相对于培育服务项目的完成数量而言,政府部门更需要的是从培育基地里成功出壳社会组织的比例及其存活、发展及活跃的真实状态。其次,认真详细做好入驻社会组织的需求调查,根据需求,结合基地实际,充分链接多方资源,明确定位服务供给的方式、途径、内容及时间。第三,民主对待初创期社会组织,在必要行政化管理手段的同时更多地采取一些柔性管理方法,及时回复初创期社会组织的呼声,尽量解决相关问题,即便不能解决,也需及时知会并告知原因以及下次努力的方向,增加彼此间的粘性。

2.切实构建得力专业运行团队。第一,不拘一格吸引优秀人士成为基地中间管理枢纽人物,有效解脱基地负责人被具体运行事务缠身不堪其累、简明扼要分配任务的同时能有效凝聚团队力量。这类人才既可从已有服务领域中的成熟团队中寻找,也可从其他行业中发现,总之必备深厚的社工或公益情怀是关键,甚至某些时刻,更倾向于第二种来源,以避免因同一专业或行业背景可能导致的组织文化僵化,营造不同思维不断碰撞火花四射的多元氛围。第二,快速提升执行层成员的基层管理水平与督导能力。走出去、请进来、自学都是可供选择的方式。第三,增强执行层与政府沟通的主动性与有效性。通过多种方式如面谈或培训等让其改变与政府沟通的畏难心理,真正接受合作的内涵,即只要目标一致,做事允许有差异。必须要彻底放弃既想获得政府支持又要猛烈批评政府的不平衡不健康心态,以及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与伦理绑架地方政府的不道德行为,要学会看见地方政府在社会组织初创期快速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用开放的心与政府打交道,做实社会服务之事。

3.推广在培育基地之外组建社会工作协会的具体做法。基地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协会负责规范社会组织运行,二者分工合作,共同创建本土社会组织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可明确引导初创期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保证社会组织服务的专业化与职业化,形成一致的社会组织行业发展规矩。另一方面可抱团初创期社会组织,改变当前各自为政甚至恶性竞争的行业现状,协调行业内业务行为,增强社会组织底气,实现一个声音向外发声,从而提高社会组织博弈能力,更好维护社会组织间的行业权益。第三,可作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行业的共同声音,同时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有关法律与行规行约,以实现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彼此信赖与长期合作。

(三)初创期社会组织要坚定信心扎实服务,提高组织活跃度实现跨越式成长

1.须有更坚定的社工或公益情怀与信念面对成长中的种种磨难。首先,初创期社会组织负责人要有百折不挠之决心。因为提出问题容易,解决问题不易,尤其是涉及到政府政策与居民观念层面的良性变迁问题,非一日之功,需恰当时机与足够耐心与多方努力,才可能逐步有所好转。这是所有初创期社会组织发起人都必须要明确明了的理念。唯有明了才能想开才能埋头继续向上。其次,须强化初创期社会组织员工的专业或行业情怀。中部地区整体薪酬整体偏低,这是客观事实,以理想主义继续坚守岗位,实现个人专业成长实现社会价值是根本。第三,明确对待行业发展初期优胜劣汰的现实。很多时候,将出壳的社会组织放置于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中,最能检验一个组织负责人的初心与组织的生存潜力,无需费力自然可去伪存真,实现行业内部自觉调整。

2.借力打力增加人力资本含量。这是缓解当前初创期社会组织在人力资源储备、使用问题的最适合途径。第一,借社会力量暂时解决项目活动开展所需的工作人员数量,既可是其他社会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又可以是志愿者团体的志愿者。第二,走进高校,与高校社工专业院系建立长期稳定高品质的专业人才合作培养协议,链接社工专业学生力量,可通过组织方式有效调动专业学生自愿担任助理社工,以有效弥补专业社工的不足。第三,向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或社工协会求援,请其派出专业社工支持项目活动。第四,通过事业、感情、薪酬等多管齐下手段留住现有专业人士与专职人士,留住是为更好的使用,发挥其超值的效能,还需多途径提高其知识与能力的资本含量。

3.要善于抓住机会提升组织活跃度。机遇与机会只会垂青做好充分准备之人。要实现突破性发展,首先,积累式发展是基础,通过务实服务逐步累积自身经验与实力,逐步成长。第二,善于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及时多频次与专业宣传,避免墙内开花墙外不香的默默无闻结局。第三,要突破畏难心理主动进入到政府部门视野内,有策略有激情地宣传本组织的宗旨使命与服务领域,持之以恒,总能打动并寻找到高度契合政府部门要求的项目。CS市A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中的“某盟”机构就以锲而不舍的毅力、不断拜访与积极推销中,最终拿到某街道下辖三个社区项目与一个基金会项目,可谓战果辉煌。第四,拿到项目之后,沉下心来将项目实效充分展现出来,居民切实受益、政府获得正向绩效、社会组织通过项目最终评估,一举三得。

作为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CS市固然在社会组织培育与引领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取得一定的骄人成绩,但由于中部地区本身的政治经济文化思维传统等因素,也决定了CS市社会组织培育既难以获得沿海发达城市政府那样的强大支持,又很难产出超强创新爆发力。于是,中部地区社会组织培育进入到了不温不火高原状态,如何改变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现状,实现中部地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积累式乃至跨越式发展则成为所有实务界与理论界人士高度关注的中心。这必将是一个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良性变迁过程,期待中。

[1]马宝成.政治合法性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127.

[2]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学科文献出版社,2014:22.

[3]陈秀珍.治理视角下欠发达地区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16,35(1):55.

Research on the Cultiv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 at Start-up Stage in Central Areas:A Case Study of Two Social Organization Cultivation

CHEN Xiu-zhen
(College of Law and Public Management,HuaiHua University,Huaihua,Hunan 418000)

Since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the 18th CPC Central Committee,Government actively cultivate social organizations.Governments of central areas began to focu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 cultivation base in 2014.The article takes two social organization cultivation bases in CS city as an example,finds five main problems in the cultivation of social organization at the start-up stage and proposals Suggestions:Government departments must decentralize to support for social organizations to grow;The base must provide cultivation service to meet the demand of 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at the start-up stage,and constantly innovate cultivated model;The social organizations at the start-up stage must strengthen confidence and provide real services,and improve the activity of organizations to achieve a leap forward growth.

social organization at the start-up stage;cultivated model;governance Innovation

C916

A

1671-9743(2017)02-0022-06

2017-01-09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西部地区城市社区行政化困境研究”(12C0838)。

陈秀珍,1974年生,女,土家族,湖南桑植人,讲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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