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传统人性论之“道德人”与市场经济伦理人性假设的冲突与调适

2017-03-07李帅

湖北社会科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性恶论人性论利己

李帅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传统人性论之“道德人”与市场经济伦理人性假设的冲突与调适

李帅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道德性是传统人性论的本质特征。“道德人”在经济与道德的关系中,本应将经济行为导向利他和公利,但现实却是见利忘义、损人利己时有发生。表面上看,是传统“道德人”的精神追求被遗忘,细究起来,恰是“道德人”与市场经济伦理的人性假设存在冲突,主要体现为“道德人”与“自利人”、“理性人”、“社会人”的矛盾。只有对道德人性论做扬弃的调适,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发育和成熟。具体体现为打造“自利人”的观念认同、进行理性的启蒙、确认个体实在性和探索时代化的道德标准。

道德人;自利人;理性人;经济人;社会人;经济伦理

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经济伦理的保驾护航,这一点毋庸置疑。无论从现实还是理论角度,市场经济伦理研究的首要问题都是经济与道德的关系,[1]其核心是如何看待经济行为中利己与利他两种秉性,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利己与利他的统一共赢。一般说来,利己与利他的行为倾向来源于人性中的善恶属性,比如西方古典经济学以性“恶”为理论前提做出了“自利人”的人性假设。值得思索的是,我国传统人性论的道德性本质将人的行为导向利他、公利,但现实中却是见利忘义、损人利己时有发生,伦理底线一再突破。究其原因,传统人性论之“道德人”与市场经济伦理的人性假设具有内在冲突,只有对其进行扬弃的调适,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发育和成熟。

一、传统人性论的道德性本质

人性论是关于人的本质或本质属性的理论,中国传统人性论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以善、恶的道德标准言性。在人性论见解最丰富、争论最激烈的先秦时期,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性无善无恶论、世硕的性有善有恶论等,无不以善、恶作为人性的主题和标准。汉代以后人性论形态虽有所差异,究其根本都是对孟子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的调和,不过认为性中恶的成分不能称为“性”而已,比如董仲舒的性善情恶论。宋代开始出现了性两元论,比如北宋哲学家张载主张人性由两部分组成,其一天地之性是宇宙全体之性,万物皆同,其性为善;其二气质之性是物体有形之后而有之性,其性有善有不善——终究没有离开善恶的范畴。性善与性恶是传统人性论斗争的核心,但细究起来二者并无实质差异,都指向道德性,都以“道德人”的实现为归宿。

传统人性论以性善论为主流,孟子认为人生来具有仁义礼智四种基本善的“善端”,所以人性本善,其后的董仲舒、王弼、韩愈、二程、朱熹、王守仁就其思想实质而言,都是对人性善理论的认同。从人性本善出发容易得出“道德人”的人性假设,之所以是“假设”,在于无论性善论还是性恶论者并不否认人性另一方面属性的存在,只是在“何为第一性”上存在争议,所以无论以哪个“第一性”为出发点做出的人性设定,只能最大限度接近真实人性,只能是一种理想人格或者人性假设。值得注意的是,从传统性恶论出发同样会走向“道德人”的归宿。人是身体与精神的二重性存在,传统性善论和性恶论的根本分歧是将哪看做人的本质属性。性善论以人之为人,或者区别于动物的属性为本质属性。比如孟子《告子》言“生之谓性也……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如果生而就有的属性是人的本性,那么人和狗、牛就没有区别了。性恶论则以人的自然属性,或者动物性为本质属性。比如荀子《性恶》言“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既然如此,本应得出“自利人”的人性假设,如何走向了“道德人”?荀子认为虽然饥而欲饱的生命本能与耳目声色的自然欲求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是“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不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荀子·礼论)对自然欲求顺其自然,超出了一定的度必然会引起争夺,导致混乱,社会就会动荡不安,因此,本无道德色彩的自然属性便被加盖上了“恶”的道德印章。所以荀子性恶论的重点不是“人性本恶”,而是“化性起伪”,即通过努力改造先天之恶性,培养后天善性的活动。由此可见,性恶论虽然比性善论较多体现了对自然欲求合理性的尊重,但只是逻辑出发点不同,最终归宿都是为论证治国理政方案、维护封建统治的礼教寻找理论支撑点,都是促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道德人”实现。张岱年先生说:“中国自来论性者并非专为研究性而研究性,而是为讨论修养、教育、政治不得不讨论性”,[2](p251)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所以,传统人性论具有突出的道德性本质,“道德人”从历史角度看是封建社会追求的理想人格,从当下看是其人性假设,以此为前提形成了一种道德本位的德性主义文化。体现在经济活动中,即否定趋利行为的自然合理性,轻视对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的追求,形成了“以义导利”、“以义制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富而好礼”的儒家经济伦理模式。当然传统文化中也有法家、墨家等流派表达了趋乐避苦、重利轻义等思想,但是一来在儒家文化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之后,这些思想必然遭到抵制和批判——前面论述到荀子虽然主张性恶,但与性善论殊途同归,却依然受到冷落。他“三为祭酒”,博学多才,然而曲阜孔庙保留下来的大成殿历代奉祀者资料表明,“四配”和“十二哲”从来没有荀子的位置,大成殿东西两龛供奉的“先哲”和“先儒”自唐代到民国先后有156位,只在宋元丰七年一段时间设过神位,嘉靖九年就罢祀。陈颐说荀子“只一句性恶,大本已失”,可谓一语中的。荀子作为儒家学者尚且如此,其他流派的命运可想而知。二来儒家文化作为显学,其理论观念以通俗感性的形式已深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道德规范和道德观念已经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修养,不是其他流派思想可以轻易影响的。纵使儒家思想本身也一定程度体现了对“饮食男女”的尊重、肯定了合乎道义的利益追求的合理性,但终归是在“礼”、“义”、“德”等范畴之下,地位和影响远远不及后者。

从“道德人”假设出发形成的德性主义文化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几千年的文化氤氲已经深入到民族的精神和气质,即使我国当下已经走在全球化、现代化的路上,依然随处可见影响的痕迹。但是,传统“以义导利”的经济伦理为什么在当前市场经济中却仿佛失效一样?孔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劝诫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人之初,性本善”的朗朗上口与社会上形形色色自私自利、坑蒙拐骗矛盾重重。表面上看,是传统“道德人”的精神追求被遗忘,从理论上看,恰是“道德人”在与封建文明错位的市场经济时空中仍散发着影响,而它与市场经济伦理的人性假设是冲突的,致使我国市场经济在面对道德与经济的问题时会出现悖论,显得力不从心。

二、“道德人”与市场经济伦理人性假设的冲突

众所周知,西方学者对经济问题的研究以人性假设为理论前提,从早期亚当·斯密、约翰·穆勒的“经济人”假设,到后期马歇尔等对“经济人”的批判和发展,衍生出“社会人”等范畴。这些人性假设一方面不断被质疑和发展,一方面无可否认地在经济学研究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基于这些人性假设的经济伦理体系比较充分地发挥了对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作用,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伦理问题的研究是一个历时态过程,并无标准答案,但我国作为市场经济的后发型国家,以发达国家的实践和理论成果作为参照是必要和必然的。传统人性论的“道德人”在与这些人性假设的对接中存在诸多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道德人”与“自利人”的冲突。“经济人”假说是西方经济学体系的理论支柱,其概念源于亚当·斯密,经约翰·穆勒进行了严格界定。经济人假设包含两重内涵:人性自利和人具有理性。所谓“自利人”指人的经济行为具有自利动机,或者利己动机,这是经济生活的基本动机和推动力。“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3](p13-14)斯密这段经常被引用的话深刻说明了这个道理。自利人假设的理论前提是西方人性论对性本恶的认识。西方性恶论与传统性恶论有不同的旨趣,传统性恶论旨趣在“恶”,其逻辑是“化性起伪”;西方性恶论的旨趣在“性”,给予自然属性以重要的位置和价值,尤其近代以来,以科学主义的理性精神观察人性,更为确认和重视自然属性的合理性,比如霍布斯就认为人性所表现出的一切欲求都是人的本性再现,也是人的一项自然权利。所以同是性恶论会产生“道德人”与“自利人”不同的结果。当然,西方经济理论也有“道德人”假设,比如斯密认为人性中有“利他”一面,但是“利己”具有绝对的优先性,每个人生性都首先和主要地热心于他自己的事。后来很多经济学家都认为“自利人”对利己性的强调并不符合现实,现实的动机是复杂的,除了道德因素,甚至个人兴趣爱好等非理性因素都可能成为经济行为的主导。但是正如穆勒所言,“经济人”只是一个假设,没有一个政治经济学家会荒谬地认为人类事实如此。之所以做这种假设,因为市场交易不是从利他动机出发同情弱者、讲感情义务的童话,其典型状态正如前面斯密所述,因此“自利人”的假设是“最接近真理的假说”。

“道德人”对“自利人”的抵触导致两个明显结果:其一,阻碍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一点倒是可以从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中得到例证。西方市场经济早在几百年前雏形已现,但发展缓慢,个中原因离不开中世纪基督教禁欲轻利、利他博爱伦理观的约束。“占主导地位的教义却将资本主义的赢利精神指为‘污秽’,或者至少不能给它一个积极的伦理认可。”[4](p67)可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趋利行为的合理性认同及其社会化。传统性善论和性恶论都具有非功利主义倾向,压抑和限制趋利本性,使经济活动无法确立牟利合理的伦理,致使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大大受到遏制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很低,“士、农、工、商”的社会地位排序最能说明问题。相反,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得到了发展,与正视和尊重趋利动机的合理性不无关系。其二,致使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底线模糊。经济活动中道德应该怎样发挥作用,“道德人”和“自利人”会有不同的回答方向。以“道德人”为人性假设,会提出“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以“自利人”为人性假设,会提出“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我国建立起市场经济后,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投向利他、公利、博爱的道德制高点,重视高尚典型的传播,显然是从“道德人”出发的思维模式。可结果却是“应该”做的做不到,“不应该”做什么不清楚,经济伦理底线很模糊,人性之“恶”在道德的外衣下依然肆意流淌。因此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伦理的最大问题不是缺少“利他”的引导,而是缺乏底线意识,一直仰望天空,没有脚踏大地。只要正视自利人的存在,经济伦理的底线便明朗了:利己不能损人,这是基于人性的凡人道德标准,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和更高层面的道德建设都要以此为基础,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反之,“利己”都不被认可,“不损人”又如何放矢?

第二,“道德人”与“理性人”的冲突。经济活动中的“理性人”假设,一般指经济主体都力图以自己的最小经济代价去获得最大经济利益。理性人也具有广阔的外延,斯密在多处强调“审慎”的重要性,其正是在理性指导下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或态度。本文“理性人”内涵主要取后者。西方经济学家对“理性人”也有诸多微词,主要集中于理性人的抽象性、理性的有限性及理性人对道德的忽视。但是在市场经济中,理性和道德哪一个更有助于解决经济与道德的问题,即实现利己与利他、己利与公利的统一共赢?或许可以在西方的实践中看到一些答案。西方在启蒙运动之后,伴随着人性从神性中独立的号角越吹越响,信仰的力量也越来越暗淡下去,以前由信仰解决的问题,启蒙运动试图通过道德的力量来完成——道德标准不是“中国式”的善恶,而是源于人性的利益追求;道德目的不是成为圣人君子,而是实现公共福利,这种契约化的道德通过肯定各个主体追求经济利益的合理性,同时以实现公共福利为共同遵守的契约,实现了利己与利他的统一。但是在具体经济活动中,道德契约的实现依赖于人的诚信、对道德契约的遵守,等于建立在另外一种德性之上,而道德的约束力依赖于主体的自觉,主体各不相同,结果自然良莠不一,所以对真正实现经济生活的道德化仍显得捉襟见肘。斯密找到一个实现利己与利他统一的中介。他聪明地洞见到人虽然有利他本性,但不足以约束利己行为,需要一个中介将二者统一起来,这就是理性。他认为在理性的指导下,即使人性自利也不会为所欲为,而是基于本人利益基础上有所选择,这就客观上促进了公共利益的实现。虽然斯密的市场模型具有理想性特征,但目前来看较德性而言,理性似乎更有希望解决利己与利他统一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传统道德人主张以义制利,现实却见利忘义、唯利是图频繁出现的原因。

传统“道德人”缺乏“理性人”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从性善论可见一斑。比如《孟子·离娄》言:“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人异于动物之处,岂止一、二方面,理性、德性都是,孟子偏只选择了“恻隐之心”。他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在孟子眼中“非由外铄我也”的不是人的理性能力或者其他属性,而是仁义礼智的德性。反观西方文化则选择了另一个答案——理性,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有“人是有理性的动物”之结论,近代更是一个高扬理性的时代,人类通过理性找到了被中世纪基督教吞噬的主体性。两相对比更见传统人性论的道德性本质,这可以成为当前伦理失范现象的重要注解。

第三,“道德人”与“社会人”的冲突。斯密之后很多经济学家对“经济人”假设颇有微词,主要在于人生活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中,经济活动离不开政治,经济主体也有道德情感和社会情感,仅作“理性自利”的假设有失偏颇,于是提出了“社会人”范畴。比如马歇尔认为“社会人”就是现实的人,囊括了人的各种丰富性,如道德性、历史性、社会性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道德人”是对“经济人”的补充,与“社会人”具有一致性。那么二者的冲突在哪里?主要体现在:其一,“道德人”与“经济人”一样是抽象的人性假设,虚无掉了“社会人”的丰富性。从经济伦理学的研究来看,以“社会人”的人性假设为前提更易于构建系统有效的经济伦理,它包含利己、利他、理性、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因素在内,不是一个“道德人”可以望其项背的。其二,“道德人”以集体本位为前提,“社会人”以个体本位为前提。从“经济人”到“社会人”的发展是西方文化对人的本质认识深化的结果,它打破了传统经济人、理性人的个体本位视角,发现了人的历史性和社会性,这与时代的发展变化是相契合的。西方后现代理论对人本质的认识就转向了主体间性,比如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而马克思早在十九世纪就天才地洞察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西方文化从个体主义向集体主义的转变与中国传统集体本位文化似乎出现了历史的契合,其实二者不在一个逻辑层面——西方的集体主义以尊重个体性为前提,传统文化的集体主义完全忽略个体实在性,所以传统文化的集体性还停留在“以自然血缘关系和统治从属关系为基础的人对人的依赖性”的低级阶段,与后现代提倡的集体主义不可同日而语。建立在没有主体性基础上的道德,必定有些方面是偏颇的,其突出表现是道德标准以集体利益为最高价值导向,集体对个体具有价值优先性,对个体而言,强调义务较多,重视权利较少。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培育市场主体,道德人的集体主义本位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培育,缺少对个体权利的确认和保障,也会影响甚至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道德人”重视道德修养并没有错,但是将道德标准和修养方法建立在封建文明基础上,与现时的市场经济、商业文明会出现时空错位,自然难以对接。

可见,传统人性论的“道德人”与“自利人”、“理性人”、“社会人”等人性假设存在诸多冲突,致使市场经济伦理的建设存在诸多问题。当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对人本质的认识已经超越了传统道德人的视域,表现出了对趋利本性的认可、对个体价值的尊重等等,但是毕竟脱胎于封建社会的时间不长,对人性的理解还有深刻的封建烙印。另一方面,作为只有几十年市场经济发展历程的国家,虽然西方经济学对传统人性假设的研究处于不断批判和发展之中,但对我们而言有些阶段、有些理论是不可跨越的。所以,要对传统道德人性论做扬弃的调适,扬长补短,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对传统道德人性论的调适

第一,打造“自利人”的观念认同。从现象看,当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的主要问题不是趋利性的合理性论证,而是如何对其进行伦理约束,解决见利忘义的问题。但是,趋利行为的大量存在不等于它的合理性就得到了充分论证。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言“对获利的欲求、对金钱和利润最大化的追逐,他们本身和资本主义并没有什么关系。这种欲求存在于并且一直存在于服务员、医生、车夫、艺术家、妓女、贪官、士兵、贵族、十字军、赌徒和乞丐等人的心中。”[4](p7)“中国的清朝官吏、古罗马的贵族抑或是现代农民,他们对金钱的贪婪不比任何人弱。”[4](p51)所以,现实中的趋利现象只是人之“恶”性的流露,古今中外并无二致,现代人表现得尤其贪婪,因为现时代是“物的依赖性”的时代,是一个人性之“恶”被彰显的时代。至于此“恶”合理与否则大有不同,西方与传统性恶论之差异就在于此。时至今日,传统性恶论认为趋利本性是“恶”的,这种观念并未得到彻底的翻转。谁能说国学馆中“人之初,性本善”的吟诵不会潜移默化影响对人性的判断?如果趋利合理性得到了认可为什么对多数人来说仍羞于言利?尽管现实表现得物欲横流,但“自利人”也只是在生活中存在、在理论研究中存在,在大众观念中并未真正得到认同。这种扭曲反映了现实与观念的分离,其实质是人性与人性论的分离,其结果就是趋利本性在道德的压抑下反倒显示出巨大的反弹力,人性之恶在现实中欲盖弥彰。所以,当前仍需要打造对自利人的观念认同,释放人性比压抑人性更助于形成合理合法地追求自身利益的局面,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另外,虽然国内外很多专家学者对“自利人”假设颇有微词,但基本没人否定利己动机是经济生活中最主要的动机,只不过认为这不是唯一动机。从“经济人”到“社会人”的发展也并未否定利己动机的重要性。所以我国作为市场经济起步较晚的国家,虽然不必完全复制西方的道路,但具有普遍性的东西还是要遵从,可以说,对利己动机的确认和尊重是市场经济的第一课,过去我们没上,现在需要补好。

第二,进行理性的启蒙。提到理性便会想到启蒙理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后现代对现代性的批判如火如荼,所以当前中国的目光不能停留在启蒙理性。且不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处于与西方发达国家完全不同的发展阶段,单从本文主题来看,理性是目前实现市场经济中利己与利他统一共赢的最有效手段,前面已经论述过,只这一点就需要理性的启蒙。理性的启蒙主要体现在两个维度,第一是宏观维度,或者社会维度、国家维度,即实现整个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理性化,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对这一观点有充分的论述。第二是个体维度,即市场经济的主体要培育理性主义的思维、行为方式,包括个人主体和企业主体。这种思维行为方式以科学主义的精神和方法面对人和事物,以“真”为主要价值取向。当然并不是抛开传统德性主义文化“善”的价值取向。如若以“善”取“真”,“真”可能会缺失,因为“善”不具备真伪的判断能力;如果以“真”取“善”往往会成功,因为善恶可以成为真伪判断的范畴,这或许是理性比道德更容易实现经济活动中的利他与公利的原因。当然,后现代对理性的有限性、工具理性挤压价值理性的批判不可不见,后现代的哲学家、思想家们正苦苦寻觅被工具理性、技术理性挤压的实践理性、价值理性的回归之路,这种情况有西方历史的独特背景——填补被理性驱走的上帝离开后人们精神和价值世界留下的空白,这是历史以一个更高的轮回呈现了事物发展的辩证性。但这种情况也具有普遍性,科技理性无所不能,价值理性日益萎缩。所以在对理性的启蒙中,要借鉴后现代的研究成果,在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中思考理性的位置与价值。

第三,确认个体实在性。无论“利他”的道德引导还是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只有在肯定个体实在性的基础上,悠久的“利他”传统才能找到着陆的土壤,更好地发挥价值引导作用,集体主义的优势才能真正彰显价值,传统道德性人性论便获得了升华。对个体性实在性的确认主要通过对个体权力的确认、尊重和保障来实现,比如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以生命权为例,传统人性论将个体的生命权置于道德和义务之下,甚至以牺牲生命为最高价值取向,比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狭义精神。改革开放之后生命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尊重,但是将集体利益置于生命之上的价值取向依然存在,生命权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尊重和保障。所以要提高尊重生命权意识,同时国家和社会应尊重并保障生命的发展,培养尊重生命权的宪法文化。再如在传统人性论框架内,由于反对趋利倾向,必然缺少对财产权的尊重和保障,《物权法》的颁布是我国在保障个体财产权方面的一大进步,但在公共财产与个体财产的关系上还有很多问题要进一步研究。总体说来,我国在尊重个体权利上的进步说明对人的认识已经从“封建”整体性向“现代”个体性转变,个体实在性逐步得到了确认,这种确认利于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利于形成以权利为价值取向的伦理体系,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伦理的发育和成熟。但同时对于个体性的尊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四,探索时代化的道德标准。注重德性修养在任何时代都是值得遵从的价值取向,但道德是历史范畴,“何为德”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会有不同的答案。在农业文明的封建社会,传统道德标准对于维护亲亲、长长的社会生活秩序、促进国家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培育了一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仁人志士,作为德性的评价标准和获得方法的封建之“礼”尚能引导、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但是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在与市场经济所代表的商业文明对接中,封建之“德”、农业文明之“德”显示出诸多不足。因为较封建社会而言,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人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人的本质得到了新的充实和发展,而道德标准只有植根于人性才有可能被内化为主体自身的修养,所以传统道德标准以性善为出发点无法应对新时代的人性,它忽略了人之性“恶”的一面,忽略了人的个体实在性。所以一方面要发扬传统德性主义文化重德爱德的优良传统,面对复杂不拘的感性世界人类始终需要信仰、道德的精神指引;另一方面,现代化的中国需要的是一个既与具体国情和文化传统相适应,又与商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礼”——这个“礼”一定是建立在承认和正视人的自利性、个体性、理性的基础之上。这样一个时代化的道德标准才会真正担当起道德的责任。

[1]熊富标.近三十年中国经济伦理的发展轨迹——对《道德与文明》期刊的内容分析[J].道德与文明,2011,(5).

[2]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3]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4]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马奇炎,陈婧,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高思新

B82-053

A

1003-8477(2017)04-0100-06

李帅(1977—),女,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哲学博士,副研究员。

猜你喜欢

性恶论人性论利己
利他,是最高形式的利己
“自然之性”与“性命之常”——王弼人性论的二重向度
“利己”二面
概念辨析、条分缕析论述文走向“深刻”的策略路径
荀子法哲学的人性论基础
以荀子、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性恶论之浅析
荀子的教育思想及其对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启示
荀子人性论:性恶论,还是性朴论
奥古斯丁和尼布尔的人性论比较
创业观念:利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