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现状分析及改进建议
2017-03-04张海兰李慧张永鑫祁思恺盛其杰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高等学校
张海兰+李慧+张永鑫+祁思恺+盛其杰
【摘 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在新的形势下,高校行政监察机构如何才能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本文基于实地访谈和问卷调查,分析了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加强高校行政监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等学校;行政监察;监察工作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16)06—0099—04
一、引言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巩固反腐败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强调要“加强行政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各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监督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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