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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护理干预对急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障碍及生活质量的影响

2017-02-06陆少华罗秀芬周建仪曾奕云李旷怡

中国医药科学 2016年13期
关键词:急性脑卒中肢体功能早期护理干预

陆少华+罗秀芬+周建仪+曾奕云+李旷怡

[摘要]目的探讨早期护理干预在急性脑卒中患者中的辅助治疗意义。方法选取我院2013年1~12月收治的急性脑卒中患者100例,随机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50例。研究组急性脑卒中患者采用早期护理干预,而对照组患者则采用一般常规护理,并分别比较和分析两组患者的肢体功能障碍恢复情况和生活质量改善情况。结果与对照组相比,研究组急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障碍恢复的显效率46%和总有效率92%均显著提升,经过统计学处理,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急性脑卒中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BI)评分值(72.39±8.13)分和简易运动功能评价量表(FMA)评分值(50.27±5.13)分均显著提高,经过统计学处理,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急性脑卒中患者实施早期护理干预后,能够及时恢复肢体功能障碍,提高生活活动能力,改善生活质量。

[关键词]早期护理干预;急性脑卒中;肢体功能;生活质量

近年来,急性脑卒中高发病率、高死亡率、高致残率的趋势不断增强。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急性脑卒中的患病人数以每年200万人次剧增,并且其中有高达70%~80%的急性脑卒中患者由于残疾而失去独立生活的能力。过去医护人员对急性脑卒中患者的护理相对滞后,往往错过了中枢神经损伤再生和修复的最佳时机,严重阻碍了机体各项生理功能的重建和恢复,进而导致生理质量的大幅度降低。因此,本研究以我院于2013年1~12月期间所收治的急性脑卒中患者作为临床研究对象,并就早期护理干预模式在急性脑卒中患者中的辅助治疗价值和意义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以期为改善急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障碍及提高生活质量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现将结果详细阐述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于2013年1月~2013年12月期间所收治的急性脑卒中患者100例,入选标准:(1)符合急性脑卒中临床诊断标准,并经影像学检查证实;(2)首次发病,且病程在24h以内;(3)无意识障碍,能够进行有效交流。排除标准:(1)病情危重,随时存在生命危险者;(2)存在认知障碍或无法有效交流者;(3)存在精神障碍或阳性家族史者。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同意参与研究并签订知情同意书,随机将其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50例,研究组中男27例,女23例;年龄47~72岁,平均(65.7±8.2)岁;病程6~24h,平均病程(12.83±2.17)h。对照组中男28例,女22例;年龄48~72岁,平均(65.8±83)岁;病程5~24h,平均病程(12.75±2.13)h。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研究方法

对照组急性脑卒中患者实施一般常规护理干预,而研究组急性脑卒中患者则采用早期护理干预措施,具体如下。(1)心理护理干预:加强与急性脑卒中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掌握患者的实际心理状态,并就患者可能存在心理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从而据此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及时舒解患者的抑郁情绪,消除患者的心理冲突,使患者的应激反应降至最低,进而坚定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勇气。(2)卧床期护理干预:在体位摆放时应尽可能以侧卧位为主,并尽量少用仰卧位,同时还应保证其重心向前倾,采用枕头等予以支持患肢或侧肢。积极协助患者适度开展肩关节屈、伸、外展、旋内、旋外等关节活动动作,每个关节活动时间应控制在2~3min,每天活动次数应控制在2~3次,严格遵循循序渐进原则。(3)床边活动护理干预:待患者病情好转相对稳定后,指导其开展站立平衡、体位转换、单腿站立等床边相关训练。平衡训练时应将其患侧肩关节取外展45°位,伸直肘关节后外旋,腕关节被动背屈90°,分开五指支撑床面;并拢双下肢后将足底着地或置于踏脚凳,使躯干部尽可能向患侧适度倾斜,待停留一段时间后坐直,反复练习。(4)下床活动护理干预:在床边活动的基础上逐步开展重心转移、行走、日常生活等下床活动训练,在促进行走功能恢复方面应通过步行及上下楼梯等动作实现,同时也应进行捡豆子、拍球、穿衣服、涮牙等日常生活活动动作,并逐步开展技巧性和转移性动作训练以增强生活自理能力。

1.3观察指标

分别比较和分析两组患者的肢体功能障碍恢复情况和生活质量改善情况。肢体功能的疗效评定标准如下。痊愈:肢体肌力达到五级,且生活自理;显效:肢体肌力提高三级,生活基本自理;有效:肢体肌力提高二级,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进步:肢体肌力提高一级,生活不能自理;无效:肌力没有改变。痊愈、显效、有效之和计为总有效率。采用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量表(BI)和简易运动功能评价量表(FMA)评定生活质量,BI满分为100分,61~99分为轻度障碍;41~60分为中度障碍,40分及以下为重度障碍。FMA最高66分,最低0分,分值越高表明运动功能恢复越好。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8.0软件对本研究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并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急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障碍恢复情况的比较

与对照组相比,研究组急性脑卒中患者肢体功能障碍恢复的显效率46%和总有效率92%均显著提升,经过统计学处理,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1。

2.2两组急性脑卒中患者生活质量改善情况的比较

与对照组相比,研究组急性脑卒中患者的BI评分值(72.39±8.13)分和FMA评分值(50.27±5.13)分均显著提高,经过统计学处理,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见表2。

3讨论

急性脑卒中后所造成的偏瘫、失语等致残率相对较高,其中约有75%的患者存在不同程度的劳动力丧失,而在药物治疗领域近年来除对脑梗死早期溶栓治疗外,尚无重大突破性进展。而早期护理干预能够有效预防急性脑卒中继发障碍的发生和发展,在早期纠正患者的不良心理,调整患者的心理状态,配合治疗;早期活动能够促进患者血液循环,并有效预防肌肉萎缩等并发症的发生,有效促进其功能障碍的恢复,并为后续的系统康复奠定坚实的基础㈦。同时显著提高急性脑卒中的疗效,大幅度降低致残致死率,进一步提高急性脑卒中患者的生活质量。因此,早期护理干预应作为急性脑卒中综合治疗方案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目前,医学界对急性脑卒中的发病机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发现急性脑卒中中枢神经损伤后,其早期中枢神经系统在结构和功能上具有一定的重新组织能力或可塑性,甚至在在适宜条件下其部分神经元能够再生。本研究针对急性脑卒中患者的病情特点积极给予早期护理干预,发现干预后的急性脑卒中患者,其肢体功能障碍恢复的显效率和总有效率均显著提升,这与李桂兰等的临床研究报道相一致,说明在最佳时机通过输入正常的运动模式来影响输出能够有效促进正常功能模式的形成,从而达到肢体功能最大程度恢复的目的。

本研究中采用早期护理干预的急性脑卒中患者,其在肢体功能得以恢复的同时,还能进一步改善患者的简易运动功能,增强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其结果与张晶的研究结果相符合,表明早期护理干预能够充分利用脑卒中早期中枢神经系统结构和功能上的重组能力和可塑性,使患者的肢体运动能力及时的恢复,从而能够完成日常生活的基本动作,使患者的肢体运动尽可能达到协调和自然,使患者的生活自理程度进一步提升,有效促进了患者生活质量的改善。由此可见,急性脑卒中患者实施早期护理干预后,能够及时恢复肢体功能障碍,提高生活活动能力,改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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