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心性修養與人格構建
2017-01-27韓星
诸子学刊 2017年1期
韓 星
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化、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國社會處於急劇變遷之中,人們過分追求物質的滿足而輕視心靈的需要和精神的發展,結果導致道德滑坡,人格退化,並嚴重影響到了社會穩定和秩序構建。怎麽解決這些問題?除了外在的完善法律和進行道德教化以外,傳統儒家的心性之學也許是治本之舉。明代王守仁針對當時的社會問題就提出了“破山中賊”和“破心中賊”兩大思路,甚至把後者看成是根本。
一、 心 爲主宰
儒家認爲最重要的是以心爲主宰,強調每一個人的心就是每一個人的主人。在中國思想史上,“心”是一個具有本原性和主體性雙重功能的範疇,是在中國特有的文化背景和歷史語境下産生的概念,包括了人體的頭腦、四肢、百骸、腑臟在内的器官所産生的生命作用,以及它能起的思維、想念和意識所反應的見、聞、覺、知等功能,類似於今天的知、情、意的總體。它既不是純生理的,也不是純精神的,而是生理、精神合一的;它既不是如西方哲學所説的“唯心”,也不是“唯物”,它是“心物一體”的。中國思想中一系列心理範疇: 情、性、志、意、思、感、想、悟等等,都由“心”演生,與“心”密切相關。儒家強調“本心”、“正心”、“養心”、“求放心”、“操存此心”等,以使心常在腔子裏,並成爲一身之主,使人與動物相同的五官百體之欲都聽命於心,這也就是孟子“先立乎其大者”的基本含義。
在孔子那裏,很少離開人專門講心,而《論語·雍也》説顔回“其心三月不違仁”,是儒家講心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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