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一章義證
——“名”之兩面意義的展現
2017-04-08施陽九
诸子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老子
施陽九
對於《老子》的理解、闡釋是無法繞開一章的*案馬王堆帛書、北大漢簡把通行本之“一章”是置於下經或道經的首章,次序是有不同的。但爲了方便叙述,本文仍以“一章”來指稱“道可道”章節。。近年出土了不少簡帛文獻。關於《老子》,就有馬王堆帛書甲乙本、郭店楚墓竹簡本以及北大漢簡本。這些新出土的版本與原先所流傳的版本(如王弼本、傅奕本)在一章的字詞、斷句方面雖然有所區别,但所表述的意義基本是一致的,即從規定問題(即“名”之局限的問題。此亦是“名”所展現的消極的一面)到解決方法的提出(即如何解決“名”之局限。此亦是“名”所表現的積極的一面)。把握住這一思想督脈后,就能看到一章各句之間並非雜亂無序,而是有着清晰的層次。
一、 一章字義差異的辨釋:“名”的消極面説明
此章因版本不同而産生的字詞差異主要是“常”與“恒”:
王弼本: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老子》一章,王弼注,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老子道德經注》,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頁。本文將以王弼本《老子》爲底本進行探討。
帛書本: 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北大漢簡與帛書本一致爲“恒”。郭店竹簡無此章。見高明《帛書老子校注》,第131頁;《北京大學藏西漢竹簡(貳)》(老子釋文注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44頁。
“常”與“恒”在訓釋意義上是基本相同的。它們都具有兩義,即“恒久”以及“普通、平常”。其中,“恒久”之義是大多數學者所持的訓釋,而“普通、平常”之義則是以裘錫圭、郭永秉先生爲首之學者所秉持的訓解。……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