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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与必然性》第二篇演讲:专名与代入

2017-01-20刘羽飞

青年时代 2016年30期
关键词:专名

刘羽飞

摘 要: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的第二篇演讲中详细陈述了摹状词理论,并且逐一反驳了支撑摹状词理论的若干命题。他认为摹状词理论在解决代入问题方面存在缺陷,而他的严格指示词理论恰好能够弥补这一缺陷。但是,摹状词在代入问题上的缺陷不是绝对的,严格指示词在这一问题上的优势也不是绝对的,尤其是在信息量膨胀速度迅猛的互联网环境中。《命名与必然性》作为模态逻辑语义学的先驱之作,其原因-历史指称理论和严格指示词理论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代入问题上克里普克对摹状词理论的批评却不能成立。

关键词:专名;代入;摹状词;严格指示词;信息量膨胀

现代名称理论肇始于穆勒的名学,后经历了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克里普克和普特南等人的发展,大体上分成了两支:一支是描述理论,以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另一支是原因-历史指称理论,以克里普克为代表。名称理论的发展是动态的,一方面,后人不断发现前人理论的不足,新理论总能解决旧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语言自身也在不断地变化,也就是研究对象在不断地变化,这就有必要关注语言的使用环境——受到了康奈兰和斯特劳森的观点的启发——于是,互联网环境是本文引入的重要环节。

一、罗素的两个技巧:描述理论的改进

弗雷格在名称理论,尤其是在专名理论方面提出了极具启发性的创见,直至今日仍然发挥着影响。他给名称的指称语义价值(the referential semantic value)添加了一层“涵义”,从而解决了“晨星”和“暮星”的指称难题(Frege's answer to his own puzzle was to add an additional tier, of Sinn or “sense”, to of a name),1即不同的涵义可能具有相同的指称对象。

罗素在一定程度上赞成弗雷格的理论,同时指出该理论不能解决如下三个问题:(1)同一律替换失效(2)排中律失效(3)存在悖论。以“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威弗利》的作者。”和“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两个命题为例。按照弗雷格的理论,名称“司各特”和名称“《威弗利》的作者”涵义相同,所以指称相同,代入之后就会变成: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不是司各特。或者:乔治四世想知道《威弗利》的作者是不是《威弗利》的作者。虽然没有改变命题的真值,但是,用罗素的话来说“人们并不认为欧洲的这位头等显贵对同一律感兴趣(Yet an interest in the law of identity can hardly be attributed to the first gentle man of Europe)。”2 罗素的解决办法是将这句话转换成如下形式:乔治四世想要知道是否有一个且仅有一个人写过《威弗利》,而司各特就是这个人。这个解决办法具备两个的技巧,一个是将“有且只有一个人写过《威弗利》,而司各特就是这个人”作为整个命题的组成部分,并且这个组成部分为次现(secondary occurrence),即降低了这个组成部分的逻辑地位;另一个是将这个组成部分转换成逻辑形式:对于α并非总是不成立的,对于γ总是成立的,α是司各特,α写了《威弗利》,如果γ写了《威弗利》则γ与α相等(It is not always false of α that α wrote Waverley ,that it is always true of γthat if γ wrote Waverley γis identical with α, and that Scott is identical with α)3。这样将存在(being)变成个体域的存在,从而消解了谓词。

为了解决第二个命题的难题,也就是排中律失效和存在悖论两个难题,罗素如法炮制。根据排中律,如果按照弗雷格的理论,那么“当今的法国国王是秃头”或者“当今的法国国王不是秃头”这二者中必有一真。我们列举出一切是秃头的事物,并且列举出一切不是秃头的事物,我们不会在这两个名单中找到当今的法国国王,这就产生了悖论。罗素对存在和实存(existence)进行了区分,于是这句话就转换为如下逻辑形式:以下所述是假的:存在一个实体,它是法国国王,并且它是秃头。这样一来,“存在一个实体,它是法国国王”虽然是假的,但是有意义。

不得不说,罗素的技巧十分高超,它漂亮地解决了弗雷格的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后来以罗素的成果为基础,维特根斯坦又阐述了簇摹状词的理论。弗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是名称的描述理论的代表人物。描述理论认为,当我们用某词指称某单个物或某类物时,该词实际上是一个或多个属性的缩写;专名是伪装的或缩略的(簇)摹状词。如果名称有实存的指称对象,那么它的指称对象就是那个实存。如果名称没有实存的指称对象,那么它的指称对象就是它的涵义。

但是,克里普克仍然不满意。首先,他将支撑摹状词理论的主要观点概括为命题(1)至(6)和一个规则C。其次,他将命题(1)至(6)总结为:当且仅当某件事物唯一地具有φ的大多数特性时,这件事物就是α,这种说话既是先验的,又是必然的。4  再次,他举例对命题(1)至(6)进行了评价或反驳,最后建立了自己的理论,并称自己的描绘(picture)比摹状词理论更具优势(I may not have presented a theory, but I do think  that  I have presented a better picture than  that  given by  description theorists)。5

二、克里普克的专名和代入问题

克里普克认为自己的描述更具优势,那么,他所谓的优势是指哪方面呢?其实就是在代入问题上的优势。值得注意的是,克里普克并没有完全抛弃摹状词,在命名仪式中摹状词仍然起到作用,只不过这些摹状词表达的性质或者是假的,或者虽然重要却不足以成为专名。

首先,克里普克的严格指示词理论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点:第一,他认为同一律应该是个体与其自身之间所保持的那种关系,而不是像描述理论所说的那样是名称与名称之间所保持的那种关系。第二,专名,即严格指示词没有涵义。专名不是单一摹状词的格式,也不是一簇摹状词的格式,而是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示着同一件事物时,正像语言中所使用的那样,当人们谈论非真实的情形时它仍然代表了那件事物。第三,在命名之初要举行一个命名仪式(naming ceremony),在这一仪式中指称对象所对应的名称被确定下来,对象的名称被确定下来之后,按照历史因果链条在社会中一环一环的传播开来。

其次,克里普克对描述理论的代入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于α并非总是不成立的,对于γ总是成立的,α是司各特,α写了《威弗利》,如果γ写了《威弗利》则γ与α相等”是摹状词解决代入问题的例子,其中“司各特”是专名,“是《威弗利》的作者”是摹状词,“司各特”是“是《威弗利》的作者”的缩略。如果个体α具备“是《威弗利》的作者”的性质,同时γ也具备“是《威弗利》作者”的性质,那么γ代入α是合适的。按照克里普克在《命名与必然性》第二篇演讲(第三篇演讲略有涉及)中的论述,该代入存在某些“缺陷”,或者他的理论与之具有相同的解释力:

1.假如司各特没写过《威弗利》,他还是会叫司各特。克里普克认为,一个对象的重要特性不一定是本质特性,除非“重要性”被当做本质的同义词来使用(实际上不是)。一个对象可能具有一些与它的最显著的实际特性非常不同的特性,或者具有一些与我们用来识别它的那些特性非常不同的特性。被使用的特性毋需是一种在任何方式下都被看做是必然的或者本质的特性。6

2.即使司各特从来没有出生过,无论是摹状词理论,还是严格指示词理论,都能够继续讨论司各特。罗素在处理命题“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时所运用的技巧同样能够处理司各特从来没有出生过的情况。克里普克的严格指示词理论也能够处理这种个情况,即“司各特”这个名称在这里仍然是严格的指称着某个在所描述的非真实的情形中并不存在的事物。的确,克里普克的方法更加简单。

3.专名“司各特”本身没有包含任何特性,也就是说不能从专名看出司各特本人的任何特性,那么所谓的专名是缩略的或伪装的(簇)摹状词是不成立的。

4.首先,如果某个人知道司各特是《威弗利》的作者的人,那一定是接受教育的结果。没有接受过此种教育的人不一定用“《威弗利》的作者”来指称司各特。其次,句子中的“《威弗利》”也是专名,当问到《威弗利》是什么的时候,我们不能说《威弗利》就是司各特写的那本书,否则就陷入了循环之中。

通过上述1至4项,克里普克主要反对专名是缩略的或伪装的(簇)摹状词,因此他认为摹状词理论在代入方面存在“缺陷”。

最后,克里普克认为严格指示词能够弥补以上缺陷。他认为,专名应该是“在所有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对象”那个名称,如果α在所有可能世界都指称司各特,γ在所有可能世界也指称司各特,那么γ代入α才是合适的。这就是克里普克所说的,他自己的描绘比摹状词理论更具优势。

三、信息爆炸:克里普克的批评不能成立

弗雷格对“涵义”的解释或有不严谨之处,但也足以说明问题。在观测月球的望远镜的例子中,弗雷格区别了观念(conception),涵义(sense)和指称(referent),它们的主观性依次降低,并且涵义规定指称。如果一个名称有实指,那么名称的指称对象就是那个实指对象;如果一个名称没有实指,那么名称的指称对象就是涵义。后来,经过学者们的分析和总结,涵义具有如下几个功能7:

1.涵义是语言的语义价值,它表达了句子或命题的思想。名称可以被看做通用句法类型(generic syntactic types),虽然名称看上去没有涵义也没有思想,但无论如何,任何被成功使用通名和专名都表达了完整的涵义。

2.涵义决定了它的指称。

3.涵义与认知相关,涵义包含了认知意义。一个句子的涵义——一个命题的思想——必须遵从弗雷格所谓的对区别(diference)的直觉标准。粗略地说,任何两个看上去相似的句子却拥有不同的思想,甚至相反的真值。

因此,如果像克里普克所说的那样剔除了专名的涵义,也就是剔除了专名的思想,那么就只剩下相互联系着的专名和指称,这在信息量膨胀速度迅猛的互联网世界是不适用的。换一种说法,克里普克的严格指示词理论不适用于信息量膨胀速度迅猛的互联网世界。

信息量的膨胀是名称或者涵义的数量的膨胀,而不是实体数量的膨胀。互联网世界的显著特征之一是虚拟性。以互联网为载体,信息在终端之间迅速传播和再传播,经历了编码,解码。有些信息会在终端之间达成共识,当共识程度足够高的时候,该信息就会成为专名;当共识程度下降时,就会成为摹状词,表达名称的某方面性质。整个过程可以与实存无关。互联网世界越发达,这种与实存的相关性越低。下面以虚拟歌手软件与软件人格化为案例进行分析。

虚拟歌手并不是实存的歌手,而是在电脑上用软件制作的歌手形象。虚拟歌手是彻底的,虚拟的互联网世界的产物,无论是形象、声音和配乐都是由软件合成。2007年8月,世界上第一虚拟歌手软件VOCALOID在日本发售,该软件采用雅马哈(Yamaha)开发的FSASS技术,先采集人类声音作为标本,然后再制作歌声资料库。该软件推出的第一个虚拟形象,也是第一个被互联网世界认可的虚拟歌手,它的名字叫“初音未来”,一个卡通少女8。此时,有且只有一个虚拟歌手“初音未来”,于是名称“虚拟歌手”与名称“初音未来”划等号。

随着“初音未来”爆红于网络世界,该软件不断升级,继而开发了多个虚拟歌手形象,它们的名字是MEIKO,KAITO,镜音リン·レン,巡音ルカ。近年来,韩国推出的虚拟歌手名字叫seeu,而中国则推出了洛天依,但是这些虚拟歌手的共识度远远不及第一个虚拟歌手初音未来,它们只在自己的受众圈里被认可。

当然,像初音未来、MEIKO、KAITO、洛天依等这些名字的指称对象都是虚拟人物,“虚拟歌手”是这些名字的指称对象的唯一的性质,除了是“虚拟歌手”它们什么都不是,而且它们只能是虚拟歌手。这就反驳了克里普克的专名不具有涵义,且涵义不能指称对象的观点,继而,他在代入问题上对摹状词理论的批评也就不能成立。

另一种情况是,当第一个虚拟歌手初音未来诞生之时,有且只有一个虚拟歌手初音未来,“虚拟歌手”等同于“初音未来”,都是专名。但是,随着更多的虚拟歌手的诞生,“虚拟歌手”变成了一个通名。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专名可能变为通名。

回到本文开头部分。名称理论的发展是动态的,语言自身也在不断地变化,也就是研究对象在不断地变化,这就有必要关注语言的使用环境。于是,互联网环境是本文引入的重要环节。将名称理论中的经典内容引入互联网环境中进行分析,也许会得出意想不到的,具有启发性的结论。

参考文献:

[1]Bertrand Russel.On Denoting. Mind, New Series, Vol.14, No.56.(Oct., 1905),pp.479-493.

[2]Russel.On Denoting.

[3]克里普克,著. 梅文,译. 命名与必然性.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第75页.

[4]Kripke,S.A.Naming and Necessi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1.p.97.

[5]克里普克.第78至79页.

[6]摘自搜索引擎“斯坦福哲学百科”.

[7]初音未来 全息3D投影技术演唱会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cxNDY4NTY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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