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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多义与主体意向

2015-02-01

外语学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弗雷格专名语词

陆 嘉

(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150030)

当今,指称理论研究在方法论上向三维研究过渡,还原语言、世界和说话人构成的三维关系,主要探讨说话人本身的意向在专名指称关系中的作用。虽然指称理论的研究范围在不断扩大,指称理论的结构也越来越庞大繁杂,但是其研究中心依然是语言与世界的关系。专名的典型特征是一个专名指称一个对象,从而实现语言与世界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但是当无法保证专名指称实在的唯一性和同一性时,也就是说专名指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时,专名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这种情况叫做“一名多义”。一名多义是指称理论研究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建立指称理论的三维关系,为解释一名多义提供新途径,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1 摹状词理论

摹状词理论首先由罗素提出,经过维特根斯坦等人的修正和完善而最终形成。摹状词理论的观点是,无论专名还是通名都具有内涵与外延;除逻辑专名外,名称的实质就是一些缩略的或伪装的摹状词,摹状词是人们通过名称特征确定。

弗雷格通过“同一”概念引入两种表示“同一”关系的语句 a=a与a=b来解释专名、专名含义及其指称。虽然a与b都具有相同的指称对象,表达自身与对象同一,却拥有不同的专名a和b. 毫无疑义,a=a是同语反复,属于同一律,是先验知识;而a=b却不同,它的真实性靠经验检验,是后天经验语句。弗雷格用“晨星是晨星”与“晨星是暮星”解释同一概念:前者是一个不验自明的真理,而后者的真实性是经过科学研究后天文学上的重大发现。这说明:(1)语句a=b不是a与b相同指称对象之间的同一关系,“专名的指称对象就是这个名称命名的对象本身”(Frege 1960:15-16)。也就是说,专名的指称对象是同一对象,而同一对象可以有不同的专名。这表明语言与世界之间并非一一对应。(2)语句a=b不是a和b两个符号之间的同一关系,因为“一个专名(词、记号、记号的组合、表达式)表达它的含义,代表或指示它的指称对象。我们借助记号来表达它的含义并且指示它的指称对象”(Frege 2001:199-200)。我们不能因为其指称同一对象并且具有相同的含义,就推断出两者等同。(3)专名与其指称之间的关系是“唯当这两个名称确有所指,它们才能发生关系,这就像是说,两个名称是通过它们指称的东西为中介联系起来的”(Frege 1960:16)。这也说明,弗雷格本人是坚定的指称间接论者,专名以及专名的指称对象之间通过其含义这一桥梁才联系起来。(4)还应考虑另一种情况:如果两个指称对象相同的表达式本身存在着某种差别,那么这个差别不是语言符号之间的差别,而是指称对象在两个表达式之中通过不同方式给予的。因此,表达式具有各自的含义, 表达式a=a与a=b把a给予不同对象,一个对象可以用好几个不同符号表示。(5)弗雷格强调语境在专名指称时的作用。他认为,专名必须在一句话中才有含义和指称对象,专名并不孤立存在。总之,专名通过含义决定指称对象,它不仅有含义并且间接与指称的东西相联系。

但是弗雷格的专名理论并不精细,他认为空专名的指称对象为空类,是0。那么,我们如何处理诸如“孙悟空”和“哈利波特”这样在现实世界并不存在而只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的空专名呢?毫无疑问,在语言使用过程中,这类虚拟专名也和其他专名一样不但有含义而且有指称。于是,语言与世界的对应关系就变得更加复杂。存在于语言中的专名,却无法在现实世界中找到指称对象,或者说,指称可能是存在于人们脑海中的一个形象或一个概念。另外,弗雷格专名理论重要前提是,“一种完美的逻辑语言应满足条件:作为一个专有名词的每个表达式在句子中由已引入的符号正确地构成,事实上它指称某个对象,并且,如果一个新符号不能保证具有指称对象,它就不该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引进”(Frege 1981:15-16)。其实,语言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应用中都无法完美,因此出现一名多义现象。可是,他的专名理论并无相关论述。

罗素从认识论角度辩证地继承和发展弗雷格的专名理论。他指出,专名直接指示我们具有其表象的事物,它是“一个名字,指称独一无二的个体,这个个体必须是实存的对象,并且凭此具有意义,与所有其他名称的意义无关”(Russell 1907:47)。这句话是罗素专名理论的核心,说明下列问题:(1)专名是孤立的,与其他名称的意义和使用的语境无关;(2)专名本身没有含义,专名的含义附着在摹状词上,通过摹状词体现;(3)专名必须实际存在,不包括虚拟名称;(4)专名独一无二,排除一名多义的可能性。实际上,弗雷格并没有区分摹状词和专名,在他看来,摹状词和专名是一体的。罗素是第一个提出摹状词并详细论述的哲学家。他认为,摹状词与专名不同,它不直接指示某个个体,仅仅是对事物本质特征的描述;它在孤立状态下不具有意义,其意义是在一定语境中从各个词的意义中产生;专名是因为符合摹状词指称对象的描述,才具有摹状词的含义。

关于专名理论,罗素进一步从知识论角度分析,知识的来源分为亲知和描述。亲知得到的名称是真正的专名,通过摹状词的描述而间接得到的专名都是摹状词的缩略或伪装。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一个专名常常需要多个摹状词的描述或伪装才能完全反映它的特点,人们通过单一摹状词很难全面了解专名的特性,往往只是了解其中的一部分,不同的人了解其中不同的部分。于是,在理解某个专名的含义时受摹状词局限而出现歧义,即人们对这个专名的含义作不同理解。罗素总结说,“包含一个摹状词的命题和以名字替换命题中的摹状词而得的命题不同,即使名字所指的和摹状词所描述的是同一个对象,这两个命题也不一样” (Russell 1907:12)。

鉴于摹状词的不确定性,维特根斯坦提出簇摹状词理论(Wittgenstein 1953:37-38)。他坚持罗素的观点即专名本身没有含义,而专名的含义附着在一组或一簇摹状词上。簇摹状词可以概括专名的所有特征,只要专名符合摹状词描述的大部分特征,我们就可以确定专名的含义。所谓摹状词的特征,就是“析取一个,还有另外一些”特征。其后,塞尔指出专名与摹状词存在更为松散的联系,认为专名和摹状词之间是一种挂钩联系(Searl 1979:154)。虽然这样的补充完善了摹状词理论,但是从认识论角度而言,由于客观事物的特征无限,无法做到穷尽描述。要通过无尽的特征辨别事物,一方面会导致簇摹状词无限大,这意味着含义含糊不清;另一方面簇摹状词会受制于人类有限的认识。而且,簇摹状词仍然无法解释“一名多义”、空专名和“同义替换”,这成为克里普克的抨击对象。

2 历史因果理论

上个世纪60年代,克里普克从模态逻辑语义学出发,对名称和摹状词问题作出新的阐述,产生巨大影响。他反对摹状词理论。虽然该理论可以通过摹状词辨别对象确定专名的指称,但是摹状词永远不可能和专名同义。专名命名对象,摹状词描述对象,一旦命名的对象和描述的对象不一致,就会出现名称和内涵不同的尴尬局面。为了避免这一点,克里普克提出两个概念以保证专名指称对象的一致性。一个概念是严格指示词,即“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世界中都指示同一个对象,我们就称为严格指示词,否则,就只能称为非严格或偶然指示词”(Kripke 1980a:55)。也就是说,只要我们提到专名,其指称对象在任何可能世界包括现实世界中都一致,专名本身具有含义,直接指称该对象。摹状词描述事物特征,而不是描述事物本质,是非严格或偶然的指示词,因为不能在所有可能世界都指称同一个事物。另一个概念“可能世界”非常重要。可能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行,是人们根据现实世界想象出来的,它也许存在,也许不存在。现实世界也是可能世界之一。所以,克里普克的专名属于本体论范畴,摹状词属于认识论范畴。

克里普克通过历史因果论确定专名的含义。与摹状词理论不同,命名活动不是根据人们了解专名的特点,也不是因为专名有内涵或含义,而是根据与命名活动以及命名活动相关的历史事件实现。他提出,“在现实世界中一个专名N的指称这样确定:在刚开始的时候有一个关于N的命名仪式,在这个命名仪式上,人们或者用手指着某个对象宣布‘这就是N’,或者宣布‘N就是满足某某摹状词的那个对象’。在这个命名仪式后,N这个专名从一个说话者传给另一个说话者并会连续不断地传递下去。在这个传递过程中,每个接受者都必须有这样的意向,那就是他必须用N去指称那个前一个说话者用N指称的对象。这3种因素构成的、决定专名指称的因果历史过程称为‘克里普克式的因果网络’”(Kripke 1980a:55-56)。因为专名以及指称通过社会团体中的因果链条不断传递,所以专名的含义依赖社会中其他人等历史因素确定,在专名指称问题上并不会产生误解。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理论的优点体现为:(1)把专名研究放到社会大范围考虑。与摹状词理论相比,克里普克显然考虑到专名的社会意义。语言最基本的属性是人类沟通与交流的工具,因此语言为人类服务,使人们相互交换思想更为便利。将语言孤立,与使用者隔离,显然违背语言的本质属性。(2)将专名的含义扩展到任何可能世界而不局限在现实世界。在克里普克前,摹状词理论仅仅存在于现实世界,专名是伪装的或缩略的摹状词,都可以还原到“亲知”。这样遗留下的问题就是空名或虚拟专名。而克里普克认为,空名或虚拟专名的指称对象不在现实世界,而在任何一个可能世界。(3)从本体论认识专名。根据克里普克(Kripke 1980b:56)和普特南(Putnam 1975:80)的指称论,一个专名在因果链上传播,专名直接指向对象。就本体论而言,专名实际上就是贴标签,只有指称对象没有任何含义。而摹状词涉及到人对指称事物的认知,所以摹状词是认识论层面的。二者不是同一概念。

但是,专名的因果链条也存在问题。在专名传递过程中,如何保持相同指称对象是克里普克因果链条的关键。他并没有明确也无法明确解释,专名的传递通过亲知还是通过描述实现。有些学者认为,一个专名的指称对象应该在现实世界中先确定,之后考虑在该对象身上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形,每一种情形便构成一个可能世界(涂纪亮1985:150,徐陶2009:2)。该对象在不同世界中有不同的性质,但它在所有可能世界中均保持自身的同一性。比如,罗玉凤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命名,然后在网上流行,被网友们戏称为“凤姐”。网络世界也包括在可能世界中,网络语言中的专名对应不同的“可能世界”。反之,当专名是“凤姐”的时候,如果指称《红楼梦》中的王熙凤,那么“凤姐”的指称是小说里的虚幻人物。在“王熙凤”身上发生的各种可能也全部发生在那个虚幻的小说世界中。这意味着,可能世界在语义确定的句子中才得到确定。由于句子只有在语境中才有完整语义,不能笼统地对可能世界进行量化。此外,如何保证“同一指称”不会出现王熙凤变成罗玉凤的笑话?因果理论存在一个前提:一个专名在克里普克式的因果网络只包含一个且唯一的一个被说话者们当作这个专名的指称对象,而这个对象在最初的命名仪式上就被确定了。这与弗雷格提出的专名理想状态相同,克里普克仍然没有完全解释“一名多义”的问题。

3 指称理论研究的主体

传统语义学指导下的指称理论,其研究对象是静态语言研究,认为语言的核心是逻辑关系,语言形式化分析呈现内在逻辑,研究重点是建立语言表达式与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指称的产生和理解是人类认知的外显结果,将专名研究禁锢于“客观的逻辑规则和语法结构之中……否则就是模糊和随意的”(Frege 1981:15-16)。语用学指导的指称理论,其研究对象是语境中的语言,认为决定指称对象的并非语词本身的“内涵”而是语词使用者的“意向性”。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链条”命名理论认为,专名是一个严格指示词,反映一个事物自身的同一性,在不同可能世界中都指示同一对象。语言的命名经过社会、公认的命名仪式并历史性地传承下来,因此该理论扩大指称的选择范围,认识到专名的命名是一种社会性行为。语词对象的确定是一种历史、因果的命名过程,由语词“内在”走向“外在”,心理意向性研究进一步完善这一观念:在语境中确定指称对象,自然有理。但在历史因果链条的每一阶段和层次上,主体的心理意向性也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在确定指称对象的过程中,既要看到使用语词和具体语境的关系,更不能忽略构成语境要素的主体意向。塞尔的意向指称论,认为言语行为背后更基本的东西是人心中的意向性,指出语言上的指称总是依赖于心灵的指称或者它就是心灵指称的一种形式,并且由于心灵的指称总是要依靠包括背景和网络在内的意向内容(Searl 1983:87-88),所以专名必定以某种方式依赖意向内容。如果弗雷格的理论要确保指称理论的研究绝对客观,那么塞尔的意向指称论更多的强调人的主观性。

针对一名多义现象,为了保证专名使用与传播的准确性,必须将语言使用主体意向纳入专名理论,比如使用者的文化背景、使用者的宗教信仰、使用者的目的等。我们将其定义为专名的主体意向。即便同一个句子包含同一个专名,也会因为使用专名的主体不同导致这句话的真值不同。这正是专名误解的起源。换言之,必须考虑专名使用主体与接受者的背景。

将专名的使用主体因素纳入专名理论,可以约束和选择专名的指称对象,从而保证专名指称对象的唯一性。人们使用专名的这种行为本身就会受到自身背景限制。尽管有一个专名指称多个存在对象,但由于专名使用主体限制,专名能且只能指称其中一个对象,专名有且只有其中一个含义。这样,就达到弗雷格的理想状态,也实现了克里普克理论中的专名在社会历史因果链条上一环一环传递。

早期分析哲学家置活生生的日常语言而不顾,将研究焦点对准具有确定意义和指称的纯形式语言,认为语词皆有其特定的意义和指称,且语词的意义决定其指称。这种意义决定论的缺陷在于其坚称每个语词都固定地决定其指称对象。众所周知,语词在动态语言交际过程中形成,同一语词用于不同语境常常会得到不同理解。所以,语词与指称对象之间是一种动态匹配过程。如何将语言使用者及其语言与语言使用的情境联系起来,正是专名研究的首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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