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制校园欺凌的若干思考
2017-01-20孙豪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期
关键词:校园欺凌
摘 要 近几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并有团体化、低龄化及女性化的倾向,引起家长、校方及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本文认为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且未得到有效遏制,显示我国现有的应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效果不佳。因此,本文认为有必要就反校园欺凌专项立法。
关键词 校园欺凌 法律效果 专项立法
作者简介:孙豪,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24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2016年1月5日,翟某某等三名中国留学生因涉嫌绑架、殴打和折磨同学,在美国法院被追诉,后通过律师与检方达成认罪协议,三人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6年。作为辩诉交易,检方撤销了三人的折磨罪指控,倘若检方不撤销对折磨罪指控,三人将因校园欺凌面临终身监禁的可能。相对国内的批评教育、赔礼道歉或停课调班等无关痛痒的处理方式,美国法律对校园欺凌的处罚可谓痛下杀手。该案件的判罚侧面反映了国外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的强势保护,对我国立法处置校园欺凌问题,不无裨益。
一、校园欺凌事件的产生原因
校园欺凌,国内俗称校园暴力,指在校园内部及其周边地区,在学生之间以及非学校人员与学校师生之间产生的暴力行为。校园暴力欺凌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个人认为有如下几点:
第一,不良影视文化的影响。当前影视作品中暴力文化盛行,激烈枪战、血腥仇杀等内容充斥其中。在信息传播迅猛且媒体分级审查制度缺失的现状下,缺乏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直接裸露在暴力影响之下,长久浸润,形成了崇尚武力的心理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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