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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法”教学浅论

2017-01-11孙培森

内蒙古教育·科研版 2016年12期

孙培森

摘 要:“发现法”是数学教学的创新方式之一。发现法教学,即教师将课堂上的讲解转变为学生的主动实践,通过实践验证所学知识。运用这种教学方式,可以提升学生自主探究的能力,开发数学思维和潜能,从而综合提升数学素养。

关键词:发现法;主动实践;自主探究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1216(2016)12B-0030-01

发现法教学主要将以往教学中的讲解式转变为自主探究式,学生通过对问题的假设回答,用实践进行验证,课堂上变讲解为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从而为今后的深入探究奠定基础。

一、变讲为引,自主探究

“发现法”最基本的教学理论就是“变讲为引”,通过教学上的知识点的渗透,教师引导学生进行自发性地探究,摒弃了传统的直接作答的方式,让学生寻找答案,用这种方式启发学生的数学逻辑思维。在教学中,我经常采用这种教学方式,鼓励学生们将所学知识进行动手实践,自己寻找和验证答案。

在苏教版小学四年级上学期《三角形三边关系》中,在讲解时,我针对“三角形三边关系”让学生们亲自动手实践,在每一段的实践前,我都会用问题进行引导:“什么样的三根小棒才能围成三角形?”当学生们排除了小于时,对于“等于”的排除,在讲解时,我带领学生们进行动手操作,进行指导:“同学们,假设等于可以,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大家动手实践一下。”学生们动手操作后,我请一名同学进行回答:“我在操作的过程中,排除了等于这个假设,因为这样搭搭搭,想要连起来的话就平了,不能组成三角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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