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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针刺无骨花灯的传承困境及对策思考

2016-12-30秦伟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13期
关键词:仙居花灯重构

◎秦伟

仙居针刺无骨花灯的传承困境及对策思考

◎秦伟

仙居针刺无骨花灯因时代文化的变迁陷入了传承及发展的困境,原因有四:对花灯文化进行现代重构的缺位是主要原因;囿于花灯的“本真性”而创新性严重不足;脱离生活场域导致市场化程度严重不足;大众的认知度低从而造成的传承困境。这些问题都可从对针刺无骨花灯的一系列文化重构的方式进行突破,从而使花灯的传承走出困境。

针刺无骨花灯的保护及发展现状

针刺无骨花灯工艺独特,整体不着骨架而以纸质灯片通过折叠结构使之立挺并粘接,通身图案不施黛墨,而由针凿刺而成,使花灯满足透光的需求,并且图案和灯身浑为一体,精巧而有趣,以鲜明的特色在我国众多花灯品类中独树一帜。

花灯据传源于唐时,明时因仙居皤滩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活动而形成的区域商贸中心为花灯创作提供了所需的物质条件和市场环境。前工业时代花灯得到了人们的普遍喜爱,台州俗语中就曾有“临海的城、仙居的灯、黄岩的乱弹呀呀声”的表述,可见无骨花灯在台州民俗活动中占有的重要地位。它不仅常悬挂于厅堂之中、融入日常生活,且活跃于元宵、庙会等节庆之时,成为民俗活动的集体记忆。同时,人们更将花灯所蕴含的美好寓意衍生于建筑之中,以花灯典型造型雕琢为装饰性的木构件,使之将圆满、吉祥等对生活的期愿长久留存于日常世俗生活中。如现存于皤滩的“大明堂”、“大学士府”等建筑上多有此类构件。

历史中的针刺无骨花灯品类繁多,曾有单灯80余种、组灯15种,近年来陆续抢救和挖掘出大部分的传统花灯式样,并且以此为基础开发出为数不多的新的式样,如新式菊花灯、天马迎春灯等。从八、九十年代开始,以花灯大师、后来成为国家级非遗文化项目传承人李湘满等为代表的先行者身体力行,遍访当时仍健在的制灯艺人,将已遗失半个世纪之久的花灯技艺进行追溯、学习和复原。到九十年代末期已整理出27个花灯传统品种和50多种分支品种,其制作的花灯在全国及海外获得了众多赞誉。此后还陆续举办了七届花灯培训班,培养了一百多位热爱花灯及花灯文化的人才,其中王汝兰、陈朝华、王娟嫦、刘红娟、陈彩平等人便是其代表。

因独特的结构和制作工艺以及蕴藏的民俗文化特征,近年来,从政府机构到花灯艺人和研究学者都进行了大量的宣传、保护、研究工作,使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进入大众的视野。尤其在倡导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今天,政府及花灯艺人所做的工作,对针刺无骨花灯的保护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例如建立皤滩花灯协会、针刺无骨花灯研究所、仙居花灯制作研究协会等机构组织。仙居县还在2007年为无骨花灯建立了较全面的融声、画、文为一体的丰富资料档案。另外《民间彩灯》特种邮票的发行、仙居花灯展演和花灯技艺大比武等活动的举办都对花灯技艺和花灯文化的传播做出了贡献。但社会及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使无骨花灯的衰落成为无可避免的现实尴尬,出现“生态链”断裂、保护有余而发展乏力的困境。

面临的问题与困境

对花灯文化进行现代重构的缺位。仙居针刺无骨花灯在2006年被列入中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花灯的传承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确立是相对易行的,但申报成功后如何保护、如何活态保护、如何宣传项目以及如何宣传项目所蕴含的文化是不易的。尤其针对前工业时代的花灯文化如何在当下进行宣扬且被广泛认可和接受,还没有探索出很好的路径模式。人文生态的变迁使现今作为花灯文化传播最主要的“花灯展演”活动以及“花灯技艺大比武”活动成为“花灯圈内”的狂欢。花灯产生和兴盛的人文土壤本是仙居的士绅文化和节庆文化,现代社会变迁的结果就是花灯脱离了人文土壤且被保护在鸟笼当做金丝雀标本供人瞻仰。花灯在现代社会的弘扬必是挖掘其中蕴含的丰富文化并使其进行现代重构,而不应仅仅拘泥于固有的花灯外在形式,割裂花灯外在表现形式和支撑其合理存在的文化土壤,或主动或被动地将其置于孤立之境是功利主义思想的深刻表现。作为文化符号资源,对其文化的再挖掘、再创造的缺位是目前花灯陷入困境的主因。

囿于花灯的“本真性”而创新性严重缺位。“本真性”在民俗学范畴中的界定多从“真实的”、“原本的”等角度进行解读,是“一事物仍然是它自身的那种专有属性,是衡量一种事物不是他种事物或者没有蜕变、转化为他种事物的一种规定性尺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和传承方面往往对“本真性”的问题异常关注,强调所谓“原生态”的形象和表现,对针刺无骨花灯原初的性质、结构、功能、形态等尽可能的回溯和强调,限制了对它的创新。其实强调花灯的“本真性”所表现出的“物理在场”的认知路径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文化恋旧情结,是对一定时期以来文化缺位的畸形心理补偿。对它的发展和出路的着眼点应在于对其不断地进行创新和发展,在这方面虽做了很多尝试和努力,但仍难以带来实质性的改变。

一般普通的单灯售价在六、七百块甚至数千元以上,对于生命周期短、不易保存的纸质花灯,在保证其“精神在场”的前提下,对制作工艺及结构的改良再创新及对现有材料的重新定义是降低成本、增长花灯生命周期的迫切要务。同时,借用花灯的制作手法进行产品的功能性创新,用“针刺”、“无骨”的技艺制作其他产品,不但丰富产品的品类,还可以使“针刺”、“无骨”的技艺得以活态化的延续。

脱离生活场域导致市场化程度不足。针刺无骨花灯的存在是基于生活在仙居的人们将其纳入到了日常生活的场域中,成为普通的日常生活事象。时光变迁,伴随物质生活选择的多样性不断加剧,花灯逐渐脱离了其依存的场域,直至退出历史舞台。以李湘满等人为代表的第一、二代先行者做了大量有意义的工作,抢救、恢复了花灯的传统技艺,使我们今天得以对其进行欣赏和研究。但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花灯远离现代生活的场域极大制约了其市场化的发展。

被人们需求是成功建立生活场域的关键。而花灯的造型、装饰图案等外观与时代审美产生错位以及不能融入当代生活、不被人们生活需要,市场化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对花灯的外观造型及装饰图案等进行现代设计理念的介入是一条可行的出路,这不仅需要有丰富的现代设计实践背景的设计师的加入,更需要热爱传统文化和花灯技艺的设计师的参与,将针刺无骨花灯的工艺和新的外观相结合,创造出符合人们审美的、能进入现代生活场域的新针刺无骨花灯,推动其市场化的发展。

大众认知度低造成的传承困境。国家级传承人李湘满和省级传承人王汝兰都已近八十高龄,对学徒的培养和展馆的维护方面都显疲态,尤其是对后继人才培养方面更是现况可忧。由于针刺无骨花灯工艺繁杂,只针刺图案就需达到每平方厘米50孔以上,并且前后要13道大工序、30多道小工序才可制成,且全部纯手工制作,完成一件简单的花灯也需七、八天,复杂的多达百余天。制作难度大、时间成本高等客观现实都要求学习花灯技艺者应具备满腔的热情和持之以恒的信念,三、五年的学习是最基本的要求,这使很多学习者望而却步。目前跟随李湘满学习花灯技艺的学徒从最初八十年代开始的100多人到现今只剩4人,且近年来年轻的学徒已很难找到。工艺繁复是花灯出现传承困境的表象,究其内因,还是大众对花灯的文化性、艺术性以及它的精神价值、科学价值、教育价值缺乏必要的认知。花灯在现代社会存在的价值主要是它的文化及精神能依照中国文化的脉络不断承继和发展,并且让大众学习和感知。因此,以花灯为载体,面向大众对花灯文化及精神的宣扬就显得异常重要。如果大众对花灯的真正价值都无法正确认识,那么必定失去传承和延续花灯技艺的土壤,其必将陷入传承困境中。

对其进行文化重构是突破困境的主要方法

文化重构的重要性

花灯价值在新时期被人们重新发现和认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但一直以来对它的保护和研究更多的是停留在制作技艺和符号化的研究上,没有形成活态的、可持续的保护与发展路径。生活性的保护与开发是活态化保护有效的方法,满足人的心理需求和被人们生活需要是生活性保护与开发的核心,其根本方法是将传统花灯与现代文化进行有选择的重构,使之回归现代生活场域中。

“将其中有用的内容有机地置入固有文化中,导致该种文化的结构重组和运作功能的革新,这种文化适应性更替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重构。”“文化重构是文化变迁中的有意识变迁,此术语的提出旨在强调文化变迁中有社会群体的主观意识的主导或参与。”花灯文化形成的本初源泉是吉祥文化与节庆文化,是人们对生活的美好期许和展望。例如花灯中非常有代表性的花篮灯达十多种各式不同的造型,包括奎头花篮灯、球形花篮灯、棱形花篮灯等。花篮作为八仙传说中蓝采和所持之宝物,有“‘花篮内蓄无凡品’之赞,蓝内神果异花,能广通神明”。除此之外又有佛教中的天女手捧花篮散花的形象深入人心,随着佛教文化在生活中的世俗化发展,最初天女散花以试菩萨和声闻弟子道行的佛教故事已被人遗忘,而天女的美丽形象和鲜美的花瓣被人分离出来并对其赋予降临福运、散播吉祥和带来美好生活的寓意,花篮即是这一切美好的源泉,因此,各式花篮灯才被人们接受和喜爱。在花灯所蕴含的吉祥文化远离人们生活的今天,符号化的吉祥形象对人们来说已显陌生和遥远,也很难引起人们的兴趣,但是人们对生活的美好企盼丝毫没有减少,在此境况下,对花灯进行弱化符号形象、增强文化情境再造的一系列重新建构是花灯文化重新进入人们生活场域的必行之路。

文化重构的路径与方法

对文化重构的基础条件进行改造与完善。对花灯形象进行全新的设计,弱化花灯的传统符号形象,保留花灯最有特色的针刺、无骨等特征。同时简化花灯的制作工艺及流程,尤其是对花灯造型及装饰图案进行符合现代生活的设计,以求适应人们的现代审美需求,并使成本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这有赖于对花灯文化本真性的正确认识,对花灯的传承和发展不是对固有形式的盲目坚守,要留其魂、改其形,只有如此,才能使花灯及其文化在新时期的发展打好基础。

公益性活动的创构。围绕花灯文化举行具有主题性的系列公益活动,使公众尽可能广泛地参与其中,使以往被动的宣传介绍转变为用互动性活动吸引人们主动地去了解花灯,使固态保护转为活态发展,突破现有困境。例如以花灯节为契机,以吉祥文化活动为主题,面向一定的人群(如中小学生),举办吉祥主题花灯绘画活动,选取优秀绘画作品评选出若干奖项,邀请花灯制作大师和获奖者以获奖作品为元素共同设计、制作简单的花灯。这一过程要进行全程的记录,并且及时传播,成为花灯节活动期间的重要部分,使花灯走下神坛,突破传统的展演样式和高高在上的姿态,使人们能够更加近距离的接触花灯,感受花灯文化。虽然在活动中设计的花灯也许远离传统花灯所遵循的条框,但这恰是以文化重构的勇气走出传统苑囿的方式。形虽变,但针刺、无骨等核心工艺及花灯的美好寓意仍坚守不移,使更多的人能有机会了解花灯。

以花灯为主线的各类观赏性艺术形式的创构。以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传播花灯文化,例如现代舞台剧、传统戏剧、影视音像等。在皤滩游览区开辟专区每周定时进行剧目的演出,剧目的内容是与花灯相关的,并对剧目不断进行创作和更新,打破只是成品花灯静态陈列展示的现状,让游客能通过剧目和影视影像了解更多的花灯文化,以拓展花灯文化的传播路径,以多渠道“讲故事”的方式传播花灯文化。

建立台州地方性文化主题乐园。乐园融多种台州非遗项目和文化特色项目在其中,形成各种项目互相影响、互相带动的机制。花灯作为主题乐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花灯制作过程作为其中的项目之一进行展示,并设计相关活动环节与观众形成互动,让人们参与花灯制作的某些过程。参与和体验式的文化消费可以带动乐园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多种地方文化的传播与推广能够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扩大花灯文化以及台州其他特色文化的对外影响力。

创构花灯品牌,建立品牌和版权的运营及管理机构。品牌的创构是基于地方政府、传承人和民间资本三方共同合力,以传承人和民间资本为主要运营管理者,地方政府为主要支持推动者,进行花灯品牌的策划、组织和推广。作为地方区域性手工艺品牌,要将其打造成地方名片,政府要发挥充分的主导性,因为花灯品牌不同于普通的商业性品牌可以交由市场来主导,它代表着优秀的地方文化,可以成为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尤其在品牌创立之初,政府对其进行人力、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投入是非常必要的。除此之外,可以借鉴上海在文化及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成立市级文化发展基金会,面向全社会开展专项基金的募集工作,为花灯发展募集专项基金提供义务的管理服务,对花灯保护和发展的可行性举措给予资金支持。品牌的推广和各项活动的策划及营运依赖于民间资本牵头组成的专业团队,此团队和政府作为花灯品牌的共同所有者,可由专业负责各类公益性和盈利性花灯项目的管理及经营,政府牵头进行版权的管理,为花灯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好基础。

(作者单位:台州学院 艺术学院)

本文为台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4年重点研究课题“文化创意产业背景下台州民间手工艺的创新机制与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14YZS01)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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