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及税收筹划
2016-12-27刘群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14期
关键词:生产企业
刘群
摘要: 传统制造业产业结构低下,两高两低(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低产品附加值)的制造模式,随着对国民经济以及整个社会价值链、生态链的影响越来越大,财政、税收优惠政策越来越少,合理筹划税款对企业的现金流可以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营改增的逐步推进,增加了退税款。
关键词: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生产企业;增值税;营改增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4.016
1出口退税政策
1.1出口退税概论
出口退税政策在我国是从1985年开始实行实施,经过多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退还或免征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国内各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出口货物免征消费税。我国出口退税的基本原则:“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
1.2以缴纳增值税的生产企业为例,具体出口退税政策
1.2.1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
(2)出口免税不退税——免税政策;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征税政策。
1.2.2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免退税、免抵退税、免税,出口货物也有按照规定征税不退税的情形。退税方式及适用情况有:
(1)免抵退税——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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