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就事论事”模式到“依法断事”模式
2016-12-09陈发桂
桂海论丛 2016年4期
陈发桂
摘要:面对民众诉求表达与社会治理法治化之间的内在张力,涉诉信访终结的行动逻辑必须进行整体性改变。以群众工作为叙事文本的传统涉诉信访的终结机制,已经难以完全回应和化解当今涉诉信访当事人提出的诸多诉求。因而,如何在汲取群众工作所具有的沟通疏导价值优势、修正其规则与程序缺失的基础上,建立涉诉信访“依法断事”价值目标的法治化终结机制,成为信访问题研究者和实践者关注的重大问题。法治是实现社会价值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构建法治化的涉诉信访终结机制,就是从之前以群众工作为叙事文本的“就事论事”模式转化为以法治规则和程序为叙事文本的“依法断事”模式的行动逻辑。具体而言,就是坚持以诉访分离为前提,以有效导入为依托,以公正裁判为抓手,以案结不访为依归,建构起“四位一体”式的涉诉信访法治化终结机制。
关键词:涉诉信访;就事论事模式;依法断事模式;行动逻辑
一、问题提出:现实当中关于涉诉信访法治化终结可行性的争论
面对社会与政治变迁失调的现状,当今中国涉诉信访终结面临的诸多困境,折射了信访与司法、群众工作与法治话语等等的复杂内在关联。对于信访案件特别是涉诉信访的终结究竟是采取“就事论事”这一权益化的处置模式,还是采取“依法断事”这一法治化的处置模式,无论是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实务操作层面,还存在较大的争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