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立法者林肯的神话尺度

2016-12-02田飞龙

读书 2016年11期

田飞龙

在美国历史内外,林肯(一八○九至一八六五)绝对是一个神话,能够满足各个阶层的想象与崇拜需求。这种神话性根源于林肯身上所富集的诸多的辩证对峙特征:他是西部领地上的“伐木工”,又是美国民主史上最有权势与威望的总统之一;他是美国宪法的破坏者,违宪中止人身保护令并实施特别军事审判,又是美国宪法最伟大的守护者和开创者。林肯的政治成功展示了开放性与公正性,而其在违宪与护宪之间的毁誉漂移,则是其律师职业与政治家理想的冲突表征。林肯是“法律人政治家”,不是职业化的法律人,也不是单纯的政客,否则他很可能拘泥于当时法律人的保守主义与形式主义(比如首席大法官坦尼的司法哲学)而丧失其政治进取的历史空间,也可能如其共和党激进同僚们在胜利刺激下罔顾美国宪法的根本教诲与重建美德。更重要的是,他牺牲了,成了美国内战的最后一名烈士,以其在《葛底斯堡演说》中宣扬的“牺牲美德”自我成就,求仁得仁。

林肯是美国宪法史上的大立法者,而不是一般的总统或议员。他所奠立的是美国宪法新的正当性基础:普遍的自由,即平等。该核心价值比照的是一七八七宪法中的自由和二十世纪三十至四十年代罗斯福宪法(即桑斯坦所谓第二权利法案)中的安全,由此形成美国宪法核心价值的完整链条,而林肯是最关键的链接点。林肯的所作所为是在重新铸定“美国民主”(弗莱彻),向偏重于白人自由的一七八七宪法肌体内灌注了平等的基因。……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