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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探析

2016-12-02梁海森

理论月刊 2016年11期
关键词:政体政治学城邦

□梁海森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探析

□梁海森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200433)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是现在诸多社会学科的奠基之作,该书中有大量有关政体的论述,甚至被认为是一部政体学专著。但是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到底是什么?这是一个存在争议的话题。通常认为,混合政体或者共和政体是亚里士多德的最优政体,但是由哪些因素的混合才是最优政体呢?这些问题仍有进一步探索的空间。通过对《政治学》主要文本的分析和对相关论点的比照,本文试图指出,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是贵族民主制,并且这个政体形态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政治学;贵族民主制

1 政体内涵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实际上就是一部政体学专著,“最佳政体”问题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终极任务。[1]然而“什么是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这一问题一直存在很大的争议。这主要是因为很多学者都是用现代的政体观念去评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为了更好地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内涵,首先就要了解现代的政体观对亚里士多德政体思想的剖析。词义上对“政体”的解释为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通过这种对比分析,我们发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是一个内涵丰富的体系。

1.1 中文语境中的“政体”

在政治学中,一般认为政体就是政权组织形式,即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关系。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政体和政权组织形式略有差别。前者侧重体制,后者侧重机关。[2]不管这种差别是如何的显微,政体指向国家政治制度层面这一事实是毋庸置疑的。正是在这一观念的指导下,诸多学者对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概念进行了考察。

现有的对亚里士多德政体的研究大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把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当作一个无需界定的概念,直接讨论政体的分类、理想政体的形态等问题。这类研究对政体的某个具体问题作了细致的分析,但是忽视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概念本身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另一种情况是给予亚里士多德政体概念足够的重视。范振远就曾专门讨论了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概念,文中的结论是“笔者认为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中‘政体’的概念就是城邦里的统治者”。但是同时,文中也承认公民共同生活所采取的方式也是政体。[3]因此,有学者指出“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概念在内涵上相当于当代国体和政体这两个概念的总和”。[4]

1.2 polity和regime的辨析

英语中的polity和regime都对应中文的“政体”一词,在英文版的《政治学》中这个单词也是更替出现,但是这并不是说两者之间没有区别。牛津词典中对polity的解释有两种:作为一个政治单位的社会和统治的形式或过程。对regime的解释则为一种统治的方法,特别是公平选举的方式。词典中的解释似乎没有多大的区别,或者说区别甚微:polity侧重形式,而regime侧重统治方法。

通过对《政治学》中英文两个版本的对比就会发现这两个单词之间的较大差异。在中文版本中,亚里士多德指出:“以群众为统治者而能照顾到全邦人民公益的,人们称它为‘共和政体’——这个名词实际上是一般政体的通称,这里却把一个科属名称用作了品种名称。”[5]从这段话中,我们很容易误把共和政体理解为一般政体的通称。但是对比英文的话,这其中的意思就显现出来了。这段话对应的英文为:“when the multitude governs with a view to the common advantage,it is called by the term common to all regimes,polity.”这段的意思就是polity就是所有regime的通称,同时又是一种特殊的regime,即多数人为了公共利益而统治的形式,在中文中对应为“共和政体”。

英文中的这种关系被凯文·彻里(Kevin M. Cherry)称为“科属—品种模糊性(Genus-Species Ambiguity)”。[6]换言之,regime是一个品种的概念,而polity则是regime这一品种里面的一个科属,但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polity又同时指代regime。这种模糊性在亚里士多德的作品中广泛存在。例如“正义”、“友谊”等。凯文·彻里认为这种模糊性不是用词的不当,而是亚里士多德的一种独特的修辞方式。而且每个科属名词指代品种名词时都是表示该品种名词的最高形式。换言之,共和政治(polity)就是所有政体(regime)中最高级的形式。同时凯文·彻里又将polity和理想政体(the best regime)作比较。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中文中的“政体”对应的英文并非一个特定的指称,其包含了很多不同的内容和层次。对这些层次的厘清有助于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念。

1.3 政体的三个层次

对中英文中“政体”一词进行的梳理证明了亚里士多德政体内涵的复杂性。要想准确地解读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唯有回归到亚里士多德的经典文本中去。通过对文本的解读,我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包含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一起构成政体的完整内涵。正如斯特劳斯所指出的“亚里士多德对政体的分析起初采取了系统的形式”。[7]

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对“政体”进行了大量的阐述。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政体所需要的社会条件。在古希腊,人都是天生的政治动物,公民的生活和政治是一体的。“跟城邦(公民团体中每一公民的)生活方式相同的善恶标准也适用于政体,政体原来就是公民(团体和个人)生活的规范”。[8]亚里士多德把这个意义上的政体成为“一个完美的城邦必须具备的同它的性质相适应的配备”。[9]第二个层面即为城邦的政治制度。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指出,“政体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尤其着重于政治所由以决定的‘最高治权’的组织”。[10]“政体可以说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祈求的目的”。[11]在卷四中亚里士多德分析实际的城邦制度时把这些制度分为三个要素:“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三者之一为有关城邦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其二为行政机能部分。……其三为审判(司法)机能”。[12]第三个层面就是城邦政权的执掌者。在城邦世界中,政治权利为所有公民所有,所以亚里士多德说“政体”这个名词的意义相当于“公务团体”,而公务团体就是每个城邦“最高治权的执行者”。[13]

政体的这三个层面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构成一个体系,齐杏发和杨韧把亚里士多德寻求政体的方式归结为系统的思维分析、中道的思维原则和价值原则。[14]这三个原则和亚里士多德政体的三个层次有很好的耦合性。由此,只有理解了政体的内涵才可能分析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形式。

2 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

有关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的研究著作和文章汗牛充栋,这些成果对于我们加深对亚里士多德的理解大有裨益。与此同时,不同的观点交锋之处也不胜枚举。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到底有没有一个理想政体的图景。其次,如果存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那么这个政体是什么?共和政体,君主制还是贵族制?这些问题的争论长期存在。对这些问题的梳理可以使我们揭开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的神秘面纱。

⑤ 图面配置,地图整饰:合理安排附图、附表、文字说明、图例的位置,突出表达地图主题,且生动活泼、灵活多变,并按统一设计要求进行地图整饰。

2.1 是否存在理想政体?

对于亚里士多德构建了一个理想政体的批驳主要有两个角度:一是从历史的角度,代表人物为萨拜因。一是从文本内容的角度,代表人物为萨尔克弗(Stephen Salkever)。这两者都试图证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没有一个理想的图景。

萨拜因接受了温纳·耶格(Werner Jaeger)的观点。温纳·耶格认为《政治学》写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包括卷二、三、四、七、八。第二个阶段为卷四、五、六。第一阶段亚里士多德受柏拉图影响很大,仍然探讨理想政治。而第二阶段则更多地关注现实政治。正是基于这样的判断,萨拜因认为“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理想国实际上始终是柏拉图的次优国家……亚里士多德一开始接受的就是《法律篇》的观点”。[15]可以说这样的观点是有待商榷的,因为在《政治学》卷二中,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法律篇》中的理想政体进行了批判。尽管这些批判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但毋庸置疑的是,《法律篇》中的理想政体不是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与此同时,萨拜因认为,亚里士多德在卷四至卷六中所采用的调查研究方法不是他开始设想的。“他最终发现他在卷三中所引入的调查研究进路实时他在开始时并不曾打算要从事的工作”。[16]这样《政治学》中真正的核心思想就限制在卷四、五、六了。而这三卷是对现实中的城邦进行的实证考察,没有设计理想的政体。故而亚里士多德没有理想政体的思想。这样的论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一个事实就是,在《政治学》卷二中就已经存在了经验研究的思想。在对希朴达摩理想政体的批判中,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没有从政的经验而创制出最优良的城邦制度当以米利都人、欧吕丰的儿子希朴达摩为第一人”。[17]而且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批判很多就是用实际经验批判柏拉图的理想政体。

萨尔克弗对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的质疑集中在卷七中。萨尔克弗把卷七分为两个部分:章4—12为一个部分,章1—3和章13—15为另一个部分。通过这两个部分的对比,萨尔克弗发现这两者在三个方面存在矛盾:不正义的奴隶制、勇敢美德的地位和宗教的地位。故而萨尔克弗认为章4—12并非是亚里士多德自己的思想,而是一般人认可的思想。亚里斯多德写作的目的不是构建一个理想的模型,而是用善的生活作为标准批判和评价现实。[18]这种思想和罗伯特·巴特利特(Robert C.Bartlett)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处。罗伯特·巴特利特认为《政治学》最终导向沉思的生活,而非政治的生活。[19]但是这样的观点遭到了玛丽·尼克尔斯(Mary P.Nichols)的批判。[20]这些争论都指出了卷七不同章节之间以及卷七与卷四、五、六之间的差异之处。但是转换一种思维方式,这些相互不一致的地方正好说明了亚里士多德是试图从上述三个不同的层次构建理想政体,而每个层次政体的构建条件和要求不一样,这才出现了这些章节内容上的偏差。

综上所述,对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我们还是接受现有的章节顺序安排。而且在文中存在亚里士多德所构想的理想政体。只是在不同的章节中亚里士多德所试图构建的政体内容不一致而已。其中也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亚里士多德并非在一个单一的意义上研究这个问题,而是将其区分为某个政体前提之下的最佳状态,适合某个人群的最佳政体,适合大多数城邦的最佳政体,不管外在条件限制的“依靠祈祷”的最佳政体,以及依赖超凡德性的最佳政体。[21]

2.2 混合政体还是贵族政体

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到底是什么的分歧极大,斯特劳斯认为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为贵族制,[22]萨拜因认为理想政体是贵族制和君主制。当然更多的人都认为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为共和政体,[23]混合政体或中庸政体[24]。还有学者论证了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是宪政体制,[25]但是这种以“宪政”等现代性的概念翻译古希腊的做法也遭到批判。[26]凯文·彻里则认为polity是亚里士多德有可能实现的理想政体(the best regime generally possible),亚里士多德没有纯粹的理想政体(the simply best regime)。那么,“有可能实现的理想政体”是什么?共和政体或者混合政体是由哪些因素混合构成的?

混合政体和贵族政体论的观点主要基于两个判断:第一是认为亚里士多德坚持尚贤的原则,这样贵族制和君主制就是最为理想的。第二个判断就是卷四、五、六和卷七存在很多不一致的地方,这样就把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界定在卷四、五、六中的混合政体。这两个判断存在的问题是,第一个判断没有意识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很重视轮流执政的问题,而且在卷七章4—12中各种措施就是为了使所有的公民都有足够的闲暇来轮流执政,这样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治就并不仅仅是贵族制。第二个判断不足之处就是忽视了亚里士多德在卷四、五、六中分析实际的政体时完全没有道德和德行的因素,这明显与亚里士多德善的生活这一目的论的思想不符合。而这一缺陷也正是亚里士多德在卷七和卷八中所要完成的任务。这也从一个层面说明了卷四、五、六和卷七、八之间的契合性。同时亚里士多德自己也意识到几乎所有现实中的政体都是混合政体,所以斯特劳斯认为“《政治学》中的混合政体与其说是一种特殊的政体类型,不如说是一种策略”。[27]

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想政体必须具备很富足的外部条件。同时对于城邦中某一个德行超出所有人的个人,亚里士多德认为“唯一的解决方式,而且也是顺乎自然的方式,只有让全邦的人服属于这样的统治者:于是,他便成了城邦的终身君王”。[28]而且《政治学》中多次提到尚贤的原则。但是在卷七中,亚里士多德继续发展了自己的理想政体。在尚贤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强调更多的是让更多的人具备美德,使公民轮流执政。“因此我们应该选取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更番迭代的政体”。[29]

根据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具有两个核心的要素:尚贤和轮流执政。这两个部分是一体的,尚贤是要培养所有公民的美德,只有这样才能使每个公民轮流执政。亚里士多德在卷七中构建自己的理想政体时并没有套用之前的六种政体分类方式,这样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术语来界定其理想政体的形态。但是吉尔·弗兰克(Jill Frank)把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等同于卷四的中产阶级贵族民主制(the middle-class“aristocratic”democracy)。[30]尽管吉尔·弗兰克把理想政体局限在卷四中,但是贵族民主制却能比较好地概括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

通常认为,亚里士多的理想政体是共和政体或者混合政体,是寡头制和平民制的混合,但在亚里士多政体六分法下,寡头制和平民制都是坏的政体,很难想象两者的混合政体是值得追求的。[31]相比于这种混合政体的思想,贵族民主制虽然本质上也是混合政体的一种形式,但是更为具体地支持了混合政体的构成部件。

3 贵族民主制的形态

3.1 贵族民主制的结构

正如本文前面所论述,亚里士多德的政体观念是一个体系,其理想政体也是如此。而且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的最高目的是为了实现善的生活。而善的生活需要具备三项善因,而这刚好与政体的三个层次相互对应。根据《政治学》中的基本内容可以制作出简单的表格(见下表)。需要说明的是,《政治学》中对应的章节只是一个粗略的划分,毕竟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不像现代学术著作那样结构严密。

善德政体《政治学》中对应章节外物诸善作为社会条件的政体卷七章4-12躯体诸善作为政治制度的政体卷四、五、六灵魂诸善作为公民团体的政体卷七章1-3、13-15,卷八

外物诸善是要指建立理想政体需要的外部条件,在卷七章4—12中亚里士多德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而这些描述与卷二中对理论和实践中各种理想政体的批判相对应。这些具体的措施主要是为了使得公民有足够的闲暇,这样才能为一个“全称的公民”。而现在很多对卷七的质疑也就在此处,因为在卷七章4—12中亚里士多德所构想的理想政体是建立在奴隶制的基础上的。而且这里的奴隶范围更广,农民和工匠在理想城邦中也成为奴隶,这就不符合亚里士多德的正义思想。

躯体诸善可以理解为理想政体中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在卷四、五、六中亚里士多德分析了各种政体的实际运作情况和毁灭、保有一个政体的因素。在这些分析中,亚里士多德完成是保持客观的态度,甚至都讨论了如何保有僭主政体。亚里士多德得出的结论就是,只有偏向中产阶级的混合政体才是稳定的。但这不是最终的目的,很多学者就是在此停滞不前,得出“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是混合政体”的结论。

灵魂诸善是个人德行的培养,人们所由入德成善者出于三端。这三端为天赋、习惯及理性。[32]每个人要想成为理想政体的公民都需要很高的德行,这样就面临着好人与好公民之间的矛盾。根据亚里士多德在卷四章5中的推论,好公民只有在优良的城邦中当统治者才能成为好人。亚里士多德正是通过让有德行的公民在理想政治中轮流执政来调和这种矛盾。但是公民要能成为统治者必须具有诸多的德行,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在《政治学》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军事美德和其他美德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这在《政治学》中存在矛盾的地方。

3.2 物质条件和奴隶制

毋庸置疑的是,亚里士多德的理想城邦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城邦。在卷七章4—12中亚里士多德构建了理想政体所建立的社会条件。正如萨尔克弗和罗伯特·巴特利特所指出的,在这些社会条件中,亚里士多德默认了不正义的奴隶制。因为在卷七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中,农民承担了城邦的经济生产的任务。但是却没有参加政治的权力。而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就是相应的贡献得到相应的权力。而农民实际上却是奴隶。但在卷一中,亚里士多德指出,自然的奴隶是天生没有理性,只接受他人的指导。而这并不适用于农民和工匠。

亚里士多德对此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凡服役于农业的奴隶应该怎么待遇,以及对于服劳有功的奴隶们为什么应该给予自由作为报偿。”[33]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对于农民的贡献也是给予自由。尽管在文中亚里士多德并未对此说明原因。但是他认为,农民不应该参与政治就是没有足够的闲暇,而给予自由则可以培养农民的德行。而这也符合亚里士多德理想政体尚德的原则。

另外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在古希腊时期城邦都是建立在奴隶制的基础上的。在卷一中亚里士多德为奴隶制进行了论证可以看出他并无意要改变奴隶制。尽管亚里士多德的论证存在缺陷,但他对奴隶制的态度是明确的。所以根据亚里士多德在奴隶制问题上的矛盾来否定理想政体是有待商榷的。

3.3 军事美德和其他美德

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中,大众最基本的美德就是军事美德,具体而言就是勇敢。而在卷七理想政体的构建中,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对其他美德进行论述。这样亚里士多德就“直接把军事等同于政治生活”。[34]这也导致很多研究者认为亚里士多德没有理想的政体。

对于此问题在《政治学》中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回应:第一,军事不等于政治生活可以见诸于亚里士多德对斯巴达的态度。亚里士多德对斯巴达的批判不是批判它的军事德行,而是批判它把这种德行当做城邦的目的。由此可见,亚里士多德还是坚持勇敢是众多德行中的一种。第二,军事美德和其他美德之间有共通之处。在武装部队和审议团体的人员安排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遵照自然的顺序,把城邦这两种权力分配给年龄高低的两组人们,最为合宜”。[35]其实这里亚里士多德默认青年人具有了军事德行到了年长时就自然具备了审慎的德行。正如凯文·彻里所言,对于大众来说,获得军事德行的能力也就意味着有能力获得其他的德行。[36]这就使得军事德行和其他德行在逻辑上保持顺畅。

由此可见,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中,不合正义的奴隶制问题以及军事德行与其他德行的关系问题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都有一定程度的解释。由此,亚里士多德自成一体的理想政体是自洽的。尽管这一政体的实现希望甚微,但是这终究是一种理想的形式。

4 结论

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存在着大量对政体的论述,但是“政体”这一概念本身又是复杂的。通过对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文本的梳理,政体基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作为社会条件的政体、作为政治制度的政体和作为公民团体的政体,这三者相互联系,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明确了政体的含义有助于理解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思想。现有的研究关于亚里士多德的理想政体存在一定的争论和分歧。对这些正反观点的反思和总结,我们可以发现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存在着理想政体,但这不是通常所认为的混合政体或贵族政体,而是贵族民主制。尽管这一术语并非亚里士多德自己所认可,但是大体能概括其理想政体的思想。

贵族民主制是由几个不同层次组成的,它面临的问题就是各种部分之间是否是相互矛盾的。通常认为的矛盾有不正义的奴隶制和军事德行,但是这两个问题在《政治学》中都可以找到答案。由此,贵族民主制这一体系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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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宏兰

10.14180/j.cnki.1004-0544.2016.11.010

B502.233

A

1004-0544(2016)11-0056-05

梁海森(1987-),男,湖北武穴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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