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继父母子女间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
2016-12-01石琳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2期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再婚家庭数量也在逐渐增加,继父母子女的关系也大量出现。要想做好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调整工作就需要按照我国制定法律进行。但是,现阶段我国现有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相关法律制度较少,就算是现有的继父母子女之间抚养教育与关系的认定制度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在处理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教育问题时,常常会发生一些争议和分歧。
关键词 继父母子女 抚养教育 认定
作者简介:石琳,黑龙江维正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84
近年来,我国婚姻制度和家庭结构逐渐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妇女的就业率也在逐渐增加,使得人们的离婚率也在逐渐提高,出现大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现阶段,我国继父母子女抚养教育关系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比如说有很多的继父母子女都是被动的接受家庭成员,一些继父母不对这些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并存在着患得患失的心理,怕自己抚养教育了继子女无法得到对应的回报,使这些再婚家庭在对继子女抚养过程中处于一个尴尬状态。只有将继父母子女关系转化成父母子女关系才能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使这些再婚家庭处于一个幸福、稳定的状态。
一、 继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一) 继父母子女关系概述
继子女是指其亲生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形成的家庭,被称作为其中的继子女。人们常常将继父母称作为后爸、后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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