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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阳明“狂者胸次”的人格美学

2016-11-26崔光浩

新东方 2016年3期
关键词:格物工夫阳明

崔光浩

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认为王阳明归本正学之后又有三变,其三变之说据钱穆先生的观点,是围绕着王阳明的“狂”而言的,钱氏以为阳明最终脱离“狂”者精神气质而归于中庸大道[1]。这大大影响了后世对阳明思想演变的看法。对王阳明“狂者胸次”的讨论,目前学者相关研究并不为多,其研究的方向也较为单一,或者因宣称“狂者胸次”是阳明后学的“狂”的来源而将研究重点放在阳明后学上,或者以为王阳明对“狂”的强调是对原有社会秩序的一种维护。固然这都是对王阳明“狂者胸次”的可能认识,但是本文以为王阳明“狂者胸次”的提出有其独特的工夫实践与理论背景,也形成了富于阳明特色的“狂者胸次”的人格美学思想,因此“狂者胸次”提出并非是对原有社会秩序的一种简单维护。正因为如此,王阳明的“狂者胸次”论区别于其后学,在思想演变史上更有其独特的意义与地位。

一、王阳明在不同阶段对“狂”认识的演变

就《王阳明全集》中,王阳明对“狂”的表述总体大约有五十余处,这些表述清晰地表明王阳明对“狂”的认识的变化。

王阳明在归本正学后到其平定宁王叛乱的这一段时期内,在对“狂”的认识上,多是从负面来言的,“美色令人目盲,美声令人耳聋,美味令人囗爽,驰骋田猎令人发狂,这都是害汝耳目囗鼻四肢的”[2]86-87。王阳明在这时对“狂”完全持反对态度,“狂”是害人耳目,不得中心之诚的,特别是,王阳明还以自己早年之狂放不羁谆谆劝导门下弟子不可重蹈自己“狂放”的覆辙:“原静气弱多病,但遗弃声名,清心寡欲,一意圣贤,如前所谓‘真我’之说。不宜轻信异道,徒自惑乱聪明,弊精劳神,废靡岁月。久而不返,将遂为病狂丧心之人不难矣。昔人谓‘三折肱为良医’,区区非良医,盖尝‘三折肱’者。原静其慎听毋忽!”(《王阳明全集》卷五《与陆原静二》)从这些表述中,王阳明这时对“狂”的认识是持否定态度的,表现出其在归本正学后,对于早年狂放不羁性格的检讨。

然而,随着王阳明自己学说逐步成熟,尤其在他建立事功之后,却一时成为众矢之的,这时王阳明与友人的书信、与友人的和诗中常常用“狂”来表述自己的内心状态。“夫众力嘻嘻之中,而犹出涕嗟,若举世恬然以趋,而独疾首蹙额以为忧,此其非病狂丧心,殆必诚有大苦者隐于其中,而非天下之至仁,其孰能察之。”[2]150-151“是以每念斯民之陷溺,则为之戚然痛心,忘其身之不肖,而思以此救之,亦不自知其量者。天下之人见其若是,遂相与非笑而诋斥之,以为是病狂丧心之人耳。”[2]155“举世困酣睡,而谁偶独醒?疾呼未能起,瞪目相怪惊。反谓醒者狂,群起环门争。”(《王阳明全集》卷二十《月夜二首其二》)本来王阳明自身所检讨而尽力舍弃的“狂”的精神气质,这时反而成为了陷害、质疑王阳明的口实。这不得不促使王阳明对“狂”进行更为深刻的思考。但是,事实上,朝廷给王阳明独自思索的时间并不长。

仅仅三年之后,于嘉靖二年(1523)南宫策士,这次竟然用心学作为题目,用意则在引导当时士子起来攻击王阳明的心学主张。这更加快了阳明对于“狂者”精神的思索。在当年阳明写给弟子《与黄宗贤书》一文中,阳明称:“近与尚谦、子莘、诚甫讲《孟子》‘乡愿狂狷’一章,颇觉有所省发,相见时试更一论如何?”这时,王阳明对“狂”的态度不同,不但不表反感,而且心有向往之。“我今信得这良知真是真非,信手行去,更不着些覆藏,我今才做得个狂者的胸次,使天下之人都说我行不掩言也罢。”[2]212

由此可见,王阳明的思想演变,并非是对当时社会秩序的一种简单回应,而是有他自身思想内部的矛盾冲突所在。本来一度被他抛弃的“狂”的精神气质,最终却被王阳明认为是应对当时社会环境最有效的思想方式。那么,其思想前期的“狂”与后期的“狂”是否是同一的呢?如果不是,那么它内部演变的理路又是如何的呢?

二、“狂者胸次”是王阳明工夫成熟的必然取向

王阳明在晚年,一方面,如前所述,对“狂”的认识发生变化,主张自己做得个“狂者胸次”的时候;另一方面,却又在反思自己以前曾有过“乡愿”意思“我在南都已前,尚有些子乡愿的意思在”[2]212,阳明言自己乡愿是在“南都之前”。考其时间,则应在正德七年(1512)到正德九年(1514),这段时间是在王阳明揭“致良知”之教之前,正是上文所言的其抛弃自身“狂”的精神气质的时候;到阳明说出自己做得“狂者胸次”则在南宫策士,以心学为题,一时天下又一次大肆谤议阳明的嘉靖二年(1523),这时阳明已经揭“致良知”之教。前后时间大约延续十年,这十年期间,王阳明经历一生中“三大征”中的两次,先后平定南赣匪患与宁王叛乱,定立《南赣乡约》,经处“忠泰之乱”。这些王阳明一生中的重大事件并非仅仅是其事功的建立,也标志他对社会事物接触的层面日渐广阔,其工夫日渐成熟的过程。

其实王阳明在龙场大悟“格物致知”之理时,便开始反复告诫弟子为学工夫的本源与首要为“立志”,“‘从心所欲,不逾矩’,只是志到熟处”[2]53,强调弟子格事致用的实行,“只要无间断到得纯熟后,意思又自不同矣”[2]119-120,而格事致用的实行工夫正是其体察自家心体的途径。在王阳明这里,工夫未成熟是一种气象,工夫成熟则有另一番气象,随着时时刻刻坚持格物工夫将自家习心逐渐革除,自家心体也逐渐廓明。具体到王阳明的工夫实践,其逐渐修习格物工夫,从而逐渐使自家心体更为澄明。当阳明格事致用工夫经处“忠泰之乱”,冲破一生最大险境,这时自家心体澄明也到极致,因此他才得提出“良知”学说。良知最大的特点是独知,良知自会知,自会觉,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心体之理来。王阳明始终只用一个“格物”的工夫,但是随着其本体认识的日渐加深,对儒家人格美学意义上的“狂”的认识也逐步加深。

王阳明“狂者胸次”正是在其工夫成熟之后所发见的气象。这一气象的发见经过了三个环节。首先,王阳明气质之中天生有一段狂放不羁之气,这是其天生的气质。十二岁慨然以“为圣人”为天下第一等事,十五岁出游居庸三关,其无论辞章、书法、仙佛乃至朱子“格物”之学,每经一事,必要达至极致而后方作罢,以其天生气质为工夫,所见驳杂多彩。到了龙场悟道,王阳明思想归本于正学,但在工夫上由静处养到强调知行合一,一循于理,而不作善恶,对之前的狂放不羁的性格加以否定,慢慢虚无化此“狂”的精神气质。而晚年处“忠泰之变”以及面临归越之后的种种朝廷猜忌与打压,其本来的狂放气质协助其保持独知独行精神,从而发扬心的主宰作用而最终揭“致良知”之教。此时其工夫真正达到何思何虑,一任于本体良知的境界,自然天理朗昭,在此基础上王阳明向其弟子发明“狂者胸次”的人格美学思想。

从以上论述可知,王阳明“狂者胸次”的提出有其波折复杂性,其对“狂”的认识在“龙场悟道”,归本正学之后屡屡不同;而这种不同却是伴随着其“格物”工夫论的不断成熟所进行的。所以,钱穆先生所以为的“狂者胸次”是王阳明归本正学第二变的提法,更多是在假定王阳明对“狂”认识的单一不变的层面上所提出的。如果我们只按照王阳明对“狂”的认识的自身理路上来看待“狂者胸次”的思想精神时,我们就可以看到,王阳明其实大大发展了儒家对“狂”这一美学精神的认识维度。

三、良知独知作为“狂者胸次”的理论基础

儒家对“狂”的认识是从孔孟对“狂狷”的论述开始的。“狂狷”一词本出自孔子,用以指涉形容虽然保有志节却尚未达到中庸之道的一类弟子。所谓“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不为”(《论语·子路第十三》)。孟子对狂狷乡愿的表述较孔子更为细致。在《孟子》“狂狷乡愿”一章中,谓:“孔子岂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狂者有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洁之士而与之,是又其次也。”则孟子以为狂狷本身另有层次,“狂”者相对“狷”者更近于圣人之道。其后,我们可见朱子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此的反应,朱子认为狂人“志极高而行不掩”,狷人是“知未及而守有余”,“圣人本欲得中道之人而教之,然既不可得,而徒得谨厚之人,则未必能自振拔而有为也。故不若得此狂狷之人,犹可因其志节,而激厉裁抑之以进于道,非与其终于此而已也。”则在孔孟,包括朱子,不论狂狷,更多还是指不得进学至中庸之道的一种表层的精神气质。

而王阳明的性格,本来狂放不羁,少年时即“慨然有经略四方之志”,其后读书进学游历于辞章、佛老之间,有所谓“五溺”“三变”之化,自中年方慢慢归于儒学之道。王阳明此种精神气质,一开始便是与孔子言中的“狂”有极大的相似性的。但王阳明在提出“狂者胸次”时,并非只是重复孔孟朱子对于“狂”的精神气质的陈述,甚至在他归本正学的早期,对这种精神气质是持坚决的否定态度的。王阳明特别强调的是“信得此良知真是真非”,则他所信服的“狂者胸次”,是一种具有自我独立判断的“狂者”。

而王阳明之所以提出“狂者”具有自我独立判断能力的原因,乃是以他的“良知”理论作为基础的,尤其是对于“良知独知”的强调。“独知”来源于《中庸》中的“慎独”,本来是强调个人道德操守的内外一致性。但是,王阳明将《中庸》强调的面向用自己的方式得出了新的解释。这一解释同样是与朱子的思考方向相对立的。朱子在释《中庸》“慎独”时说:“戒惧是己所不知时工夫,慎独是己所独知时工夫。”(《朱子文集》卷六十四《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一书》)但是王阳明提出异议,认为“只是一个工夫,无事时固是独知,有事时亦是独知”[2]84-85。无事独知,有事独知,有人会独知,无人也会独知,心之本体也就时时保持警醒状态,使得原来的消极性的谨慎持守而有了积极待动的意义。

良知独知是高度个人化的,如果王阳明只是强调良知独知本身,固然良知可以有独立的判断能力,却往往不免空想。王阳明可贵的地方在于他在强调良知独知的情况之下,更加强调良知与事物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良知独知不可离却事物,没有事物则良知独知无以显现;然而,另一方面,外界的每事每物又不可离却良知独知,没有良知独知的显现则事物终将与己无关。故王阳明言:“充天塞地中间,只有这个灵明,人只为形体自间隔了。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地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辩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2]227而我的良知灵明通过遇事尽心尽物尽事,知其所是所非,也就将原本隐藏于万事万物之中的天理廓清出来了,返回自身,自身良知天理亦完整的呈现出来。这一过程正是王阳明所强调的“致良知”,也是他自身所强调的“格物”工夫,同时更是其所强调的“知行合一”。王阳明言:“吾教人‘致良知’,在‘格物’上用功,却是有根本的学问;日长进一日,愈久愈觉精明。”[2]185‘致良知”便是‘必有事”的工夫”[2]226。所以,王阳明“狂者胸次”的态度坚决的原因,就在于他不是仅仅依从于一个空泛的良知系统,知行合一的一贯主张使他对“狂者胸次”本身拥有极大的自信。

结 语

王阳明的“狂者胸次”论有其独特的理论内涵,一方面是继承了孔孟对于“狂”的精神气质更近于圣人之道的赞赏与发扬,通过自身的“格物”工夫的不断成熟逐渐加深对于“狂”的精神气质的认识与了解。另一方面,王阳明的“狂者胸次”论又有了新的内涵。“狂者胸次”的提出是以良知为其理论基础的,同时作为其理论基础的良知又时刻遵循着“必有事”的工夫。

王阳明“狂者胸次”论的提出,并非只是对于现有社会秩序的维护。朱子“名物节度”常年作为社会秩序的象征,但是由于其作为规范的时间太久,作为教条的“名物节度”与实际中往往无法起到真正的作用。而王阳明在“狂者胸次”的理论观照之下,用格事致用的态度认识社会中所面临的真正问题,并以自己的独特行动躬亲作为,对社会秩序的运行得以真正确认,在此基础上开启了独立认识与独立实施社会改造方案的开端,也开启了彻上彻下的“狂者胸次”的人格美学时代。

(作者按:本文系在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周泉根教授指导下完成)

[1]钱穆.阳明学述要[M].台湾:联经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98:47-59.

[2]陈荣捷.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3]邓艾民.传习录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4]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5]黄宗羲,等.明儒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5.

[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1.

[7]姚文永.浅析王阳明的狂者胸次[J].运城学院学报,2012(1).

[8]陈寒鸣.晚明学者文士的“狂者胸次”及其意义:从思想文化史层面所作的省察[J].江海学刊,2000(4).

(作者系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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