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回忆的现象学分析
2016-11-26化海涛
长江丛刊 2016年12期
化海涛
对回忆的现象学分析
化海涛
【摘 要】回忆是现象学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关于回忆的研究和分析,一直是现象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依据胡塞尔著作,界定了回忆及其特征,分析了回忆所属样态,并与想象做了简单对比,认为对回忆的现象学研究,对自然态度下的日常生活和哲学态度下的生活意义重大。
【关键词】回忆 感知 现象学
一、回忆的界定
心理学认为,回忆是人脑对经验过事物的识记、保持或再认,是进行想象等高级心理活动的基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用这样的方式进行回忆:当我们回忆一个事物的时候,唤起了一个关于该事物的心灵意象,这个意象正在向我们呈现曾经看到过的同一事物。这就意味着,回忆就是唤起曾经看到过的对象在内心形成的意向,这里就把事物和内心的回忆区别开了,事物是在外在的,而回忆的意向是内在的。
现象学认为,这种心理主义的回忆理论是十分错误的,它把混淆了回忆和图像行为,也就是把混淆了直观行为和非直观行为。在非直观的图像行为中,我们观看一个描绘他物的对象,而在直观的回忆行为中,我们是直接“看到”这个对象或者直接使对象呈像。回忆的行为更像是知觉某物,而不是把某物图像化。
根据胡塞尔现象学意识结构层次和奠基顺序理论:所有的意识行为都可以划分为客体化行为和非客体化行为,非客体化行为奠基于客体化行为,在客体化行为之中,判断客体化行为奠基于表象性客体化行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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