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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农业贷款

2016-11-24闫娟娟孙东渊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9期

闫娟娟?孙东渊

【摘 要】 本文回顾了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的农贷政策,总结了农贷的成功经验,这对于新时期我国农贷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坚持农贷原则,发挥农贷作用;依托各地实际情况,灵活变动方式方法;坚持群众路线,保障农贷时效性。

【关键词】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银行;农贷

一、陕甘宁边区银行农贷发展的历史沿革

1、抗日战争初期边区银行的农贷政策

1937年9月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原有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西北分行也决定在原有的人员和资金基础上重新成立陕甘宁边区银行,于1937年10月1日正式开业。开业总资本为10万元,由于受资金不足和机构发展的限制,农贷业务期初并没有开展。1938年,经过与国民党政府下属的陕西合作委员会商量,中国农业银行同意拨给边区20万元作为农业贷款,并且指派专人去边区组织贷款。这笔农贷本应是边区农民极为欢迎和庆幸的资金,但是由于指导农贷的人员在组织贷款中存在着一些严重的错误,使农贷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没有坚持农贷原则。“互助社农贷,是专为借给没有钱的人,去安定生活,恢复农事”,“但是这次农贷中有许多真正劳动而贫苦的人没有得款,相反一些中产阶级以上的及不劳动的流氓分子反借到款”。二是没有根据陕北根据地的具体经济环境灵活变动贷款的办法,出现不公平的现象。当时的方针是“要在五里路以内才能能组成组社贷款,而且还要放在沿大路便利的地方,结果住在较偏远山沟里的真正需要借款的贫农群众,未能入社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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