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下对建筑业会计核算方法变革的探讨
2016-11-02孙强强
财会研究 2016年7期
■//孙强强
“营改增”下对建筑业会计核算方法变革的探讨
■//孙强强
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等行业。对于本次建筑行业“营改增”的意义不仅仅是降低税负,而且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会计核算提供了机遇,即淘汰建筑行业落后产能,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建筑行业会计核算也将彻底改变原有的“二元制”核算方法,实现建筑行业收入、成本会计核算的一致性与利润的真实性。
建筑行业增值税会计核算
一、建筑行业会计核算与税收征缴的“二元制”现状与问题
(一)建筑业会计核算方法的“二元制”
若要了解建筑行业的会计核算,就必须先明确建筑业的会计核算逻辑。建筑行业由于其自身各方面的因素,造成了会计核算方面的特殊性,建筑业的总收入、总成本、利润率是根据签订的合同自成一套预估的建造合同,每月的成本虽然是真实摊销,但以利润率预估为前提的看似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所确认的每月营业收入具有较大可调控性,并且抛弃了甲方给予的真实的工程结算即主营业务收入,而自行预估营业收入,造成利润与所得税征缴的不真实性,在工程竣工以及完成最终结算后,重新对原有的过程结算进行冲销,容易造成产值虚构,利润失真,增加会计人员工作量,且容易带来账目的混乱。这就是建筑行业依照建造合同进行账务处理的“二元制”核算方法。
(二)建筑行业征缴税款的“二元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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