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影响及在我国的适用性
2016-11-02孟晓俊杨嘉婷
■//孟晓俊 杨嘉婷
论国际租赁会计准则变化影响及在我国的适用性
■//孟晓俊杨嘉婷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新租赁准则针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进行了新的阐述。因此本文主要从承租人的角度对最新的国际租赁准则的变化和影响进行分析,结合中国的现状,对新准则的适用性进行探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租赁,承租人
一、新租赁准则的修订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已于2016年1月13日发布了新的租赁会计准则,并公告新版租赁准则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准则要求承租人对大多数租赁确认资产和负债,即不将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进行区分,实现了“二租合一;而对于出租人,新准则基本没有改动,依旧按照IAS17对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进行区分。
本次新国际租赁准则的修订经历了近十年的漫长过程。早在2006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就正式联合发起了对租赁准则的修订项目。IASB在2009年3月发布了第一份成果,即第一版讨论稿(2009 Discussion Paper),紧接着于2010年发布了第一版征求意见稿(2010 Exposure Draft)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2013年再次发布了修订版的征求意见稿(2013 Revised Exposure Draft)。这期间制定机构收到了各界1700多封相关的评论与分析的信件,与社会各界人士召开数百次会议。根据IASB的预测,IFRS 16正式实施后,上市公司或将有约2. 8万亿美元的租赁业务从资产负债表外被纳入表内。
IASB和FASB一直致力于拟定一种新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以保证所有租赁业务导致的资产和负债变动都得以在资产负债表内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