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益收益互换业务及其会计核算
2016-10-21王峥
财会学习 2016年9期
关键词:价值
王峥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自权益收益互换问世两年以来,业务规模就超越千亿元。然而,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品的会计核算比较笼统,未能细化到具体业务,在实际操作中颇有争议。
关键词:收益互换;会计核算
“权益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权益收益或者和某指数挂钩的收益。权益收益互换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场外协约成交,客户与证券公司一对一议价,签署协议即可达成交易,属于券商柜台产品。
2.原则上,双方按照收益轧差后的净额进行支付,不发生本金交换,且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不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3.交易要素灵活定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设计互换方向、挂钩标的、终止条件、收益条款等交易要素,满足客户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个性化需求。
4.具有信用交易特点,客户可以自身信用担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品,资金收益具有杠杆效果。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投资者将固定收益交换为与股价表现挂钩的浮动收益,另一类是投资者将持股收益交换为固定收益。
一、浮动收益一方主要账务处理:
(一)合约生效日
借: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名义本金)
贷: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冲销(名义本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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