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多规合一”理念下城市规划编制的要点
2016-10-21李坤泽
华夏地理中文版 2016年9期
关键词:要点
李坤泽
【摘 要】由提高规划的公信力与完善政府的治理系统等角度出发,实施多规合一是一个必然要求和趋势。要实现规划合一,应做到一个规划,一个蓝图,除文中所提的对城市规划编制内容与改革创新外,还有大量研究工作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关键词】多规合一;城市规划编制;要点
城市规划是对未来城市发展的愿景以及实现路径的通盘考量和执行方案。通过政府各类规划的编制,体现了国家与地方未来的发展蓝图,是国家与地方治理系统的关键内容。然而长期以来,国家规划编制的管理机制部门集权、分治管理,使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土地使用规划、城乡规划、保护生态环境规划,及和其它各种基础设施的规划间存有许多不协调、不一致状况,这对合理引导规划的实施与发展极为不利。同时,城市规划编制方式也相对较为滞后,有编制内容较庞杂、上下无法衔接等问题存在,从而极大影响了其法理和技术的权威性。因此,通过实施多规合一来进行城市规划的编制改革便势在必行。
一、现阶段,国内城市规划编制中的不足之处
(一)规划期限的问题。各个规划因政府相应行政条款的约束,产生了包含城市整体规划、利用土地规划、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众多规划系统。因不同规划其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的不同,使得规划编制期限也有较大偏差。比如城市总体的规划期限是 20 年,而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规划期限为 5 年,使用土地的总体规划期限通常是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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