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型缺水城市退耕还水政策运行及优化
——基于乌鲁木齐县“压粮节水”生态补偿机制调查
2016-10-21孙琦吴正平胡洪波张惠
地方财政研究 2016年9期
孙琦 吴正平 胡洪波 张惠
(新疆农业大学,乌鲁木齐 830052)
资源型缺水城市退耕还水政策运行及优化
——基于乌鲁木齐县“压粮节水”生态补偿机制调查
孙琦吴正平胡洪波张惠
(新疆农业大学,乌鲁木齐830052)
内容提要:生态补偿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生态补偿机制是保障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手段。本文通过对新疆乌鲁木齐县“压粮节水”生态补偿机制进行调查研究,试图找出其存在的关键问题,提出建立“经济、社会、生态”三位一体的保障模式,并对现有的补偿政策体系进行优化,为资源型缺水城市的生态补偿提供了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资源型缺水退耕还水压粮节水生态补偿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的要求,已成为当前区域间生态补偿的重要原则。作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基本方式,我国生态补偿机制目前主要以政府为主导,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往往加重了政府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公民参与,忽视了补偿主体的积极性和受偿主体的需求。因此,以政府服务为导向,以资源价值为依据,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市场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成为相关研究和实践的趋势。
乌鲁木齐市是天山北坡经济带的重要城市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城市。长期以来,水资源是制约乌鲁木齐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