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互联网+电子商务增值税现存问题及其完善
2016-10-21熊振宇
地方财政研究 2016年9期
关键词:服务
熊振宇
(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 200093)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互联网+电子商务增值税现存问题及其完善
熊振宇
(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上海200093)
内容提要:在对互联网+环境下电子商务征税呼声日益高涨的今天,如何立足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研究形成严密的税收政策制度安排,规范纳税人行为,公平税收政策,减少征纳双方涉税风险,同时为互联网+环境下的电子商务产业的行业发展提供支持,成为理论和实务界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依托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宏观背景,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基于电子商务交易的货物、劳务、服务项目,全面梳理现行增值税政策的问题与不足,对于无形服务、无形资产、虚拟物品销售等政策难点进行深入探讨,继而提出完善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增值税税收政策的建议。
互联网+电子商务增值税
2015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作为国家战略,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5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部署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这既是对“互联网+”行动计划的落实,又是对电子商务作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的肯定。7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从国家层面部署加快“互联网+”发展,促进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在国家积极推进“互联网+”十一方面的重点行动中,“互联网+”电子商务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