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模式利益主体诉求及其效度分析
2016-10-20李天翼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
李 天 翼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模式利益主体诉求及其效度分析
李 天 翼
在利益主体存在多元的民族村寨领域,政府、公司、村民、游客是最为重要的四个旅游利益主体,这些旅游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通过对贵州镇山、上郎德、西江和天龙屯堡四个不同开发类型的民族旅游村寨调查发现,其利益主体及其利益效度均有所差异,这些差异是影响贵州将来实现民族旅游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开发模式;利益主体诉求;效度分析
作者李天翼,男,苗族,贵州雷山人,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院长(贵州 贵阳 550025)。
一、问题的提出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贵州民族村寨旅游近30年来在整个旅游市场中一枝独秀,民族村寨旅游的开发目前业已成为贵州各级政府改善民生、提升当地经济、实现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充满着政府、村民、公司和游客多元利益主体的民族村寨旅游场域,关于这些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 “开发之争”与“利益纠葛”等利益博弈事件也常有发生。如何理顺、平衡各民族村寨旅游利益主体的权益是实现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可持续发展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因此在考虑建构未来贵州民族村寨旅游开发的合理模式之前,有必要对民族旅游村寨的旅游利益主体诉求及其实际中的各种利益效度进行分析。
二、民族旅游村寨中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主体,英文是stakeh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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