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不平衡报价法的应用探析
2016-10-15常树伟
中国市场 2016年34期
常树伟


[摘要]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投标人为了维持报价的竞争力和活力,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法的报价技巧。文章基于不平衡报价法的内涵、原则以及应用范围,分析了该方法的两种形式:“提高早期项目单价,降低后期项目单价”和“按照工程量变化趋势调整单价”,并且在技术细节方面提出了该报价方法的注意事项和风险。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不平衡报价法;应用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4.184
2004年7月,《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正式开始实施,标志着"量价分离,风险共担"的招投标计价方法开始逐渐运用到招投标实践中来。在现行的招投标体制下,采用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通常采用的最低价中标法,成为了投标人是否中标的关键所在。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确定是一项策略性、技术性、专业性和艺术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投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子项单价进行合理的分析计算来确定,以确保投标报价的竞争力[1]。承包商既要增加利润,又要尽可能中标,投标时往往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2]。
1 不平衡报价法基本原理
1.1 内涵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在总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3]。
不平衡报价法其主要目的是在不提高总价的基础上,尽早尽快收取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备料款,从而增加现金流量,有利于资金的周转;与此同时,流动资金的增加降低了贷款利息款,从而可以获取更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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