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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招生模式下大学生专业分流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6-10-08蒋红艳李慧夏进刘宏福刘妍利

财税月刊 2016年6期
关键词:大类招生制度设计

蒋红艳 李慧 夏进 刘宏福 刘妍利

摘 要 现今越来越多高校实行大类招生模式,学生进入学科大类不确定专业。低年级学习主要是进行通识教育,对学校的学科状况、专业设置、培养目标以及其他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使学生对自己的专业分流问题有更加理性的选择以此减少高考后的盲目选专业现象发生。本项目以江西财经大学首次实行大类招生模式为研究背景,就大类招生模式下大学生专业分流影响因素进行分析。针对江西财经大学专业分流现状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大类招生优化措施探讨。

关键词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制度设计;选择短视

一、大类招生模式概念

大类招生的全称应该是按学科大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大类招生。学生入校后,经过1~2年的基础培养,再根据兴趣和双向选择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大类招生是相对于按专业招生而言的,是高校实行“通才教育”的一种改革。按大类招生是高校根据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教学改革,并不是相近专业的简单归并,而是涉及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方法的一次深刻改革,是学校教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也是学校进行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二、大类招生模式现状及原因分析

1.课程体系不够清晰,教学内容的整合力度不够

实施大类招生后,一个大类包括若干专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整合至关重要。但是,我校在经过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后似乎并没有得到改善,部分院系“换汤不换药”,课程体系仍然庞杂、不够清晰。在对专业分流的学生及相关老师的个案访谈中,很多学生都反映所在学院虽然都会细分出许多个专业,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并不能够很清楚地把握所学专业的课程脉络,感觉自己学习的课程内容其实跟本学院其他专业的学生学的内容差不多,并不能体现出专业分流后专业性的加强。

2.分流制度设计“不合理”

(1)学校关于专业分流依据主要有以下两条:①专业分流依据为“综合成绩”和“学生志愿”。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高考加权分*20%+前三学期加权平均成绩*80% ,而较为关注的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高考加权分=*100*50%+50

(备注:容易看出,该公式衡量学生录取时的高考成绩在该省同批次所有学生中的排位情况)

按照这样的分流依据进行分流,将导致部分在大学一、二年级参加各类学生会、社团活动较为积极踊跃的学生,由于分配在学习上的精力相对较少,成绩相对处于劣势而未能进入自己理想的专业的情况。而这部分学生通常又具有较强的个性,对新专业不认同,容易出现厌学、抵触情绪,甚至在心理上出现自卑感,学习积极性受到挫伤。

(2)分流时间太晚导致“选课”问题。由于学校采用学分制管理办法,每个学生必须修完一定的学分才能合格毕业,且在每个学期选课时有一个“最高选课学分”的设定,但是在前四个学期的选课中,许多培养计划内的公选课却没有开设,而开设了部分专业的专业课程,这使得学生在选课时变得很迷惘——若选择了某个专业的专业课程,但在后续的专业分流中未能成功调入该专业,将耽误自身专业课的学习;若不选择专业课,则无法修得足够学分,延长修完全部学分的期限。

3.表述/传达不到位,造成误解

从学生按大类招生进入学院到实施专业分流之间,时间相隔四个学期,在此期间,除第一学期初开展《专业导论》的教学以外,学校未曾有其他与专业分流知识的相关的活动,导致部分学生对分流的时间、依据、程序等模糊不清,甚至在此期间,出现专业分流政策临时修改,缩短学生进行专业分流选择时间的问题。例如工商管理学院的物流管理专业,在入学时明确提出不参与之后的大类专业分流,但在入学后一年,学院又将专业分流政策作出调整:在第四学期的专业分流中,物流管理专业的学生将与工商管理学院其他专业的学生一起参与分流。这在学院中引起了不小的讨论,也对学生的专业分流决策产生了影响,且此调整在转述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偏差,进而影响分流工作的有序进行。

4.专业选择出现“一边倒”现象且存在选择短视问题

学校在制定分流依据时,规定了每个专业的最高调入人数,保证专业人数的“相对均衡”。而这个制度实际上造成了部分学习成绩相对弱势的学生丧失专业选择权,只能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 “真正有选择权”的只是学习成绩较好的部分学生。我们选择了几个人数较多的学院,调查其中参与专业分流综合成绩前30%的学生,分流结果如下:

(1)财政学类(01含财政学、税收学),有参与分流的学生共309名,其中前30%学生,共93名,中选择财政学专业的只有13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3.8%),选择税收学专业的有80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37.2%)。

(2)工商管理类(02含会计学、注册会计师、财务管理),有参与分流学生共559名,其中前30%学生,共168名,选择财务管理专业的3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9%),选择会计学专业的3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选择注册会计师专业的162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79.0%)。

(3)金融学类(01含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参与分流的学生共395名,其中前30%学生,共119名,选择保险学专业的0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0%),选择投资学专业的7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9%),选择金融学专业的112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48.7%)。

(4)经济学类02统计学类01(共同培养),参与分流的学生共297名,其中前30%的学生,共89名,选择会统核算专业的16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2.9%),选择金融统计专业的29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24.6%),选择统计拔尖班专业的名22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44.9%),选择应用统计学专业的22名(占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36.7%)。

通过以上几个大类的分流情况,可以看出,对于“真正有选择权”的部分学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一边倒”现象。而通过问卷调查对专业分流时学生受到的“他人因素”的影响研究,有超过72%的学生表示,在专业分流和选择过程中,考虑的最主要因素就是所选专业的就业前景。因此,各专业的报名情况基本上受到自我感知的对于专业就业前景以及往届学生的就业的情况影响。这也是我们在所提到的专业选择“一边倒”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三、大类招生模式优化探讨

1.系统科普大类招生知识

学校应就专业培养目标,培养体系(课程设置,毕业要求等),以及专业历年就业率、考研率等方向进行大类招生知识科普。并让学生慎重完成未来职业生涯规划,个性分析等,引导其参加就业指导课程,进一步了解自己,明确自身优势以及不足,使得学生结合有效信息及自身因素对专业进行合理选择。

2.合理科学地设置专业结构

从宏观的经济环境中合理的设置社会所需专业,同时分析学校本身的专业优势和特色,留下优秀实用性的专业,适量改良空洞不实用的专业。专业招生人数的设置方面应该结合历届的招生人数,使大类分流的同学能够自由的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专业认可度。

3.实行本科生导师制

在实行辅导员制度下,聘请有科研成果的老师在双项选择的前提下担任本科生导师。通过实行导师制,一方面学生通过与导师的频繁接触对各个专业有着更深入的了解,另一方面老师与学生的接触中更加了解学生兴趣与优势,提出针对性、专业性的建议,这样可以帮助学生理性选择专业。

参考文献:

[1]王恒安.高校按“大类招生培养”的研究[A].中国知网,2007(12)

[2]周伟.经济与综合类高校“大类招生”人才培养模式探讨[J].北方经济,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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