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环境下的影像微叙事艺术特征研究
2016-09-29胡东雁
文艺评论 2016年1期
关键词:环境
○胡东雁
自媒体环境下的影像微叙事艺术特征研究
○胡东雁
伴随着信息技术和影像技术的革新,近年来国内外新媒体和自媒体发展势头迅猛。基于WEB网站、视频APP、社交平台等影像功能的升级,越来越多的自媒体用户将注意力投放到了私人多终端的内容产品中,微视频、微影像信息相较之文字和图片更受到用户青睐。其中自媒体用户不仅扮演了受众的角色,同时也自觉地参与到影像内容的生产工作中,自我展演表达、影像原创力、多渠道互动等因素促使自媒体环境下的影像叙事呈现出自成一体的艺术特征。在“碎片化”的传播环境中,传统的叙事模式正悄然发生变化,那么我们对影像本体的认知理应有所迁移,本文对自媒体环境下的影像微叙事艺术特征进行归纳,对技术前提下的影像叙事“新概念”进行整理。
一、叙事与影像叙事的概念之辨
叙事在拉丁语中原指行为和具有连续性的体验,比较清晰的表述是:“叙事是为了告诉某人发生什么事情”的一系列口头的、符号的或行为的序列。①叙事并非传统意义上人们理解的讲故事,它在表达内容和方法上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而用影像讲述故事,意味着人们对生活图景的剪切、拼贴和串联,意味着和日常生活保持一定的时空距离。
20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一书中就曾指出:“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一种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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