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信息和立法决策

2016-09-29张欣

北方法学 2016年5期
关键词:信息

张欣

摘要:对公共事件的报道,媒体扮演了信息生产者、信息加工者和信息传递者的角色,通过发挥议程设置和议程引爆功能对立法议程产生压力性影响。由于立法决策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受限、立法议程设置阶段公众参与渠道不畅,立法决策者借助媒体获知公众立法需求,并在其压力影响下做出突击性回应决策。这使得立法决策可能面对一系列不利后果:信息失真、信息不对称现象加重、信息结构失衡进而导致信息使用策略的失败。我国立法决策者应当正视媒体信息和公众舆论在互联网时代给立法决策带来的新约束,转变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制度的现有功能定位,公开立法议程创建环节的相关信息,增强对代表提案和立法项目建议的科学论证,以保证公众参与在立法资源分配源头环节发挥实质性影响。

关键词:媒体信息立法决策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330(2016)05-0094-13

引言

从2003年开始,一系列媒体和立法决策互动的事件进入了人们的视野。①孙志刚事件推动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标志着我国收容遣送制度的终止。2004年,西安宝马彩票案在媒体和网民的热烈讨论下催生了《开奖公证细则》;同年的乙肝歧视案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出台也具有直接影响。2006年,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浙江温州82名养殖户告赢了国家环保总局,在媒体的一片叫好声中,仅时隔六个月,《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被颁布出台。……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信息
订阅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超市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展会信息
信息
健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