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制度研究
2016-09-21袁达毅
人大研究 2016年9期
关键词:制度
袁达毅
要进一步开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更好地行使法定职权,全面推进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就需要从实际出发,调整国家立法思路,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完善会议主席团组织制度和活动程序,依法规范和改进会议主席团的实际运作状况。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法定职权的组织和制度平台。会议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持机构和会议期间重要事项的决策机构,在会议期间发挥着重要作用。主席团的制度建设直接关系到主席团的组建和运作情况,进而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能否顺利进行,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本文以北京市海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为例,对主席团的组织结构、组织制度、职权和运作情况进行描述和分析,提出加强主席团制度建设的一些设想。
一、主席团的组织结构及运作情况
(一)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主席团由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产生。《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建议名单,由区人大常委会在会议筹备过程中提出,并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通知代表,由各代表团组织代表进行讨论。区人大常委会或授权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决定对建议名单是否作出调整。2008年1月13日,召开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在会议上正式提出建议名单,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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