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高校《女性与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
——以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16-09-07龚勋
法制博览 2016年26期
龚 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16
浅议高校《女性与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
——以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龚勋
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410116
当前女大学生法律知识不丰富、维权能力薄弱,法律综合素养不高,严重影响了她们权益的保护,而现有课程又无法满足高校女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随着高校女大学生比例的增加,为提升高校女大学生的法律素养,通过开设《女性与法律》课程,合理选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提升女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高校;《女性与法律》课程;教学改革与建设
六十年前,法国著名女权主义先驱波伏娃在她的著作《第二性》中说“女人不是天生的、女人是后天形成的”。意思是女人的地位不是天生的,是男人和社会使她成为了第二性,而有些权利甚至是女人自己拱手让出的。时至今日,世界妇女解放运动已取得了明显进步。我国在保护妇女权益的实践上取得了显著成就,《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了中国女性广泛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很多女性权益问题日益突出,如就业性别歧视、性骚扰、家庭暴力等。这就不仅要求我们在法律上有所回应,同时还要求广大女性充分树立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一、《女性与法律》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第一,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对于我们这所女生居多的职业院校来说,应当要帮助每一个崇尚自由和平等的女生,拥有法律智慧,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防范纠纷、抵制侵害,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帮助她们成为优秀的职场达人、合格的家庭成员和良好的社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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