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工伤预防制度体系的建构策略
2016-09-05陶恺胡炳志
江汉论坛 2016年6期
陶恺+胡炳志
摘要:工伤预防在现代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已为各国实践所证实。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尽管明确了工伤预防的重要地位,但过于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导致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欠缺。应以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为核心完善立法,建立服务型工伤预防管理部门。实现工伤保险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的合理分工和信息共享。发挥社会监督制约的积极作用,从而系统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预防制度,切实发挥工伤预防的作用。
关键词:工伤预防制度;工伤保险;法律责任;服务型政府;部门分工;社会监督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由社会合理分担工伤风险,保障劳动者利益的同时分散用工单位风险,最终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为达成这一目标,建立工伤预防机制是各国在工伤保险制度实践中公认的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策略。2011年,我国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再次明确了工伤预防的重要地位和制度框架,但是其过于原则性、指导性的规定导致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不足。本文拟就如何系统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预防制度,科学发挥工伤预防的作用问题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制度基础:以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为核心完善立法
改革开放后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并于1996年10月1日试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在第六章“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中,明确提出了工伤预防的要求,确定了工伤保险预防经费的来源和用途.以及开展职业康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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